养老保险基金是按照什么标准上解和下拨的?
龚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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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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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14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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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38 龚子龙 客户经理
一、对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对其中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x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目前,a=0.6,今后随经济发展情况调整。
年限15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年限40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扩展资料:
基础养老金又称社会性养老金,它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计发办法规定,基础养老金是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所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
按照新的计发办法,基础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改为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参保员工每多缴1年,缴费比例增发1个百分点;
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再统一将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120,而是根据退休人员预期寿命延长的实际情况,除以一个适当的计发月数,该计发月数由国家进行统计测算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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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26 赖鹏博 客户经理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编辑本段调整方案
企业退休人员新增养老金
2009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将增加110元左右,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具体落实国务院十项保增长措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人保部有关人士透露,由该部起草的关于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总体方案,已经于2008年11月11日上交国务院。中央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中的第八项提出,要“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了100元。人保部人士表示,并不会大幅度提高2009年的增长水平,养老金人均增加110元,只是一个全国的平均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是以省为单位,要由各省分别计算各自的养老金增长水平和所需金额,然后上报人保部进行审核。人保部会根据其自己测算的各省数据,与各省上报的数据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各省最后的养老金增长水平。 数据显示,中国政府已经持续多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企业参保退休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已从1995年的321元,提高到2007年的963元。 根据2007年8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决定,从2008年到2010年将连续三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这是继2005年到2007年,中国政府有计划的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之后的第二轮上调。
从2008年1月1日起,全国42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再度上调。人均增加10%,为100元左右。2008年至2010年将继续上调三年,且上调幅度高于前三年,到2010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超过1200元。 根据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报告的安排,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了1263亿元用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于2009年的增幅,全国总工会有关人士表示,这只是一个平均数,各地养老金调整水平会有所差别。根据2008年各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标准,人均增涨最高的省份为北京,每月增长200元,最低为安徽,每月增长55元。 -
2021-12-23 17:20 齐晓平 客户经理
退休金发放的标准一般和两个标准关系密切:一个是缴费基数,一个是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必须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方可发放养老金)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
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关键是要知道自己的单位是按照什么基数缴纳的。 -
2021-12-23 17:02 黄盛毅 客户经理
一、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程序用人单λ在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被保险人退休当月,携带经人事、劳动部门审批后的档案资料(包括退休证、养老保险手册、领退休费银行存折帐号等)到所属业务科,填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减表》办理在职减员、退休减员、退休增员及核发退休待遇的手续,社保局次月通过银行把养老金直接拨付给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在ÿ月15日前可到开户银行领取养老金。
二、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经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一)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工种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病退的男满50岁,女满45周岁。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ÿ年提供生存证明。
三、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一)1998年7月1日前的已离退休人员(“老人”):按原标准发给养老金。
(二)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实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中人”):
缴费年满10年:
l.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2.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和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组成。缴费年限不满10年者: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全部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一次性发给老年津贴,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3.1998年7月1日起参加工作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新人”):
缴费年限满15年者:
1.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2.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缴费年限不满15年者: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全部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四、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一)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1.1998年7月1日起(“新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存储额(含利息)÷120
2.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中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其中: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同上。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8年7月1日前的缴费年限×1%(当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乘以1.2%)。
调节金=1997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二)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起(“新人”):
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2.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中人”):
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和一次性老年津贴,老年津贴按至1998年7月1日的缴费年限,ÿ满一年发给2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按照新的计发办法,基础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改为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ÿ满1年发给1%,参保员工ÿ多缴1年,缴费比例增发1个百分点;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再统一将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120,而是根据退休人员预期寿命延长的实际情况,除以一个适当的计发月数,该计发月数由国家进行统计测算并在全国范Χ内公布。
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帐户积累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的规定执行) -
2021-12-23 16:47 齐敬磊 客户经理
这是社保的一些规定你自己看看吧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属于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你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是劳动合同,它就应该为你投保。
但是这三险并不是完全由你的单位缴纳,而是由你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养老保险主要是未来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以防晚年生活惨淡。
医疗保险主要是你生病住院时,单位可以报销50%左右的费用,也很重要。工伤保险就更明白了。
还有五险一金,企业如何给员工上保险
关于五险一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
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注意啊: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失业保险享受待遇
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 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
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现在要求,医保缴够20年,养老交够15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
首先, 如果去非户口所在地工作 .比如原户口在北京, 而去深圳工作. 无论户口是否转过去深圳 ,万一将来不在深圳工作了, 那么在深圳交的五险一金能否转出来, 就很成问题! 因为现在全国五险一金这个东西没有联网 ,只有北京市内的联网了. 就是说 ,如果你本来在北京的一家单位工作, 几年后跳到另外的一个北京单位工作 .这样五险一金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从其他省市跳的话 ,转的时候会很麻烦能不能转还成问题 .
关于前面提到的五险中的三险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 意思是这样, 比如对于养老保险. 比如你的工资是2000 ,那么你个人要交纳8% ,单位给交纳15%(以上数据都是假设). 这些钱都存到你的一个帐户里 ,等到你满足了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时候 才可以支取(具体条件见前面). 然后考虑到上面一段写的内容, 万一要是转不了的话, 那么你的钱就白交了 ,还取不出来 .
所有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部分都是这样的 ,住房公积金也是这样. 比如按照工资乘以比例: 假如你每个月要交500 单位给你交1000 如果你跳槽了, 这些钱又不能转 ,那么你每个月500就白交了. 也不能取出来——因为你不符合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有到买房子的时候才能取出来 .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 ,那我如果不打算在刚开始工作的城市发展一辈子, 为了防止将来转不出来五险一金 ,我能不能不交纳?答案是不能. 至少三险那部分是国家强制必须上的. 所以比较无奈另外关于五险一金上缴的基数, 就是拿你哪部分工资乘以那个百分比的问题 .是这样的 ,首先来看一下工资的构成 ,基本工资+各项福利+奖金很多企业 ,都是只按照基本工资上五险一金的 .因为如果按照三部分来算的话 ,你个人上的多一些但是单位给你上的更多(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五险一金, 都是个人交小头单位交大头.) 所以很多企业为了给自己省钱, 基数都是能少则少另外对于福利部分. 有很大猫腻 ,这个大家将来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问!
前面说过 ,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 但是企业给你交的那部分 ,早晚也是你的(只要你将来买房的话 是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的). 比如说你每个月按照比例交500 ,单位可能给你贴1000, 虽然在你买房子之前 ,这1500是取不出来的. 但理论上说那1000也是给你的. 那么有的企业就会把那1000算做给你的福利 .其实不应该算的!!!!因为那1000是虚的 ,是你在不买房子的时候 ,就取不出来的 .所以大家在签的时候 ,要问清楚这福利里面有没有包括住房公积金, 小心啊小心!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三资、私营企业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 22% 7% 20% 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
2021-12-23 16:15 符腾丹 客户经理
明明白白看社保
社会保险的构成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一、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它适用于各类企业于职工,标准基本统一,费用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共同负担
社会统筹于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每个职工都有一个终身不变的养老保险账户,将个人缴费部分和用人单位缴纳退休统筹费的一部分,一并计入个人账户,不管职工到哪里工作,只要个人和单位缴了费,都计入个人账户,到退休时,按个人账户的累计储额计发放养老金
个人账户包括:
1、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
2、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被保险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
3、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
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存储方式和使用范围?
1、购买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特种定向债券
2、存入银行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个人账户存储额只能用于养老,不得要求提前支取,用于购房、医疗或子女教育等。
个人账户能否继承?
职工在职死亡或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可以继承
在职死亡:继承额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离退休后死亡:
继承额=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什么是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是指单位及个人按规定比例计算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是个人计算养老水平的重要依据。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
1、个人: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比例为8%;
2、单位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自2003年起调整为20%)
个人账户中企业划入比例如何确定?
1998年7月《规定》要求:为被保险人按其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企业缴费划入比例为3%
哪些人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以上;
1988年7月日《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本人账户储存额的1/120;
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二、失业保险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1、强制原则
2、统一原则
3、三方负担原则
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
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个人: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费;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的待遇?
1、医疗补助金;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计划生育补助金;
4、丧葬补助金;
5、抚恤金
失业保险的发放期限?
1-2年,领3个月;
2-3年,领6个月;
3-4年,领9个月;
4-5年,领12个月;
5年以上,每满1年增发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标准金的领取标准?
1、缴费<5年,按最低工资的70%;
2、5-10年,按最低工资的75%;
3、……
从第13个月起,按最低工资的70%
三、工伤保险
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对在保险范围之内的劳动者因工作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遭受意外伤害,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医疗救治,职业康复、经济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对因工伤死亡的,对其遗属提供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享受工伤保险金的条件?
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
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
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工资收入者
遗属由于供养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工伤保险的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津贴待遇
3、伤残待遇
4、职业康复待遇
5、因工死亡待遇
无责任补偿
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事故责任是否属于劳动者本人,受职业伤害者都应无条件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
工伤保险费全由企业负担,个人不缴费
四、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举办,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按照财政,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承受能力来确定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水平。
2、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基本医疗要求
什么是大额医疗互助制度?
为了解决住院大病和门诊慢性病职工个人负担过重问题,由政府举办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和不享受公务员以来补助的事业单位必须参加,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必要补充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额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 2% 5元
退休人员 / 3元
用人单位 9% 1%
职工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和为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说明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月平均工资膏腴本市平均工资的300%以上标准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
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是经办机构通过银行为参保人设立的一个特殊账户,用于纪录、储存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单位缴费中划入的保费的使用情况。
个人账户的资金属于个人所有,只能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个人不能向账户存钱
个人账户资金的来源
1、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2、单位缴费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不满35周岁的按本人与缴费工资的0.8%划入;
35-44周岁按1%划入;
45周岁以上按2%划入;
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年市平均工资的4.3%划入
70周岁以上按4.8%划入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1、门诊、急诊费用;
2、定点药店够要费用;
3、统筹基金起付钱以下的费用;
4、起付线上按比例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统筹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1、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急诊除外)
2、非定点药店购药的(急诊除外)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单位元)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 退休职工
一级医院 500(759) 350(531)
二级医院 1000(1138) 700(797)
三级医院 2000(1897) 1400(1328)
注:起付标准为2005年7月1日后的标准,括号是7月1日前的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
医院等级 在职职工 退休职工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一级医院 90% 10% 93% 7%
二级医院 85% 15% 89.5% 10.5%
三级医院 80% 20% 86% 14%
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
封顶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按年度累计机为上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计算
例:上年度平均工资为:31020元
封顶线为124080
基本医疗保险:重疾补助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支付费用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支付比例 个人支付比例
0至10万元 90% 10%
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95% 5%
五、生育保险
社会生育保险是国家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参保母子的基本生活和健康,确保社会人口再生产和妇女、儿童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哪些人适用生育保险?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市属集体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市属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按规定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的职工,中央、省和其他驻莞企业、机构及其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须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二)镇区属集体企业、镇区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按我市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在参加养老保险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须以镇区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
缴交办法
职工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筹集基金。
上述第二条第 (一)项中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单位按全部在职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逐月缴纳;
第(二)项中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单位按本市(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乘以在职职工人数逐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投保两个月后,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或计划内怀孕流产的,根据其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分别按以下标准,一次性享受定额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待遇:
参保产妇生育出院后,若在产褥期(产后六周内)患生育引起的疾病时,其住院基本医疗费分别按以下办法支付(其他疾病按医疗保险规定处理):
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90%,个人负担10%;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参保夫妻自愿终生只生一个孩子,符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并在计划生育部门领取有效的独生子女证明后,可一次性享受280元 -
2021-12-23 15:57 辛培刚 客户经理
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各省最关注的就是上解、下拨的具体办法是不是合理,是不是体现激励和约束机制在里头。这也是我们进行制度设计的时候重点考虑的问题,特别是上解和下拨主要靠一些参数,到底选哪些指标,这些指标基数如何确定。总的思路和想法是对那些贡献的省份不能“鞭打快牛”,又不能使一些地方产生依赖想法。
中央调剂基金是由各省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现在制度设计上解比例从3%起步,以后逐步提高。在上解资金方面主要是两个参数,一个是上解工资基数,上解工资基数目前采取各省份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来核定。为什么这样做?以各省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更能够体现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这样有利于实现基金调剂的“富帮穷”的目标。各省的平均工资口径如何选择呢?考虑到参保人员既有非私营单位职工也有私营单位职工,因此职工平均工资按照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二者加权平均来确定,这样更接近参保人员的实际工资水平。同时,考虑到参保人员中还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现在全国算总账大概四分之一是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是两个缴费政策,企业职工缴费比例是单位20%、个人8%,个人参保缴费比例是20%,个人参保缴费基数一般比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要低,大约是60%。对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其他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我们又做一个加权平均,平均缴费工资水平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90%,以此来计算各地的上解额就更符合实际了。我们对上解的基数是做了认真考虑的。
另外一个指标是上解人数,也就是在职应参保人数。目前各地参保人数有水分,并不是我们工作不扎实,而是很多地方参保人员原来已经参保了,但是因为流动就业,已经离开这个省到另一个省去就业,这些人数在参保人数里,但实际并没有缴费。所以现在考虑以各地的企业就业人数和企业参保人数的平均值来核定。这样能够兼顾实际的参保情况,也解决了部分地方参保人数里虚高的成份。随着下一步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推进,对在职应参保人数我们将逐步扩大到覆盖常住人口的全民参保计划的数据作为基数来核定。
在资金拨付方式上,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也就是当年筹集的资金全部拨付到地方。拨付时根据筹集调剂基金的总额和全国离退休人数计算一个人均拨付额,然后再乘以各地离退休人数来拨付资金。这样做既简单明了,也做到了公平统一。所以根据这个办法,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高、参保职工和就业人数多的省份上解的资金就较多,离退休人数多的省份得到的拨付资金也多。通过制度的内在机制就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在养老保险负担较轻的省份和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的省份进行调剂,达到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的目的,也达到了东部发达地区来支持中西部和老工业基地省份的效果。我们做了初步测算,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抚养比情况相似的省份,贡献或者受益的金额是大体相当的。这样的制度设计较好地体现了公平原则,应该说也是稳妥的,各地都是接受的。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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