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在职职员因突发脑溢血意外死亡,非工...

企业单位在职职员因突发脑溢血意外死亡,非工作时间。工龄30年。还有十二年退休。
梅金荣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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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52最佳答案

所谓追究单位责任在法律上可以考虑追究民事以及刑事责任
所谓刑事责任就是要看该单位在突发脑溢血是否有构成犯罪的情节,比如强迫劳动等行为导致突发脑溢血,如果是这样,是可以考虑追究其刑事责任。
所谓民事责任就要考虑侵权及工伤的问题了
先说侵权这部分
这个还是要看突发脑溢血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单位什么过错、故意导致了突发脑溢血,如果有这方面情况,就可以考虑追究侵权的责任,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民事诉讼。
关于工伤
那么就需要考虑2个情况
一是是不是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或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而导致的突发脑溢血,如果是,那就属于工伤
而是不是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如果是那么就视同工伤。
如果能够确定为工伤,按工伤程序处理就可以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02 齐敦益 客户经理

    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是算作工伤的,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2021-12-23 17:51 龚宇飞 客户经理

    能否向单位索赔,首先要弄清楚这位员工发生突发脑溢血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公司体检属常规检查,有很多检查项目是不会检查的.如果体检有检查此项,但是没查出来可追究体检医院的责任.然后调查清楚该员工的工作环境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特别是有可能会诱发疾病的地方,比如噪音、工作时间过长、有化学物质等等.如果排除了这些原因,纯属个人疾病,而公司没有过错的话,可能是索赔不到的.只可以利用医疗保险报销医药费了,如果公司未给员工买保险,那是可以找公司负责一部分的.
  • 2021-12-23 17:36 赵顺贵 客户经理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最终导致的后果不同,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也不同,主要看后果如何,分以下两种情况。
    1、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治愈的,该职工仅仅是正常上班,公司没有安排加班等情况的,因为脑溢血一般属于员工自身疾病,不属于事故伤害,职工出院后报职工医疗保险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职工医疗保险,该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2、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这里也分两种情况:(1)送医院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按工伤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送医院抢救48小时后死亡的,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不能认定工伤,如果公司有过错,可以要求公司损害赔偿。
    还有就是该劳动者年龄已经超过60岁,是否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很关键。
  • 2021-12-23 17:24 连丽萍 客户经理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最终导致的后果不同,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也不同,主要看后果如何,分以下两种情况。

    1、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治愈的,该职工仅仅是正常上班,公司没有安排加班等情况的,因为脑溢血一般属于员工自身疾病,不属于事故伤害,职工出院后报职工医疗保险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职工医疗保险,该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2、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这里也分两种情况:

    (1)送医院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按工伤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送医院抢救48小时后死亡的,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不能认定工伤,如果公司有过错,可以要求公司损害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案例:

    女子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 法院判雇主补偿16万

    湖北女子梅某受雇于海南某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下辖的东方猪场,工作期间引发脑溢血病倒在岗位上,经治疗花费30多万元。23日,记者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维持东方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农业公司补偿梅某各项经济损失164513.11元。

    2015年3月,梅某受雇在东方猪场养猪,月薪为2153.39元。同年6月18日,梅某在养猪过程中病倒在猪栏过道上,后被送往海口市某医院救治,诊断为自发性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并破入脑室及高血压病Ⅱ级,先后住院两次共64天花费30多万元。

    梅某出院后,向东方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在喂猪时因母猪受到惊吓将其撞到墙上,致使头部被严重撞伤,请求法院判令农业公司向其支付医疗等各项费用。

    一审法院认为,梅某虽然在工作时间病倒在工作岗位上,但在庭审中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系因母猪受惊吓致其撞伤,且从医院诊断报告中看出,梅某的病系自发性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并破入脑室及高血压病Ⅱ级,故农业公司对梅某的伤害并没有过错。

    鉴于梅某系在为农业公司工作中受伤,农业公司因梅某的工作而从中受益,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民事责任。梅某医疗等各项费用共329026.22元,由农业公司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农业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称梅某系因自身疾病发作导致经济损失,雇主不应承担责任。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并无不当,农业公司的上诉请求于法无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6:55 赵风茹 客户经理

    不能认定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过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你的情况,已经超过48小时,不能认定工伤死亡,按照病亡待遇处理
  • 2021-12-23 16:40 齐敦益 客户经理

    1、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治愈的,该职工仅仅是正常上班,公司没有安排加班等情况的,因为脑溢血一般属于员工自身疾病,不属于事故伤害,职工出院后报职工医疗保险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职工医疗保险,该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2、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分两种情况:

    (1)送医院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按工伤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送医院抢救48小时后死亡的,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不能认定工伤,如果公司有过错,可以要求公司损害赔偿。劳动者年龄已经超过60岁,是否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很关键。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不符合以上情况的不算工伤,买了医保的由医保报销,没买了医保的只有自己承担,但是作为一个公司未为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应承担什么责任你应到当地医疗保险局或社保局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6:09 连保军 客户经理

    1、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治愈的,该职工仅仅是正常上班,公司没有安排加班等情况的,因为脑溢血一般属于员工自身疾病,不属于事故伤害,职工出院后报职工医疗保险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职工医疗保险,该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2、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分两种情况:

    (1)送医院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按工伤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送医院抢救48小时后死亡的,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不能认定工伤,如果公司有过错,可以要求公司损害赔偿。劳动者年龄已经超过60岁,是否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很关键!

    扩展资料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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