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地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而死亡,有赔偿...

p建筑商据不赔偿,我们应该怎么办?p
龚峰毅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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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09最佳答案

可以,在工作期间意外发生脑溢血,是在意外范畴之内吧,可以获得意外赔偿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02 龚宇飞 客户经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2021-12-23 17:51 连佩忠 客户经理

    如与用工单位存在雇佣关系,也不是因醉酒、吸毒等原因造成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八)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7:36 米大丽 客户经理

    您好:
    一、视同工伤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不能视同工伤的
    属于下列情形的,不能视同工伤,按因病办理:
    1、非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
    2、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外死亡的;
    3、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放弃抢救死亡的;
    4、突发疾病经抢救生存的。
    因病死亡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生存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的规定办理,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按不低于本人工资80%支付病假工资。
  • 2021-12-23 17:24 龚家逵 客户经理

    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即可。

    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是突发疾病,不是工伤,但是,其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按国家规定,把一些本来不是工伤的特殊情形,当成工伤处理)。

    劳动保障部门对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也有相应规定。基本原则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企业要给医疗期,在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企业要给予职工医疗期的相应待遇。

    根据《医疗期规定》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扩展资料:

    (一)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第三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二)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6:55 车广伟 客户经理

    突发性脑溢血死亡,应当属于意外病发死亡。该工地购买的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就是为了降低企业因为工人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意外性伤害或死亡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或造成的经济损失。该工人属于工作时间,应当获得赔偿。
  • 2021-12-23 16:40 齐智娟 客户经理

    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即可。
    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是突发疾病,不是工伤,但是,其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按国家规定,把一些本来不是工伤的特殊情形,当成工伤处理)。
    如你所述,该职工显然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应当按照因病处理,即:
    1、医疗费用
    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办理,工地参加了医疗保险的,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费用,下余部分职工自理;工地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工地承担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
    2、停工治疗期间待遇
    停工治疗期间属于病假,工地有病假工资支付办法的,按照工地病假工资支付办法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
    至于超出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自愿承担的不受限制。
  • 2021-12-23 15:52 齐敦禹 客户经理

    突发疾病,一般不属于工伤。如果因脑溢血,摔伤的,属于工伤,脑溢血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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