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以自有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借款10...
龙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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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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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56最佳答案
A.10 B.20
C.30 D.50
【答案】B
【解析】P37“(三)抵押的效力”第一段。拍卖所得为150万元。抵押权人就主债权100万元,利息及违约金20万元,实现抵押权的费用10万元优先受偿。
用通俗的例句讲:所有亲戚均可参加,包括但不限于姑姑、叔伯、舅舅。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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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38 黄盛波 客户经理
用别人的房子做抵押贷款,到期无法还贷,别人的房子将会被拍卖偿贷。
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流程:
借款人向经办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办行进行贷款审批;
贷款通过审批后,借贷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银行发放贷款;
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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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25 龚小芝 客户经理
公司股权纠纷案例
时间:2010-6-29 9:08:36
核心提示:原告:谢某 被告:张某、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 1997年6月10日,被告张某与上海立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立新公司)共同合作设立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下称金刚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由立新公司提供39.5亩土地,张某拥有100%的股权。金刚公司成立后,张某将其20%的股份转让给原告,原告... 原告:谢某
被告:张某、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
1997年6月10日,被告张某与上海立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立新公司)共同合作设立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下称金刚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由立新公司提供39.5亩土地,张某拥有100%的股权。金刚公司成立后,张某将其20%的股份转让给原告,原告共计向金刚公司汇款美元392,908.64元。根据金刚公司2000年6月10日的营业执照,其实到注册资金为50万美元。1999年10月至2000年3月间,原告与张某多次商讨股权回购事宜。2000年3月13日,金刚公司董事会作出A、B两个决议案(以下简称3•13决议),具体规定了股权转让以及支付转让款的方案。
原告诉称,张某并未按合同、章程的约定缴纳出资,并将原告的出资当作其个人出资进行验资。原告与两被告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后,虽未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原告实际于决议签订后即离开公司,张某也向员工宣布原告已退股的消息。由于两被告始终未向原告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故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股权转让款。 被告张某辩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的变更,必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光有董事会决议是无效的。并且,董事会决议本身也有违法之处,如将属于金刚公司的两处房产作价支付股权转让款,会造成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金刚公司辩称:本案属股东之间的股权纠纷,与金刚公司并无关联。
审理中,原告以两被告故意不到政府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人为制造诉讼障碍为由,于2000年11月27日增加了一项诉讼请求,即请求判令两被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因本案所涉股东、股权变化所引起的一切法律手续。 针对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两被告辩称,未能办妥股权变更手续是由于原告自身原因所致,并非被告拖延不办。此外,金刚公司已于2000年12月5日召开董事会,在原告借故拒绝参加的情况下,董事会作出了“关于2000年3月13日之A、B决议终止执行”的决议案(下称12•5决议),因此原告退股的事实前提已不存在,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受理法院认为,3•13决议具有董事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合同双重属性,原告与被告张某在3•13决议签字之时,双方的股权转让合同即已成立。由于原告并未参与12•5决议的议定过程,12•5决议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并无实质影响。根据法律规定,这一股权转让行为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后方为生效,由于金刚公司未按决议去申报合作合同变更手续,致转让行为至今未能生效,转让合同未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故应对原告要求被告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诉讼请求先行判决,至于其它有关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事宜,在先行判决生效后再行处理。据此判决:被告张某、被告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就原告谢某将其在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被告张某事宜至审批机关办理相关的股权变更手续。
判决后,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被告张某、金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至审批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审批机关将被告金刚公司的投资者变更为案外人立新公司及被告张某。
关于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事宜,法院认为:3•13决议系被告金刚公司的董事会为原告股权
转让事宜而达成之协议,各方当事人均应恪守。金刚公司愿以其特定财产为张某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行为,属于债的加入,但其对相关债务所负的责任,应为有限责任,即仅以约定的财产承担责任。据此判决:一、被告张某应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谢某支付股权转让款40万美元或人民币3,311,600元。二、对于被告张某在前款中的债务,被告金刚公司应以各方约定的特定财产(上海市金沙江路65弄7号404室、上海市金沙江路69号底层店面房)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履行方式为:1、由被告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将上海市金沙江路65弄7号404室之房产过户给原告谢某,该房屋作价人民币421,145元;2、由被告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出售上海市金沙江路69号底层店面房,以所得款项偿付被告张某在本判决第一款中的债务。三、对原告谢某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一、关于未缴纳投资的合作方是否享有股权问题 有观点认为,本案被告张某在实际缴纳出资之前并不享有合作企业的股权,也不享有将尚未支付对价的股权转让给他方的权利,所以被告张某向原告转让股权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按照公司法理论,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既可以是以原始出资方式而实际缴纳的股款所折算出的股东在公司出资中所占的比例或数量,也可以是股东以协议方式认缴但未实际出资的承诺比例或数量。由于中外合作企业的出资责任不同于公司法所规定的实收资本制,合作方在设立中外合作企业的申请获得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暂不缴纳出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可成立企业。出资可以在营业执照签发以后缴清,也可采用分期缴付的方法,合作各方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缴足投资或提供合作者条件的义务。这种体制使中外合作企业的设立较为容易,成立后的资金运作也更为便捷、灵活,有利于吸引外资。但是相应的也产生了没有缴纳出资的合作方是否享有股权的问题。 虽然本案被告张某在转让股权之前尚未缴付其认缴资本的对价,但法院并没有将张某向原告转让股权的行为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原因在于:1、金刚公司依法设立后,有关合同、章程以及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等具有公示效力的登记文件中均有被告张某作为公司合作方及股东的记载,被告张某作为合法股东,享有由股份代表的股东资格及相应的权利。事实上,被告张某也行使了包括表决权、收益权、知情权等在内的股东权利,其所从事的经营管理公司的行为均应视为代表被告金刚公司所作的行为。如果以被告张某未出资为由认定其不享有股权,则被告张某代表公司所作的一切行为均应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这种认识所导致的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是可想而知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合作各方应当根据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期限”。对于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前未缴纳投资的合作方对合作企业所享有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均未作任何限制性规定。因此,在合同约定的缴纳投资期限内,以被告张某未出资为由认定其不享有股权显然缺乏法律依据。3、被告张某向原告转让股权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报经审批机关批准,换发了批准证书,工商登记资料亦作了相应的变更记载,符合转让股权的法定条件,应属有效。 二、关于3•13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3•13协议具有董事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合同双重属性。如前所述,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合作他方的书面同意;2、审批机关的批准。原告与被告张某在3•13决议签字之时,双方的股权转让合同即已成立。被告金刚公司的其他合作方参加了3•13协议,可以视为同意股权转让合同。但本案直至原告起诉时,被告金刚公司仍未向审批机关报送有关申请文件,致使合同未能生效。在诉讼期间,原告与被告张某对股权转让这一事实均无异
议,对应根据3•13协议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的事实亦无争议,从而可以认定原告与被告张某在3•13协议中关于股权转让的意思表示真实。如果直接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既不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利于市场交易的安全稳定。况且本案股权转让合同未能发生预期法律效果的原因是因为被告金刚公司未按3•13协议去申报合作合同变更的手续,在审批机关对股权转让事宜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之前,认定股权转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精神。
从合同履行的角度看,原告自3•13协议后,即退出金刚公司的经营管理,将其所享有的包括表决权、收益权、知情权在内的股东权利实际交付给被告张某,可以说,原告方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股权转让合同本身不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如正常报批,则合同可完全履行。如果仅仅以欠缺报批手续这一生效要件否定合同的法律效力,显然有违诚信、公平的法律原则,不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发展。 三、关于先行判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本案关于股权转让合同一节事实查明后,法院考虑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需以股权转让行为生效为前提,所以对原告要求被告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诉讼请求作出先行判决。先行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金刚公司至审批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审批机关将被告金刚公司的投资者变更为案外人立新公司及被告张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法院再就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事宜进行审理作出裁决。
以办理批准、登记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合同,被债务人以不作为形式阻挠,无法生效,由此产生的利益严重失衡问题长期困扰着我国司法界。这种不作为行为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背道而驰,主观恶意非常明显,但长期以来,理论界对于这种行为的性质以及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争议较大,往往以合同未生效为结论,对相对方的利益保护较弱,无法制裁违背诚信原则的当事人。本案采用先行判决的方式为解决上述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提供了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 -
2021-12-23 17:19 齐春春 客户经理
首先,看银行的借款合同上你是否为借款人,或者你是否在银行的借款合同和借据上签字,如以上答案为否,则你无责。但如果答案为是,则你是借款人,承担第一还款责任,银行要起诉,你是第一被告,因此你要先筹钱还款。其次你应当与你表哥签订借条,借款金额为银行的贷款本息,约定你表哥在以后一段时间内还款。如果你实在无法筹款还清银行贷款,则要求表姑爷还款或变卖抵押房产还款。 -
2021-12-23 17:01 米国超 客户经理
你不会被骗了吧??
第一,现在银行抵押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是4.6%,三年和五年期是5%
做银行抵押贷款最高上浮30%就是年利率6.5%
而最高十年期的利率也就是6.69%
第二,信用贷款年息5-12%中间,但问题是信用贷款最长只能做5年
第三,贷100万交17万中介费,相当于服务费17%,我也做这个,行业内没有超过8个点的。
至于你的问题,一年的利息是100万*9.6%=96000元
哪个性价比高,要看你是什么还款方式,是等额本息还是先息后本。 -
2021-12-23 16:46 连东英 客户经理
若 贷款本 金:100万,期限:10年,按照人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年利率:4.90%(不变的情况下)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月供:10557.74,还款总额:1266928.75,利息总额:266928.75。
如果是按月还贷款有2种还款方式:
一种是等额本息、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选择不同的还款方式,所产生的利息是不同的。
等额本息计算公式: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等额本金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 = (贷款本金 ÷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其中^符号表示乘方)
100万贷款一年的利息:
现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年率5.31%,银行根据贷款的用途/贷款人信用情况/抵押担保情况综合评价,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作一定的上浮,以基准利率来计算.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是按月复利计算的,年利率为5.31%,月利率为5.31%/12,这样100万一年的贷款利息为:
1000000*(1+5.31%/12)^12-1000000=54411.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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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14 贾麒麟 客户经理
首先,看银行的借款合同上你是否为借款人,或者你是否在银行的借款合同和借据上签字,如以上答案为否,则你无责。但如果答案为是,则你是借款人,承担第一还款责任,银行要起诉,你是第一被告,因此你要先筹钱还款。其次你应当与房产人签订借条,借款金额为银行的贷款本息,约定房产人在以后一段时间内还款。如果你实在无法筹款还清银行贷款,则要求房产人还款或变卖抵押房产还款。
用别人的房子做抵押贷款,到期无法还贷,别人的房子将会被拍卖偿贷。
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流程:
借款人向经办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办行进行贷款审批;
贷款通过审批后,借贷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银行发放贷款;
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房子在银行抵押贷款,现在无力偿还,银行会行使抵押权,法院会拍卖的。
无论该房屋是不是所有权人的唯一套住宅,只要其做为抵押物贷款了,当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时候,银行都会将该抵押物拍卖,以冲抵银行贷款。
该抵押物(房屋)进入拍卖程序后,只有发生如下三种情况,法院才会终止拍卖:
1、人民法院受第三人就拍卖物所有权提起诉讼,并裁定中止拍卖的。
2、抵押权人申请中止拍卖的。
3、抵押人已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向拍卖机构申请中止拍卖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021-12-23 16:14 赵顺贵 客户经理
假如你是等额本息还款,按照目前的商业利率算: 贷5年,贷款金额50万元,贷款利率为5.76% 那么你的月均还款 9610.70元,支付总利息76642元,还款总额为576642元。 贷5年,贷款金额100万元,贷款利率为5.76% 那么你的月均还款19221.40元,支付总利息153284元,还款总额为1153284元。 贷10年,贷款金额50万元,贷款利率为5.94% 那么你的月均还款 5535.97元,支付总利息164316.4元,还款总额为664316.4元。 贷10年,贷款金额100万元,贷款利率为5.94% 那么你的月均还款 11071.94元,支付总利息328632元,还款总额为1328632.8元。 假如你是等额本金还款,按照目前的商业利率算: 贷5年,贷款金额50万元,贷款利率为5.76% 支付总利息73200元,还款总额为573200元。 贷5年,贷款金额100万元,贷款利率为5.76% 支付总利息146400元,还款总额为1146400元。 贷10年,贷款金额50万元,贷款利率为5.94% 支付总利息149737.2元,还款总额为649737元。 贷10年,贷款金额100万元,贷款利率为5.94% 支付总利息290400元,还款总额为1290400元。 (1)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是指一种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此种还款模式相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劣势在于支出利息较多,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供款的大部分,随本金逐渐返还供款中本金比重增加。但该方法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该方法比较适用于现期收入少,预期收入将稳定或增加的借款人,或预算清晰的人士和收入稳定的人士,一般为青年人,特别是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也适合选用这种方法,以避免初期太大的供款压力。 (2)等额本金 等额本金是指一种贷款的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也便于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 此种还款模式支出的总和相对于等额本息利息可能有所减少,但刚开始时还款压力较大。 如果用于房贷,此种方法比较适合工作正处于高峰阶段的人,或者是即将退休的人。 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 = (贷款本金 /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是指一种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此种还款模式相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劣势在于支出利息较多,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供款的大部分,随本金逐渐返还供款中本金比重增加。但该方法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该方法比较适用于现期收入少,预期收入将稳定或增加的借款人,或预算清晰的人士和收入稳定的人士,一般为青年人,特别是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也适合选用这种方法,以避免初期太大的供款压力。 等额本金 等额本金是指一种贷款的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也便于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 此种还款模式支出的总和相对于等额本息利息可能有所减少,但刚开始时还款压力较大。 如果用于房贷,此种方法比较适合工作正处于高峰阶段的人,或者是即将退休的人。 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 = (贷款本金 /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如需贷款,推荐易贷中国(额度:0.5-500万元) (1)在线快速申请通道 ——快速解决中小企业及个人资金难题 额度:0.5-500万元 申请表填写地址: (2)业主助业贷款——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股东可用个人或他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机构申请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额度:5000元-100万元 申请表填写地址: (3)精英易贷——向企业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个人信用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额度:5万-50万 申请表填写地址: 易贷中国是一个在线申请贷款的网络平台,与全国各地多家银行/小额信贷公司合作,接受来自全国各地的贷款在线申请。你只要在线提交申请,易贷中国会以最快的速度为你审核,为你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您只需填写自己的贷款需求和您的资料(无需填写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易贷中国的理财师会对您的贷款需求和资料进行分析,然后在您的驻地就进选择适合您的银行和与您取得联系,在这个过程中您有权利选择任何一家银行,直到您满意为止。 易贷中国贷款类型很多,其中个人信用贷款与住房贷款,全国办理免收服务费,而其他类型的贷款则会收取2%-3%的服务费。这是同行中最低的服务费用,为贷款者节省贷款以外的开支,并且郑重承诺:在没拿到贷款前绝不收取任务费用! 易贷中国贷款申请流程:在线申请——易贷中国融资顾问联系申请者并核实——提交申请给银行/小额信贷公司——银行/小额信贷公司联系申请者——签订贷款合同。一笔申请业务,多家资金机构响应!为贷款者节省跑各大银行的时间,降低贷款以外成本! 易贷中国贷款在线快速申请通道 ——快速解决中小企业及个人资金难题 额度:0.5-500万元 申请表填写地址: 更多详情请通过所给网址去了解,左边为贷款信息,右边为统一的申请表格。为保密申请者个人信息,易贷中国在线申请不要求填写身份证等私人信息,请根据自身情况放心地如实填写。 友情提示:在线申请后当天(9:00-18:00,双休日除外)就会审核,请保持电话/手机通畅,以便融资顾问联系你核实情况,如果联系不上,将视为无效申请。易贷中国让你贷款如此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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