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没有发卡可以取么
边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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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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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09最佳答案
1、用户可预约未来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在公积金指定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业务。预约成功后,中心自动发送预约确认短信,用户也可打印预约确认单作为办理凭证。
2、用户按照预约确认短信或预约确认单所示的时间和地点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自助领取或向大堂经理索取住房公积金预约号,银行网点对预约号予以优先办理。
3、办理业务时,用户须向柜台提供预约确认短信、预约确认单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以及相应的提取材料。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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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02 辛培兵 客户经理
先办卡,在提取。
你在公司人事行政处,把公司公积金账号和你个人的公积金账号拿到,还有身份证,在公司办理公积金托管的银行指定分行处,办理公积金卡。
再到公积金中心,按照相关消费办理公积金提取。
扩展资料:
提取类型
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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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51 赖鹏博 客户经理
没有联名卡怎么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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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36 赵风莲 客户经理
可以的,向公司要公积金账号,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取 -
2021-12-23 17:24 龚小艳 客户经理
需要带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书等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不提取还可以转移到你之后工作的单位。希望能帮到你,麻烦给好评 -
2021-12-23 16:55 樊扬诗 客户经理
符合提取条件就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
2021-12-23 16:40 齐星星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
2021-12-23 15:52 齐斌涛 客户经理
提取条件
【购房提取条件】
(一)有卡购房
1.办理提取业务前已经完成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2.申请人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已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二)无卡购房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时,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的收款账户须为建行、招行、中行三家归集银行的深圳地区借记卡账户。
(三)异地购房
1.办理提取业务前已经完成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3.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4.在票据的有限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
(四)本市购房
1.办理提取业务前已经完成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3.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4.在票据的有限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
【租房提取条件】
(一)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二)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需到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再次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均可办理;
(三)职工每月申请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2014年11月1日将开始实施)
(四)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还贷提取条件】
(一)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执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在贷款银行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部分或全部个人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二)职工选择此提取情形的时间须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有效期内;
(三)职工须在提前还贷的当月或次月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提取。
【不可提取公积金条件】
未网上预约无法提取公积金
【网友常见公积金提取条件解答】
(一)原社保存量公积金提取问答
(二)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问答
(三)住房还贷提取相关问答
提取流程
【通用提取流程】
(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
(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三)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购房提取流程】
(一) 本市购房提取流程
(二) 异地购房提取流程
(三) 提前还贷提取流程
【租房提取流程】
点击查看: 租房提取流程
【其他公积金提取流程】
提取材料
【本市购房提取材料】
(一)一手房购房提取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属于职工(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证明:
①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意:此材料为委托他人办理特需材料,自己办理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5.经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注意:若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6.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 二手房购房提取材料
【异地购房提取材料】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二)属于职工(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三)房产证明
原件+复印件(一份)
任意一样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个人住房抵押按揭合同
注意:如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加盖贷款银行印章的复印件
(四)购房费用证明
原件+复印件(一份)
任意一样证明:购房发票/契税税票/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
(五)委托证明
1.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意:此材料为委托他人办理特需材料,自己办理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六)其他证明材料
1.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3.职工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租房提取材料】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二)职工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四)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其他房屋类提取材料】
点击查看: 其他房屋类提取材料
【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条件】
点击查看: 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条件
【公积金提取表格下载及样表填写说明】
提取额度
(一) 可全额提取条件及注意事项
(二)可部分提取条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且不超过月实际支付的租金,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提取时间及网点
【公积金提取时间】
(一)租房类提取时限
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且不超过月实际支付的租金,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二)购房类提取时限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三) 其他类提取时限
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四)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正常情况1~3天即可到账,特殊情况最迟两周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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