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独有的房产,另一方的所欠的债务,法...

夫妻一方独有的房产,另一方的所欠的债务,法院能否要求用这套房产偿还
齐新潮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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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39最佳答案

因为丈夫的欠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即离婚前所欠债务,乃属夫妻共同债务,所以,不管该房产过户给那一方,法院仍然可以执行该房产抵偿债务,别想利用“离婚保房”的卑劣手段而最后成为老懒,既损人又不利己,何苦呢?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02 米增奇 客户经理

    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问题。
    1、关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清偿问题,应该有如下认识:
    根据《婚姻法》的解释:
    ①共同债务的范围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此解释重点在于“共同”,“连带责任”请注仔细斟酌。
    ③另外,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部分解释中,解释了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有非法活动所负债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比如赌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综上所述: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可被强制执行偿还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而非法部分则不支持。
  • 2021-12-23 17:50 龚宇飞 客户经理

    1. 双方在婚后取得房产,但产权单独登记在一方名下。由于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使产权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房子只要是你们结婚后买的,那么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一方负债,但房产证上只有另一方的名字,那么在这套房子就会被抵押还债,夫妻双方的征信是一体的,一方不好就等于另一方不好。

    3. 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或者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等问题进行公证确认。

  • 2021-12-23 17:35 齐晗希 客户经理

    你的房子因是婚后共同所买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关于债务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综上 如果债权人提起诉讼 你的房子至少会有一半要拿出来还债
    另外 你现在把房产转移给你子女 因转移行为发生在债权生效之后 法院可以据此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而判决转移行为无效
  • 2021-12-23 17:24 龚小芹 客户经理

    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一方有债务,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2021-12-23 16:55 边友康 客户经理

    离婚后有欠款房屋是可以过户另一方的,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也有共同债务,是要平分的。法院可以执行房产。
  • 2021-12-23 16:09 黄皖疆 客户经理

    夫妻二人签订的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欠债不可以用房偿还。
  • 2021-12-23 15:52 龚巧丽 客户经理

    只要该房产不是夫妻唯一可居住房屋,并且处于实际居住状态,法院都是可以查封夫妻共同房产的。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名义所欠债务,也可能被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也可以查封不可实际分割的夫妻共同房产,执行拍卖后,用其中一半偿还债务,另一半返还给另一方配偶。可见,哪怕是夫妻一方的债务后果对家庭影响是非常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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