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租房三年合同不到期,房产被抵押,房子如...

在一个新商业街上,我们好多人租的商业门头房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才两个月,房产公司要抵押贷款,还需要我们签字画押,里面写明如果与银行发生债权纠纷,要求租赁合同服丛银行处理,房子是房产公司的,房产公司又和物业公司签属了六年的管理合同,想问如果签这个字,是不是还要签一个保障书或合同协议的,在合同期间万一发生债权纠纷,造成的损失该如何赔偿?我们应该与房产公司签还是物业公司签?谢谢
齐晓峰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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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4最佳答案

还不上贷款银行也会走流程的,一般都是走的法律途径,拍卖你的房产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17 齐景宪 客户经理

    读者:李先生李先生:你所反应的情况主要是物权法中的抵押权和用益物权(本案是承租权)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抵押权和租赁权谁优先的法律问题。主要是看两者设定时间的先后顺序。 如果抵押权设定在先,即在你租赁房屋之前,出租人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则抵押权优于租赁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第一款的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所以银行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租赁合同关系,并且你也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因此给你造成财产损失的,根据上述条文第二款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通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据此要求出租人赔偿你的损失。 如果租赁权设立在先,即在你租赁房屋之后,出租人才将房屋抵押给银行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房屋购买人的所有权不得对抗租赁权,抵押权并无优先于所有权的效力,租赁权当然也可以对抗抵押权而继续有效存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5条规定:“抵押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所以你的租赁合同关系仍然有效。 值得指出的是,抵押权人的抵押权是价值权,而不是支配权,法律赋予抵押权人的是从抵押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而不是任意处分抵押物的权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所以,银行在拍卖该房产时,你享有优先的购买权,即在价格同一情况下你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苏和秦律师
  • 2021-12-23 17:07 齐景娥 客户经理

    那你就别租呗,才租半年,担心啥呀,另找一处房子也不难,上58同城什么的租房网上信息多得是
  • 2021-12-23 16:50 黄皖生 客户经理

    租房有协议的
    如果房子被收回
    就跟房东要回多交的房租
  • 2021-12-23 16:42 赖鹏博 客户经理

    最好签一份协议,租房协议和谁签就找谁签了。
  • 2021-12-23 16:21 辛培刚 客户经理

    不到期就可以继续租
  • 2021-12-23 16:19 龚峰景 客户经理

    首先,房产公司抵押贷款与你们无关,没有理由让你们签字。
    其次,你们的租赁合同先于抵押合同,即使出现抵押问题。银行也只能使抵押权,不能要求你们搬出所租赁的房屋。也就是说,即使他们拍卖了该房屋,买受人也无权让你们搬出。如果与你相对的一方要求你搬出房屋,就必须赔偿你所受到的损失,赔偿多少,先由你们协商,协商不成就那就难说了。进行诉讼是你有利,但其他方面就不好说了。
    最后,有一点要明确。房产公司要你们签字服从银行的处理是绝对不能签的。因为,如果你一签就说明你已经放弃自己在法律上“抵押不破在先租赁”的法定权利了。一但出事,你就只有自己后悔了。
  • 2021-12-23 15:55 龚家迎 客户经理

    不到期,房东需要退还押金和房租(未到期),还需要赔偿租客相对金额的违约金,按照合同支付,租客只能寻找其他房屋进行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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