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利息是计入“应付利息”还是“长期借...
龙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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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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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3最佳答案
长期借款的利息要根据还钱的情况来分析,因为题目所述的情况里面是一次还本付息,故应该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长期借款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1)长期借款如果是一次还本,分期付息,那么就应计入应付利息科目中。
(2)长期借款如果是一次还本付息,则应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中。
扩展资料:
设置“长期借款”账户,用来核算各种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归还和结欠情况。该账户属于负债类,其贷方登记借入的款项及预计的应付利息;借方登记还本付息的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数额。
该账户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需要说明的是,预计的长期借款利息应通过“长期借款”账户进行核算,而不是记入“预提费用”账户。长期借款费用应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间分别记入 “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
二是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 ,在限额内随用随借,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在限额内借入的款项按其用途直接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企业长期借款的偿还也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可以是分期还本付息。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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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7 赵首永 客户经理
1、长期借款的利息属于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计入“应付利息”。计提时的分录有误,因为是A企业的这笔借款属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所以计提是应该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科目。
2、A企业从2006年12月到2009年10月,共计提了35个月的利息,即:28000*35=980000元,因此,归还借款时在“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借方记980000。
长期借款每月计提利息,主要是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处理,一年计提一次也可以,但是不能准确反映每个月的经营成果。
扩展资料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款的长期借款会计处理方式
例:
某企业为建造一幢厂房,2017年1月1日借入期限为两年的长期借款1000000元,款已存入银行。借款利率为9%,每年付息一次,期满后一次还清本金。2017年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1、2017年12月30日,计算2000年应计利息时:
借款利息=1000000×9%=90000(元)
资本化利息=600000×9%=54000(元)
借:在建工程 54000
财务费用 36000
贷:应付利息 90000
2、20/17年12月31日支付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90000
贷:银行存款 90000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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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49 齐景娥 客户经理
对于长期借款一次还本付息的,应该是计提利息,而不是确认应付利息。所以计提时的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5)
2231
应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二、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看了就知道应付利息不核算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的利息的。
长期借款利息的入账时间
借款利息可以分期支付,也可在借款到期还本时一起偿付,具体应视贷款合同的规定。会计上,对应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一般在年末和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时计提入账;如果年内分期支付利息,也可按付息期进行账务处理。除此之外的借款利息,应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
所以应该是按月计提。实务中是按月,各种教材为了简化很多按年。 -
2021-12-23 16:42 齐晓娇 客户经理
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计入要看长期借款的类型。如果是一次性还本付息,利息费用计入应付利息。如果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就计入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是指自上一利息支付日至买卖结算日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而言,零息债券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贴现债券也可以计算其隐含的票面利率。 -
2021-12-23 16:20 龙小语 客户经理
1、长期借款的利息属于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计入“应付利息”。计提时的分录有误,因为是A企业的这笔借款属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所以计提是应该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科目。
2、A企业从2006年12月到2009年10月,共计提了35个月的利息,即:28000*35=980000元,因此,归还借款时在“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借方记980000。长期借款每月计提利息,主要是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处理,一年计提一次也可以,但是不能准确反映每个月的经营成果。 -
2021-12-23 16:19 连保军 客户经理
首先区分该长期借款如何付息,如果是一年一付的,则应该记入应付利息,否则计入长期借款中的应付利息明细科目 -
2021-12-23 15:55 龚巧丽 客户经理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和
应付利息
是有区别的,区别如下:
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的应付未付利息,如果属于分期利息的,计入:应付利息“科目;如果属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但是他们的账务处理是
一致的,都是: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2021-12-23 15:34 黄皖生 客户经理
是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短期借款计入应付利息。
问题补充: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这个科目没见过啊,怎么书上查不到呢?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是长期借款的二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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