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后只有...

为什么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后只有最后一个公司缴纳的
黄相怀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5:24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7:18最佳答案

每个单位都有自己固定的住房公积金帐号,给员工开设的个人帐号原先是绑定在原缴交单位的,开户行都不一样,有些单位是建行,有些是工行,还有其它银行的,一般和公司开设的银行对公帐号同一个银行,您需要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账户迁移合并的具体政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25 黄盛润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指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总额。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缴纳的金额相同,个人可以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查询到。

    工资单里住房公积金400显示的是单位和个人部分的总和。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7:01 龙宝霞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指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总额。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缴纳的金额相同,个人可以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查询到。

    工资单里住房公积金400显示的是单位和个人部分的总和。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2021-12-23 16:46 赵骥万 客户经理

    你可凭本人身份证去公积金窗口查询,正常情况下只能有一个账户,也可能单位缴纳公积金时直接变更到单位账户里,以前余额自然转入,也可以查询明细。
  • 2021-12-23 16:13 赵风蕊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到的余额是公司和个人缴纳的共同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提取所有的住房公积金,不分公司和个人缴纳部分,都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6:13 赵飞英 客户经理

    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那你缴纳的肯定不是正规的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
    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由公司和个人两部分构成,除非代缴机构,不然公司部分由公司缴纳,个人部分个人承担。两部分汇总相加记入员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所以这里提到的个人承担两部分,和账户只有个人缴纳金额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也不会允许这么做。
    建议联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个人具体的相关情况。比如:是否缴纳公积金,具体的缴纳金额等信息,只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才可以说清楚你是否已经缴纳了公积金以及具体缴纳情况。如果不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说明公司存在问题。
  • 2021-12-23 15:55 黄益民 客户经理

    自己缴纳的部分,公司缴纳的部分都可以显示,有一个明细,你可以查看。最后还会显示你账户里一共有多少余额。
  • 2021-12-23 15:29 管火金 客户经理

    不是,你那400是你个人与单位都在里面了。
    10、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
    18. 为什么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性质决定的,是使职工依靠自己的力量,加上单位的资助,通过强制储蓄,逐步提高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单位缴纳的部分应视同工资分配给职工,归个人所有,以逐步提高职工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另外,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住房分配制度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换的一种分配形式,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中心环节,是整个住房制度的一种质的转变。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可以调动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关心住房公积金的权益,有利于住房建设的良性发展。

相关百科精选

  • 中英人寿保...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世界第...

  • 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简称“友邦保险北京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获准在首都北京设立的第一家获得独资营运牌照的非内地人寿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