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担保中,权利人行使留置权时所留置的财产...
A债务人抵押的财产B合同范围内的财产C合同第三人的财产D非合同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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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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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05最佳答案
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但过分强调留置权的不可分性,对债务人不公平,有损其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物尽其用。因为债权人留置财产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只要留置财产的价值相当于债务金额,就能够保证其债权得到实现,没有必要留置过多的财产。
可分物是指经分割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或者失去其价值的物。比如,在运输合同中,甲为承运人,乙为托运人,甲受乙的委托运输一列车的煤,因乙不给付甲运输费,甲便可以留置乙的货物。若运输的煤价值为100万元,运输费为1万元,这时甲只能在相当于运输费一万元的范围内留置相应价值的煤,而不能留置全部煤。
但如果留置财产为不可分物,由于该物的分割会减损其价值,因此不适用该规定。比如,一台锅炉作为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如果定作人不支付报酬,承揽人留置该物的,就不能适用本条的规定,因为锅炉若予分割,其价值就会遭受减损。对于不可分物,债权人可以将其全部留置。
可分物是指经分割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或者失去其价值的物。比如,在运输合同中,甲为承运人,乙为托运人,甲受乙的委托运输一列车的煤,因乙不给付甲运输费,甲便可以留置乙的货物。若运输的煤价值为100万元,运输费为1万元,这时甲只能在相当于运输费一万元的范围内留置相应价值的煤,而不能留置全部煤。
但如果留置财产为不可分物,由于该物的分割会减损其价值,因此不适用该规定。比如,一台锅炉作为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如果定作人不支付报酬,承揽人留置该物的,就不能适用本条的规定,因为锅炉若予分割,其价值就会遭受减损。对于不可分物,债权人可以将其全部留置。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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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54 赵顺铃 客户经理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交偿的权利
1、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应当约定或确定必要的宽限期并通知债务人。《担保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未按担保法定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履行义务,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的,应当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留置的财产数量或价值要适当。依《担保法》规定,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4、尽量不要自行变卖留置物,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就操作方法而言,最好与债务人协商解决或委托公证处或拍卖行变卖或拍卖,或者通过诉讼由法院委托有关机关变卖拍卖。 -
2021-12-23 15:41 符育明 客户经理
B,C,D
答案解析:
[解析]
留置是一种法定担保形式,双方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留置的条款,但是只要具备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就可以行使留置权。 -
2021-12-23 15:32 赵飞虹 客户经理
�0�2�0�2�0�2�0�2�0�2�0�2�0�2�0�2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0�2�0�2�0�2�0�2�0�2�0�2�0�2�0�21.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但不得成立留置权;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留置权。债权人所占有的财产必须为债务人的财产,不是为债务人所有的财产不能留置。
�0�2�0�2�0�2�0�2�0�2�0�2�0�2�0�22.留置的财产必须与债权人的债权有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权人对动产的留置权与债务的产生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发生的,如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因定作人不交付加工费用,即有权留置定作人送交的加工定作的物。如果动产与债权无关,则不能成立留置权。
�0�2�0�2�0�2�0�2�0�2�0�2�0�2�0�23.必须是债权已届清偿期。留置权的成立须以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为要件,如果债权尚未到清偿期,那么债务人则处于自觉履行合同的状态中,还不能判断出债务人到期能否清偿债务,所以这时留置权还不能成立。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将其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留置。
�0�2�0�2�0�2�0�2�0�2�0�2�0�2�0�24.留置权的财产必须是动产。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有权留置该动产。如建筑工程合同,就其实质看,也是一种加工承揽合同,但承揽人对该建筑物不得留置。 -
2021-12-23 15:24 龚子龙 客户经理
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才可以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2021-12-23 15:18 赵风茹 客户经理
加工承揽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等 我归纳的含义是 合同行使留置权人对留置物享有占有权,但是和被留置一方又不是担保关系的合同 这类的合同都是 -
2021-12-23 15:04 桑风月 客户经理
要弄清什么是留置权,首先要搞清什么是留置。所谓留置是指债权人以继续占有控制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对留置权,我国担保法第82条规定: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的构成要件:①留置权的标的物为动产。我国担保法第82条及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8条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第82条的规定行使留置权。②根据合同约定占有动产。担保法第82条规定行使留置权必须是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动产。③留置权人须有债权。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合同债权人才能成为留置权的主体,而且是在债务人未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否则不得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仅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所发生的债权。④留置的动产必须与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只有因同一合同关系发生的占有动产才能行使留置权。⑤必须是在债权人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债务,偿还无果的情况下,即债权已经届清偿期,才能行使留置权。
优先受偿权是指某一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到清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条件:①债权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且经检验符合要求,否则,债权人不得行使该权利。②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时,一般应当先行催告,要求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债务人在催告期限满后不支付的,债权人方可行使优先受偿权。③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方式为两种:第一种为双方协议,即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将合同标的物折价,以折价价款优先受偿;第二种为拍卖方式,即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将合同标的物拍卖,就该标的物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④优先受偿权行使的限制,即合同标的物不宜折价拍卖的,债权人不得行使优先受偿权。
留置权与优先受偿权二者均具有担保物权的从属性、物上代位性、不可分性、优先受偿效力和无须登记公示的五个共同点,留置权中包含了优先受偿的权利,而优先受偿权并不以必须占有对方财产为前提。但两者也有着明显的区别:①两者的设置和能否约定排除不同。留置权是法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优先受偿权的设置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排除,也不允许当事人任意创设。②两者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同。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法律没有规定必须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而留置权法律规定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③行使权利的客体的性质不同。优先受偿权的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留置权行使的客体只限于动产,也仅仅于承揽加工等涉及动产的合同所产生之债。④与已消费的第三人关系不同。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已消费的第三人,留置权却可以对抗已消费的第三人。⑤权利救济的性质不同。留置权是一种私力救济权,优先受偿权既可以通过私下协议,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实现。⑥实现位次不同。优先受偿权实现的位次直接由法律规定,同一物之上存在数个优先受偿权时,优先受偿权人的受偿顺序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同时,在同一物之上发生优先受偿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竞合时,优先受偿权人的权利与其他担保物权的位次,也是由法律规定的。而留置权的实现位次则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即以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优先实现。 -
2021-12-23 15:00 黄百煜 客户经理
1、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未获清偿时,且权利人占有标的物时,即可以留置该标的物。
2、留置后,双方无法约定清偿期限的,留置权人要给债务人至少二个月宽限期。宽限期超过后,债务人仍不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拍卖、变卖留置物。
《物权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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