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员工经常迟到,违反公司规定,且造成恶劣...

因为员工经常迟到,违反公司规定,且造成恶劣影响,公司辞退该员工,需要按照劳动法赔偿员工一个月工资吗
齐新海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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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54最佳答案

公司的员工,多次迟到、旷工公司,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6:12 赵风茹 客户经理

    没有希望得到赔偿,
    劳动法有规定的,因为你是给别人带东西被抓住的,说严重的话,就是构成盗窃,已经触犯到法律了,
    所以你还是别想赔偿的事了。
  • 2021-12-23 16:12 赵骥万 客户经理

    用人单位是内地还是台湾地区的?如是内地请看以下回答,如是台湾请依照台湾地区的法律。

           如是内地台资企业,适用以下答案。

    需要先分析你给人带东西出厂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如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上述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的程度,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以此辞退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依然要注意规章制度要有合理性。如仅是一般违规,用人单位仍然辞退的,那么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风险。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为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2021-12-23 15:38 赵风茹 客户经理

    不管一个员工有什么不好的表现?公司辞退他,也就是终止劳动合同。公司都应该按照劳动法给予这个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工龄计算。一年工龄补偿上一年平均月工资。
  • 2021-12-23 15:21 龚崇权 客户经理

    "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严重后果"需要详细定义才可以适用劳动法的相关条款, 不是说企业说违反了,造成严重后果了就适用了的.
  • 2021-12-23 15:13 齐斯琴 客户经理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可以辞退该员工

    因为是员工没有遵守公司制度,违反了合同约定

    所以公司不用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 2021-12-23 15:12 米增建 客户经理

    因为迟到被辞退的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迟到不属于可以无经济补偿辞退员工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6种用人单位可以无经济补偿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别是: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全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显然,迟到不应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因此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者遇到以下6种情况用人单位要依法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

    2、劳动者患病,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需要裁员的;

    4、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要求降薪续签,劳动者不接受并提出离职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发放工资、购买保险等,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

    6、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辞退劳动者的。

    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所以是税前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发放时间一般是办离职手续时。不应当扣税。

    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那么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员工劳动合同没解除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一般按实发工资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是终止合同的,应当按照上述标准的2倍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5:00 赖鹏博 客户经理

    公司有考勤制度的,按照考勤制度执行;
    没有考勤制度的,赶紧建立考勤制度,在制度中对迟到做出规定,可以罚款,也可以以旷工论处;
    因为迟到要解雇人的很少,解雇的话,给不给钱是公司的事,但是那个钱不能叫赔偿金,如果做为赔偿金发给员工,那就是违反劳动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是站在劳动者这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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