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房离婚怎么处理,男方名,会不会因为...

我们还没结婚,但是我想先弄明白,免得以后出状况,他家条件不好,并且特别喜欢男孩,外一生出女孩,赶我出门,我要事先做好准备,我有把握不搞小3,但是我不能保证他会不会,他是平时看漂亮的女人都要多看几眼,特别喜欢A片的男人。
齐景宪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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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4:12最佳答案

如果不是按揭,过户是比较简单,这个只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民政局的离婚证或是双方协商好的财产处理协议就可以,就可直接去过户,不用去公证。但现在因为原来是男方的姓名进行的按揭,银行还款人是男方,现在要改为女方是比较难,一般银行不会同意这么处理。因为按揭的商品房产权证是抵押在房地产管理局的,房地产管理局是给予你办理的一个抵押手续给予银行,而银行是凭这个手续按揭贷款给予男方。要换成女方的,就只有银行同意操作才行。
建议与银行协商方法:1、借或者贷现金付完银行全部余款和利息再过户,这是最可行的方案;
2、用女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银行商业按揭款;3、借一个合法的房产证作担保进行商业贷款还完银行余款和利息取出原来房产证,再去过户。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5:35 龚崇权 客户经理

    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款”,即使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仍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婚前房产归属分类:

    一、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二、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同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四、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 2021-12-23 15:20 齐春影 客户经理

    个人感觉房子虽然是男方的名字,但是房子是归双方所有,房子也是由你份额的,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解决。
  • 2021-12-23 15:08 黄皖生 客户经理

    婚前买的房子,写的是女方名字,离婚后 房子怎么分配 法院会怎么判

    回答你的提问;

    一、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属于出资人婚前个人财产;

    二、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一方对另一方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以上为婚姻法专家解释。

  • 2021-12-23 15:02 赵风茹 客户经理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不是按揭,过户是比较简单,这个只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民政局的离婚证或是双方协商好的财产处理协议就可以,就可直接去过户,不用去公证。
    与银行协商方法?
    1、借或者贷现金付完银行全部余款和利息再过户,这是最可行的方案;
    2、用女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银行商业按揭款;
    3、借一个合法的房产证作担保进行商业贷款还完银行余款和利息取出原来房产证,再去过户。
  • 2021-12-23 14:57 赵颖轶 客户经理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男方若要获得应得补偿,需要提供共同购买房产的相应证据,否则,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对于财产的归属可以由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

    扩展资料:

    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若想将对方的姓名写在房产证上,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买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不同的城市对购房者的要求不同。比如,上海、深圳要求购房者连续缴纳五年社保才可购房。所以,就算男方想要将对方的名字写入房产证中,前提也必须是对方拥有购房资格才行。

    2、做好按揭买房: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部分,应双方平分。

    3、按揭买房: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部分,应双方平分。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4:24 龚小艳 客户经理

    虽然说你们是在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并且是写的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是归你们两个人所有的,然后你认为婚后一直都是男方还钱的话,这样的说法其实是不正确的,因为结婚之后,男女双方的工资就会算作是一个婚内的共同财产,所以说就算是男方一直还钱,他用的也算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你们在婚前一起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也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来还钱,所以呢,那离婚的时候,房子一定是平分的。

    如果说你有证据拿的出来,你们婚前贷款买的房子是男方一人所出的首付,女方没有任何责任的话,而结婚之后一直都是男方再还钱,女方的一个工资都是用来自己使用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被判决,女方只能够获得婚后还贷的一个比例。没有办法获得房子的一个使用权以及半边的家产。

    因为如果这个女人她是自己在工作的话,那么他的钱也应该算作是婚内的共同财产,而你们两个人的钱都是用在家庭的开销上面的,所以都是平等对待的,如果说这个房子你们在离婚的时候,那么就会分给女方,她在婚后用来贷款还贷的部分的一个折现。

    那么很多人都会认为如果女方结婚之后是一个全职太太,没有任何收入的话,他会认为因为是男方一直在还贷,那么这个房子就跟女方没有任何关系,其实也不是这个样子的,女方虽然说没有工作,但是他是为了家庭在付出,他也应该得到一个相应的尊重,不能够说他在负责孩子负责家庭,就没有任何的功劳。所以说不管怎么分,两个人都是有份的,只是比例的多少而已,其实如果没有太大的矛盾的话,还是不要离婚了。

  • 2021-12-23 13:58 龙小语 客户经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夫妻的感情破裂闹到了离婚这一步的时候,大家最为关心的就是财产应该怎么分割。到了那个时候真的很少有人再去考虑对方的感受,大家都是想要为自己争夺更多的利益,但是一旦牵扯到经济这个方面,就很容易产生矛盾的,毕竟人都是自私的,更何况现在两人的感情已经破裂,自然是不会为对方考虑了。

    而且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夫妻双方是很难自行调解意见达成一致的,到最后大家就会选择去法院上诉,让法官进行判决。不过法官他们都是要遵循法律的,最后的判决结果也不见得是双方都是满意的,总会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不过站在法官的立场上,他们只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根据法律条文所做出的决定。就像这个情况一样,房子是男方的姓名,但是离婚后到底应该怎么处理,这也是要视情况而定的。接下来我就说说我的看法。

    一、看夫妻讨论的结果。

    我是觉得一般情况下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首先都是会自行讨论一番的,在自行讨论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才会闹到法庭上。如果说夫妻双方的意见能够达成一致,那么就根据自身商量得结果来执行就好了。毕竟有些男方可能就会选择把房子给女方,当然有些女方可能就不会要,这都是说不准的。

    二、看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如果说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需要去法院的时候,这就需要大家弄明白这个房子是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就是女方是否有承担这个房子一部分的经济,而且是否有证明,这都是会影响到最后的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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