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抵押权优先受偿利息吗
边友康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3:26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3:59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4:46 符育明 客户经理
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5条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3条 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7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时起不再增加。”
《物权法》第208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物权法》第219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物权法》第221条规定: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2021-12-23 14:32 齐文生 客户经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部分:金钱给付的执行——该规定第40条:
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
2021-12-23 14:24 黄盈椿 客户经理
首先应当明确,抵押物被先行查封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关于抵押物能否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及查封、扣押对抵押权效力的影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意见》)、《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中做了明确规定。《民诉法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执行规定》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
2021-12-23 14:11 齐晓威 客户经理
有优先受偿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第93条: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第二款: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款:
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应当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扩展资料:
优先受偿权的范围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首先,债权人无论就动产,还是就不动产没有抵押权,只要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不依据破产程序得到优先受偿。其次,优先受偿权的特点表现为:
1、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
2、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3、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所以,其对象只限于破产范围内的特定财产,对于其它财产都不能使用优先受偿权。
4、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按我国《破产法》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到破产宣告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无效。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3:57 龚子鸣 客户经理
质押权属于物权,质押权人对法院查封扣押物 有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三条 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九条: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五、金钱给付的执行
40.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扩展资料:
优先受偿权的特点表现为:
首先,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
其次,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再次,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所以,其对象只限于破产范围内的特定财产,对于其它财产,都不能使用优先受偿权。
第四,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按我国《破产法》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到破产宣告之H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无效。
优先受偿权的范围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债权人无论就动产,还是就不动产没有抵押权,只要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不依据破产程序得到优先受偿。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3:51 米国连 客户经理
担保范围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排除利息的,利息是计算在内的,但是利息和本金不能超过担保价值,超过部分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
2021-12-23 13:38 齐晓强 客户经理
抵押债权的利息,在执行分配中同样具有优先受偿权。不可能只是本金优先受偿,而利息不优先受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父母健康险 健康险是健康保险的中文简称,...
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