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中断一年不补交可以接续吗

我在无锡市的单位交的养老保险中断一年不补交,可以在宿迁市的单位接续吗?希望懂的人回复,本人不胜感激谢谢
连伟智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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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3:47最佳答案

可以续交。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的,不是连续计算的,所以就算断缴一段时间,后来也是可以选择继续缴纳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有工作单位的人必需依法按时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没有工作单位的人能够灵敏就业人员身份自愿交纳养老保险,中缀以后也可按政策规则自愿补缴,重新就业时不补缴也能在新单位按规则缴费。

假如续缴或补缴,具有本市户籍(涉农地域必需是居民户口)的灵敏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地社保中心个体缴费窗口办理续缴(补缴)保险费。

连续缴纳社保和累计缴纳满15年社保,领取退休金的时候差距是很大差距。主要影响还是在于缴费基数和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影响,如果我在2000年连续缴纳到2015连续缴纳15年养老保险和从1995年到2017年累积缴纳满15年。

两个缴纳年限相同,但是缴纳时间不同,因为我们要考虑每年都在上调工资,相应的缴费基数有很大差距,从而影响我们的退休金;不过不管是连续还是累计都可以申请办理退休。

扩展资料:

1、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

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

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

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

2、补交时须提供:

(1)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

(2)军人配偶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须提供: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军人配偶调入本市的调动手续原件与复印件、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4:06 赵顺铃 客户经理

    养老保险只要累计缴纳15年即可,你还年轻,补也可以,不补也可以,你现在去电力部门上班,重新交合算(单位交大头你个人交小头),如果补交一年你需要补交很多。
  • 2021-12-23 14:03 管爱娟 客户经理

    养老保险中断后可以补交。
    符合下述情况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在单位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可按照 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原固定职工,按照原行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
    二、缴费办法
    1缴费年限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 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缴费基数和比例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2012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2011年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2013年 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 2021-12-23 13:54 樊振清 客户经理

    可以,养老保险在中断缴纳后,如果日后补交,并继续缴纳,可以接续计算。

    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账户管理第13条

    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

    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扩展资料

    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的条件和标准

    1、工作人员凡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参保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及其以上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前的革命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从办理退休手续后的下月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由三部分构成:

    (1)单位和个人缴费年限均满20年(含20年)以上的,按本人退休前工资总额60%计算的部分,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少1年降低1个百分点,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少1年降低1.5个百分点。

    (2)单位和个人缴费年限均满15年,从第16年起,每增加1周年,增加本人退休前工资总额的1%退休金,但增加部分最多不超过20%。

    (3)以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除以应缴费月数发给的部分,实际缴费月数超过420个月的只除以420。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3:38 连丽英 客户经理

    【摘要】某员工辞职后离开苏州到扬州工作,期间有几个月未上班,在扬州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此员工打算把养老保险关系从苏州转移至扬州。但被要求补缴失业期间停交的养老保险费用,他不明白这样要求是否合理,之前中断的养老保险费用能否不补?网友提问:我有一朋友是江苏扬州人,农业家庭户口,2003年7月从苏州爱普生公司辞职至扬州工作,直至2004年2月开始与扬州市一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现时未交),扬州单位要求其将养老保险手续从苏州转移至扬州单位才能给其缴纳,现在想咨询的是:他在苏州已经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不过在扬州咨询时要求其将2003年7月~2004年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交齐后方能办理相关保险事宜,在苏州讲只要在扬州重新申请一帐户后将保险金转移过来就可以了,不需要补交该未上班期间的养老金,双方说法存在差异,他的意见不愿意补交2003年7月~2004年2月的养老金,请各位专家解答他应该按照哪一家的说法,究竟怎样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回复: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其个人账户并计息。如重新就业,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根据此规定,你的朋友在扬州重新就业后,可以将苏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扬州市。关于补缴养老保险费的问题,按照省劳动保障厅苏劳社险[2002]25号文件规定,在失业未从事社会劳动并未获得劳动报酬期间,可以中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你朋友如在2003年7月――2004年2月期间未从事社会劳动,可以不予补缴此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总结:参保人辞职后重新就业的,应该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参保人在失业期间可以中止缴纳养老保险费,此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不补交。

    扩展阅读:

  • 2021-12-23 13:29 赵飞虹 客户经理

    养老保险中断不允许补缴但可以继续缴纳,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2021-12-23 13:20 齐斯琴 客户经理

    可以的。养老金计算是涉及到“累计“缴费时长、个人账户“累计”余额的,并不是非要连续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15年和连续15年在养老金计算方面没有区别的。

    扩展资料:

    在养老保险中断后补交续交的解决方法:

    1、在养老保险中断后,中断缴费人员可持公民身份证(户口薄)、养老保险手册、本人档案到当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2、如果养老保险是在辞职时中断缴纳费用的,一般是辞职后用人单位封存账户,直到被保险人找到新工作开始工作后工作单位继续帮其缴纳。

    3、如果是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并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断缴费和未按规定缴费,要求补缴其养老保险费的,可按同期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进行补费,并按规定加收利息。

    4、如果是已参保的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断缴费,可以当期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3:15 樊成钢 客户经理

    如果养老保险出现中断缴费的情况,需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缴纳,只要年龄在劳动年龄内都可以进行补缴,男性的劳动年龄限制是60岁,女性是50岁。如果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就不可以申请补缴了。

    参保人需携带携带存档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件到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目前我国对于养老保险能不能补交的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在任何时候,都要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缴纳的,这样在使用保险的时候,才能够为自己未来的老年服务。

    参保人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如果申请补缴后继续缴纳,可以接续计算。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因各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中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保费的,视为欠缴。

    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在用人单位中断缴费的这段时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扩展资料

    没缴够15年补缴的情况

    很多人到了退休年龄了,但是养老保险还没有缴纳够15年,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选择进行养老保险补缴,可以补交养老保险的有几类人:

    第一种是那种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也包括计划内长期的临时工,或者城镇户籍的临时工,没有参保或者中断缴费的人群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第二种是那种因、开除、除名、刑满释放后无公职等原因的职工没有参保或者中断缴费的人群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第三种是那种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而且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群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以上介绍这3种人群都是可以补交养老保险的,当然每种补交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补交。

    在中国,绝大多数男性的退休年龄是60岁,女性工人50岁,女性干部55岁,然而不是到了退休年龄就能退休的,你还需要将你的养老保险累计缴纳15年,并且在一个地区累积缴纳10年。

    另外,除了养老保险,还得缴纳医疗保险,医保要求男性累积缴纳25年,女性累积缴纳20年,满足了这些条件,才能在当地退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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