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及补交问题
樊振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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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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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3:46最佳答案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摘要)
一、适用范围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跨省流动就业时,按本办法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办法并备案施行。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跨省异地定居的,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原则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参保人员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参保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除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外,不得提前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三、资金转移
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具体计算为,1998年1月1日之前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同时按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养老保险资金。实际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资金。
解读人力资源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明确了资金转移结构和转移量。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再按本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转移统筹资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转移,基本维持了现行政策规定,以体现政策的连续性。
统筹基金的转移量,确定为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12%左右。确定这个时点,主要是因为1997年以后全国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缴费比例归于统一。
四、关系接续
对跨省流动就业以及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移接续手续。对其中已满50周岁的男性和已满40周岁的女性,且就业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原则上应在流动就业之前的参保地继续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按新就业地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后再流动就业或在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将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转移归集到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
对于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跨地区转移就业,由于按现行退休年龄规定,一般已不可能再在新参保地连续缴费满10年并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因此规定对其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便于其继续参保缴费;待其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将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转移归集到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如在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
五、退休地的确定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实际缴费满10年(含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年限,下同)的,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养老保险待遇;实际缴费不满10年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没有满10年以上原参保地的,转回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解读这一政策明确了退休办理地点确定原则,以厘清地方养老保险事权,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首先依据其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
六、缴费工资指数计算
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时,以本人在各参保地的各年度缴费工资和最后办理退休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
七、转移接续关系的经办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应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由两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的转移接续手续。
新政策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一)参保人员终止缴费离开就业地时,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全国统一的《参保缴费凭证》;
(二)参保人员在新的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三)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四)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各项手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按规定划转基金等;
(五)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收到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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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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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4:06 连书耀 客户经理
黑到天津社保开缴费凭证,龙江工作单位开工作接收证明,带到黑龙江社保申请转移.
个人建议,转移之前把中断补缴清楚再办理转移,因为新转移办法规定,未补缴中断可以办理转移,但是办理转移之后不再补缴之前的中断月数.这个问题需要谨慎. -
2021-12-23 14:03 赵颖辉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1,跨省社保转移是不是可以实现,会不会影响缴纳的累计年限。
可以实现,不影响累计年限。
2,五险的五个种类转移的情况是不是一样,都是转移过去按年限累计还是只有养老保险可以续交其他几个险种不能续交?
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暂时不能转移;
其它险种只能重新开户缴纳,不能转移。
3,跨省社保转移是否有限制,比如某个省不能转还是所有的省市都能转?
没有限制,全国范围都可以转移。
4,跨省社保转移是否很麻烦,要两地跑来跑去?请说一下转移需要办理的手续流程和办理地点。
不太麻烦,但也不是很容易。具体流程:
1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
3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转到转入地。
5,由于换工作,中间停止缴纳的几个月保险需要怎么处理,会不会与之前缴纳的年限断开,还是可以补缴,或者说续缴。停止的时间有没有限定,超出这个时间会有什么影响?
社保允许中断,年限累计计算。
中间有断开没关系,一般不用补缴。
也没有时间限制。 -
2021-12-23 13:54 赵顺邦 客户经理
办理异地转移需要携带身份证、养老手册、医保本、医保卡 到社保机构进行办理 医保卡上的钱折现给你 多退少补 办完后会给你打印一张缴费明细 和一张异地转移单 你带着表单到后来办理社保的地方去进行转入 医保肯定是空的了 因为钱已经折现给了你 主要是养老 会直接和你上一个账户衔接的 问题不大
至于续交 也就是补缴 也无所谓的 可以不进行补缴的 你到新地方 从新办理社保 就直接衔接原来养老的账户 其他为空 从新开始好了 不影响的 当然 补缴是按社平工资的 补缴3年 肯定不是小数目
(各地方政策不一样,我说的是江苏苏州的,仅供参考) -
2021-12-23 13:37 齐智娟 客户经理
1、你目前可以到北京原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身份证、社保卡)
2、你原先在北京社保局参保中断了3年的社保,因为你的户籍地不在北京,所以中断了3年的社保是不能补缴的。
3、你目前的户籍地不在保定,是不能个人申请自缴费的,你只能通过再就业,由就业单位帮你办理参保手续,或者挂靠人家单位帮你代缴也行。
4、你在保定还没有办理社保帐户前,要妥善保管好由北京社保局迁移回来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将来开设好新社保帐户后,就可以申请异地(北京)社保合并,合并的社保金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
2021-12-23 13:29 齐晓姝 客户经理
单位和社保协商,双方同意,可以补交。否则不能补交。
养老保险转移方法
如果你新工作单位与现参保地是同一地区的,需要在原单位开一张“停止缴费凭证”,到新工作单位凭停止缴费凭证继续缴费即可。
如果你新工作单位与现参保地不是同一地区的,在原社保经办机构开一张《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的单位就业建立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开始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异地社保帐户合并申请》和《参保缴费凭证》就可以了,以后的事由新参保地和原参保地两家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具体你咨询社保经办机构更清楚。 -
2021-12-23 13:20 齐星星 客户经理
补交养老保险都需要的手续和证件: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养老保险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1、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
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
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
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
2、补交时须提供:
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
军人配偶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须提供: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军人配偶调入本市的调动手续原件与复印件、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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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3:15 连书耀 客户经理
第一,北京的社保可以转回天津,你到北京公司所属的社保局办理转出,接续卡,然后拿到天津的公司所属的社保局办理转入就可以 了,还有目前国家规定跨省转移,只能养老可以漫游,其他不行
第二,2007年至今的,可以补交,就看你在天津的单位是否愿意帮你补交,至于金额的话,是按照07,,08,09年的每年标准执行,这个你在百度上面问是问不到的,因为每个省不一样,这个一定要问天津所属的社保局才知道的,不过这个补交现在也是个很大的问题,公司补交一般都不可能,是可以补,但是单位不会给你补,因为资料手续太麻烦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你在04年的时候,买的个人的养老,05-06的时候又买的养老,其实我很奇怪,国家的社保都是一样的,如果你当时在04年已经买了养老的话,那么你到北京的时候,必须把天津的转过去,你在北京的才可以继续交,不然是无法交的,所以我怀疑你在04年交的是农村的那种养老保险。还有你从北京转回去,要在天津找个单位接收,不然只能转到个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你还有社保问题,可以百度HI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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