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福一生保险,我交到30岁到74岁能领到...

国寿福一生保险,我交到30岁到74岁能领到多少钱。为什么交完了才900多一年。这算下来本钱都不够
龚家逵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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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2:32最佳答案

这是一款两全保险,保障期不到,本金是领不出来的。保险合同满期后,本金才能全部拿回。每年交一万,交十年,单一知道这个,还不能确切地告诉您每年领多少钱。
您可以咨询业务员,也可以拨打客服电话

其他回答(共3条)

  • 2021-12-23 12:35 贾黎黎 客户经理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 分红型)返还金额是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来的,交十年开始返还的不是本金,本金返还只有身故和满期保险金两种返还方式:

    1、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扩展资料: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一年一返还,即交即领,多重领取,满期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享受红利分配,享有高额保障,保您福满一生。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特别生存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

    二、关爱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金。

    三、福寿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

    四、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包括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亦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二、被保险人斗殴、醉酒;

    三、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四、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五、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六、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2:34 齐晓强 客户经理

    不退还,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 分红型)返还金额是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来的,交... 另一种是身故后本金退还,所以您说的每年交5000,十年后还未必能退还本金

    拓展资料
    国寿福满保险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特别生存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
    二、关爱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金。
    三、福寿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
    四、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六、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上述第五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包括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 2021-12-23 12:29 齐星星 客户经理

    这里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分红保险是任何人都无法告诉你最终可以拿到多少钱的!因为分红保险的分红是不确定的,是要根据公司每年的实际投资收益来确定的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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