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伤保险如何缴纳??

由于我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部分非全日制用工,但为了归避风险,想为该批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请为如何缴纳??谢了
米增奇 来自: 移动端 2021-10-14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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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4 08:15最佳答案

由用人单位缴纳。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
社会保险费
用,但是作为
非全日制用工
,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其缴纳
工伤保险
,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0-14 08:18 龚小芹 客户经理

    所有用人单位都要缴费。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社保部令第13号,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有职工收到事故伤害时工作的单位已发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2021-10-14 08:12 赵骥万 客户经理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工伤保险购买流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二) 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三)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 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 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 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 2021-10-14 08:09 齐新玉 客户经理

    公司不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法并没有对非全日工的保险做出相关规定。且劳动合同法中也未有相关规定,只规定非全日用工可以口头也可书面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通知终止用工且不用支付任何补偿,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因此不存在对公司进行罚款等处罚,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员可自行参保。
    如果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可以直接与劳动者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 2021-10-14 08:06 窦连水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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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 2021-10-14 08:03 车庆云 客户经理

    由用人单位缴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3﹞12号
    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
    10.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1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1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 2021-10-14 08:00 赵颖辉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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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年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只是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合同的形式以及试用期等做了一个粗略的规定,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劳动合同法》没作具体规定。对此我们只能参考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目前只能参照《非全日制用工意见》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非全日制用工意见》第10-12条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由此可见,除工伤保险费属于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外,在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上,用人单位没有强制性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69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既然可以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社会保险应该由劳动者买呢还是由用人单位买?由哪家用人单位买呢?是所有社会保险都买呢还是只买部分社会保险?笔者认为,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无强制性缴纳义务,可以由劳动者个人缴纳,这也避免了多重劳动关系下社保缴纳的不确定性。而工伤保险属于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必须缴纳,而且是每个用人单位都要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对于失业保险,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短暂性、临时性的特性,是我们无法分清劳动者什么时间处于失业状态,在实际工作中无法操作,这也就为立法者带来了难度,因此,《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于非全日制的失业保险都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北京上海等少数地区对非全日制失业保险作了具体规定,其他大部分无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意见》(十)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十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十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社会保险法》第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十三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2021-10-14 07:57 龚崇权 客户经理

    07年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只是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合同的形式以及试用期等做了一个粗略的规定,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劳动合同法》没作具体规定。对此我们只能参考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目前只能参照《非全日制用工意见》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非全日制用工意见》第10-12条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由此可见,除工伤保险费属于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外,在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上,用人单位没有强制性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69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既然可以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社会保险应该由劳动者买呢还是由用人单位买?由哪家用人单位买呢?是所有社会保险都买呢还是只买部分社会保险?笔者认为,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无强制性缴纳义务,可以由劳动者个人缴纳,这也避免了多重劳动关系下社保缴纳的不确定性。而工伤保险属于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必须缴纳,而且是每个用人单位都要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对于失业保险,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短暂性、临时性的特性,是我们无法分清劳动者什么时间处于失业状态,在实际工作中无法操作,这也就为立法者带来了难度,因此,《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于非全日制的失业保险都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北京上海等少数地区对非全日制失业保险作了具体规定,其他大部分无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意见》
    (十)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十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十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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