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后就签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包括在合...

可不可以签了合同,等转正后再帮其办理社会保险?这样也防止在试用期内员工就辞职,同时也可以减少一些公司成本,这样可以吗?
赵颖轶 来自: 移动端 2021-10-12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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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06:02最佳答案

试用期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范围内。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0-12 06:05 辛培军 客户经理

    应当从用工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扩展资料: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此可见。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适得其反。

    因为即使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就仍受法律保护。而企业要想终止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就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

    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0-12 05:59 辛培剐 客户经理

    一个月内必须签合同。合同期内必须上社保。试用期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入职后一个月签合同标明三个月试用期,这个没有问题。但转正后缴纳社保是不对的,只要签订合同,在合同期内都应该缴纳社保。去劳动仲裁吧,这个是完全占理的
  • 2021-10-12 05:54 米增建 客户经理

    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试用期内公司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应当依法缴纳社保。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可能对单位造成的很明显的两种结果,加大企业用工风险。

    1.试用期不交社保,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一旦员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就要付出巨大的工龄的经济补偿成本。

    一般情况下,员工辞职只要不追究单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单位规定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合法的。然而有一种情况,员工辞职,不但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而且还有权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的就属于此种情况。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以此类推,干的工龄越长,补偿越多。

    2.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发生工伤,因为社保没有办理,所以社保机构是不进行任何理赔和补助的。这部分损失,将转嫁到企业身上,由企业承担员工所有的工伤待遇和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等一系列的赔偿。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是违法的。

    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单方甚至和员工协商决定,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之后开始缴纳。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员工享受的所有福利中只有社保是强制性福利。一金不做强制要求,但是五险是必须要缴纳的义务。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约定双方一旦诉诸法律,还是要按国家的相关劳动法律规定执行,所以单位认为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纳社保的想法是错误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2021-10-12 05:51 龚巧丽 客户经理

    必须要缴纳。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应当依法缴纳社保。
    试用期尽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在此期间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但根据《劳动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也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因为,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企业不为试用期劳动者缴纳社保属违法行为。
  • 2021-10-12 05:48 连书纳 客户经理

    试用期本身就包括在劳动合同内,因此,无论约定的试用期有多长,都需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为了少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不惜采取试用期6个月过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并非不可以,但由于那时再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且还要为员工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岂不是既丢了芝麻,又丢了西瓜?!
  • 2021-10-12 05:45 齐改红 客户经理

    试用期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

    (1)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2)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无论是试用期还是转正后,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参考资料:

  • 2021-10-12 05:42 赵馥洁 客户经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试用期内的员工已发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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