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企业退休人员医保能报多少

西藏企业退休人员医保能报多少
赵飞行 来自: 网页 2021-10-0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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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6 14:55最佳答案

各地不一样,大约在85-95%左右,具体查询当地的医保办法。

住院费用则按照医院等级和住院费用分段报销。

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1300-3万元:91%;3万-4万元:94%;4万元以上:97%。

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1300-3万元:92.2%;3万-4万元:95.2%;4万元以上:98.2%。

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1300-3万元:94%;3万-4万元:97%;4万元以上:98.2%。

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若超过7万元,则不论医院等级,超过的费用均按70%报销。

拓展资料:

通常比在职人员要高,医院等级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咨询当地12333劳动保障热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称,社会退休人员的门诊和住院报销费用起付标准均为1300元,且用药必须符合“三大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门诊报销比例为:1300元以下由本人自行支付;超过1300元的部分,70岁以下报销70%,70岁以上报销80%。

提示: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0-06 14:52 连丽花 客户经理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 2021-10-06 14:49 齐敦益 客户经理

    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按照北京市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例,退休职工分为70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两种报销比例。

    1、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5%。

    2、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90%。

    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起,最高可累计报销30万元。其中,三级类医院报销范围为85%~95%,二级医院 87%~97%,社区医院90%~97%。

    退休人员医保费用报销比例和金额:

    1. 门诊(含急诊)

    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是1800元。超出1800以上的部分,在符合医疗保险医保报销药品名录的前提下,予以报销。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起,报销上限为20000元。其中:

    70周岁以下人员:非社区医院85%,社区医院90%。

    70周岁以上人员:90%。

    90周岁以上人员:100%。

    2. 住院

    第一次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650元。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97%起,最高可累计报销30万元。其中:

    三级医疗91~97%。

    二级医院92.2~98.2%。

    社区医院94%~98.2%。

    90周岁以上人员:100%。

    扩展资料:

    北京针对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政策涉及三类人员,分别是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和学生儿童。目前,学生儿童住院报销比例已为70%,而老年人、无业居民则为60%。政策出台后,意味着对老年人、无业居民的住院医保待遇首次调整,上调10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万元。

    与此同时,北京将建立重特大病的补充医疗办法,解决患有重大疾病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医疗费用负担依然较重的问题。据悉,该办法已确定覆盖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及进行器官移植的人群。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0-06 14:46 龙小语 客户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和门诊慢性疾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费用)。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规定的慢性疾病、特殊疾病和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线标准为700元。门诊规定的慢性疾病、特殊疾病根据病种确定不同的门诊最高支付限额,重大疾病年度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个人帐户划入办法
    个人帐户资金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和退休费用为基数,按以下3个年龄段规定的不同比例划入: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按2.3%(含个人缴费)划入;45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2.5%(含个人缴费)划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按3.4%划入。
    (2)统筹基金支付办法
    住院起付线标准:三级(含)以上医院700元、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参保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的,三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500元,第三次400元,以后为300元;二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400元,第三次300元,以后为200元;一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300元,第三次200元,以后为100元。
  • 2021-10-06 14:43 赵飞虎 客户经理

    各地报销比例是不同的,具体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也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合理梯度和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原则,适时进行调整的。以上海市为例,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

    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五条,相关标准、比例的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的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应当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合理梯度和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原则,适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八条,退休人员的住院、急诊观察室医疗费用

    退休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

    退休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退休人员自负。

    扩展资料

    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医疗费用的记账和账户划扣

    职工就医或者配药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凭职工的医疗保险凭证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属于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如实记账;

    (二)属于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从职工的个人医疗账户中划扣,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支付的,应当向职工收取。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对职工就医或者配药所发生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当向职工收取。

    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三条,医疗费用的申报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对从职工个人医疗账户中划扣的医疗费用,每月向指定的区、县医保办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对属于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记账医疗费用,每月向指定的区、县医保办结算。

    职工对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所发生的可由统筹基金、附加基金或者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凭其医疗保险凭证向指定的区、县医保办结算。

    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四条,医疗费用的核准与拨付

    区、县医保办对申请结算的医疗费用,应当在收到申请结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在接到区、县医保办的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支付、暂缓支付或者不予支付的审核决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作出暂缓支付决定后,应当在90日内作出准予支付或者不予支付的决定并告知相关单位。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医疗费用,市医保中心应当在核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从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中予以拨付;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者职工自行负担。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0-06 14:40 贾黎黎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退休人员年度首次住院医保报了一次医疗费用,报销金额只要低于当地医保规定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下次住院就可继续按医保规定报销,不限次数。当报销医疗费用金额超过当地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时,超过部分就不能报销了,可通过补充大病医疗保险的途径解决。

  • 2021-10-06 14:37 黄益汉 客户经理

    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按照北京市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例,退休职工分为70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两种报销比例。

    1、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5%。

    2、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90%。

    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起,最高可累计报销30万元。其中,三级类医院报销范围为85%~95%,二级医院 87%~97%,社区医院90%~97%。

    退休人员医保费用报销比例和金额:

    1.、门诊(含急诊)

    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是1800元。超出1800以上的部分,在符合医疗保险医保报销药品名录的前提下,予以报销。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起,报销上限为20000元。其中:

    70周岁以下人员:非社区医院85%,社区医院90%。

    70周岁以上人员:90%。

    90周岁以上人员:100%。

    2.、住院

    第一次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650元。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97%起,最高可累计报销30万元。其中:

    三级医疗91~97%。

    二级医院92.2~98.2%。

    社区医院94%~98.2%。

    90周岁以上人员:100%。

    扩展资料

    退休职工医保返还比例

    以北京为例,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规定如下:

    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因此,社保卡里扣每月返多少钱,是与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个人年龄有关的,与每月交的社保总额并无直接关系,而且通过每月缴纳的社保总额,也不会推算出返还社保卡里的金额。

    退休人员医保补缴的政策

    1、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

    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保报销比例

    参考资料人民网-“十三五”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将稳定在75%左右

  • 2021-10-06 14:34 窦连池 客户经理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扩展资料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单位和医务工作人员,要坚持文明行医,端正医德医风,协助医疗保险单位积极做好退休职工医疗管理服务工作,做到对症下药,合理用药。

    城镇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包括个体业主及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和本市户籍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都应按规定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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