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农村代课教师养老保险如何买?

四川省泸州市农村代课教师养老保险如何买?
粱俊芳 来自: 网页 2021-10-0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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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5 14:30最佳答案

如果农村户口已经在外务工,有稳定的用人单位,要求单位为你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这是单位的义务。如果尚在家务农,就应当由村里统一登记信息,到县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参保,将来领取的就是农村养老金。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0-05 14:33 黄盛波 客户经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解读,受聘于单位,该单位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代课老师也不例外。一旦双方合同签订,应该依法为受聘者缴纳养老保险。
  • 2021-10-05 14:27 龚小荣 客户经理

    这是在新闻上摘录下来的:地方政府将在岗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与择优录取、辞退补偿、纳入社保等措施统筹考虑,“特别是要允许那些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素质较好、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代课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择优进入到教师队伍,最好还能够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不过依照现行的教师招聘办法,聘任教师需要由地方编制部门给编制指标,也要由地方财政支付教师基本工资,并不是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一个部门作出决定。
    对于确实因为能力、水平以及素质不适等原因而被辞退的那些代课人员,地方政府也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吕玉刚表示,随各地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积极研究争取通过纳入城乡社保、农村合作医疗等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吕玉刚还表示,地方政府解决现有的代课人员问题要与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能解决了现有的问题而产生新的问题。辞退代课教师只是为了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而像您这种情况应该直接向当地教育部门或者更高一级反应。相信不会不管的。

    扩展阅读:

  • 2021-10-05 14:24 连伯才 客户经理

    按劳动保险法的规定代课老师是由学校代办社保关系缴纳养老保险的不是代课老师本人去办理这些事
  • 2021-10-05 14:21 齐智善 客户经理

    农村代课教师办理养老保险的方式是:

    一、如果是本地户口,可以通过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或单位交纳社保;而非本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参保了。

    二、如果是本人‍去缴纳社保,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 2021-10-05 14:18 赵骏凯 客户经理

    对具有民师身份且在我市公办学校任教服务一年及以上、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未享受离岗保留民师待遇、现户籍在我市的原民办教师,按服务年限发放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

    2013年1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原民办教师养老和医疗补助的通知》,对具有民师身份且在我市公办学校任教服务一年及以上、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未享受离岗保留民师待遇、现户籍在我市的原民办教师,按服务年限发放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代课教师没有纳入该范围之内。如果代课教师准备购买社保,可以参与社会一般人员购买相关社保,具体如何办理可以到当地社保机构咨询。
  • 2021-10-05 14:15 贾黎黎 客户经理

    为了让代课教师的养老问题得到保障,让他们更有积极性来进行教育工作,我国出台了代课教师养老保险的新政策。那么代课教师究竟如何投保养老保险呢? 这就需要我们展开来说。 为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老有所养问题,近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解决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精神,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按其户籍和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对尚未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属于财政补助对象人员,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待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再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和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上述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退养人员的原有生活补助照常发放,发放标准和资金渠道不变。现仍在教学岗位工作的代课人员,按自治区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符合以下条件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保补缴当民办教师、代课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可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1986年12月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校经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聘用或认可聘用(备案)的民办教师;2003年7月1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校经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聘用或认可聘用(备案)的代课人员。 关于财政补助标准和责任分担,对被辞退或清退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按其当民办教师、代课的累计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算),由户籍所在地政府发放补助,按其工作1-5年、6-10年、11-15年、16-20年、21年以上(含21年)5个档次,分别给予每人每工作一年500元、7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的补助。补助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与设区市财政或县级财政按照6∶4的比例分担。现仍在教学岗位工作的代课人员,教学单位缴费部分由工作所在地政府负责解决。被辞退或清退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原任教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属于同一县级行政区域的,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由原任教地政府统筹安排。 代课教师养老保险费的截止时间是2011年12月31日,过了这个期限养老保险手续将不再受理。因此,希望广大代课教师能够及时办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 2021-10-05 14:12 龚巧丽 客户经理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落实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317号) 有关问题你可咨询县教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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