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没有对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有什...

劳动法有没有对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有什么规定
赵顺铃 来自: 网页 2021-10-02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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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2 17:12最佳答案

王晓栋律师: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等,详细情况可到本单位咨询。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0-02 17:27 齐晓彤 客户经理

    1、劳动法规有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2021-10-02 17:24 黄盛毅 客户经理

    劳动法有规定公司必须主动给劳动者购买社保。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扩展资料

    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流程 

    1、先携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所在区市的就业备案中心,进行就业备案的开户登记。

    2、再到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开户,一定要先把公司的基本户开通以后再去办理。填写社保开户登记表的时候要用到。

    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复印件;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工资表;就业证;领取的其他表格。 带着公章过去,免得来回再跑。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0-02 17:21 边占武 客户经理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
    因此,你所在的某韩资企业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会保险的做法,既违法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不能够接受的。
    公司想开除就开除员工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
    建议向劳动行政部门以及社保中心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不交钱教的社会会保险费等。
  • 2021-10-02 17:18 连书纳 客户经理

    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用人企业必须按比率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企业财会代为扣缴。

    养老保险是鼓励企业和员工交纳,但不是强制的。因为养老保险的性质是员工缴纳保险期满15年并达到退休年龄,才可以领养老金,如果达不到这一条件,就只能一次性领取自己帐户里的金额(不包括公司缴纳的部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也就是说,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调整范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合同法及经济法的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 2021-10-02 17:15 齐新潮 客户经理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等,详细情况可到本单位咨询。
  • 2021-10-02 17:09 龚子龙 客户经理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工厂支付第四十七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也可以只要求企业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而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五险一金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用人单位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外,试用期也应该交公积金。单位应自与这些新职工在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为他们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首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为单位确定的缴存比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时,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2021-10-02 17:06 黎皇兴 客户经理

    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就是说,企业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和职工本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随时走人,而且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社会保险一般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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