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限额吗
连书耀 来自: 网页 2021-09-2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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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7:22最佳答案

如果是国家保障的话,最高是30万,其实现在也可以去购买网络互助保障的,比如同心互助,9元加入,共享式互助保障,和国家30种大病保障一样,都是30种30万,一年也交不到多少钱,按最差的来计算,一年也就200多,情况好点的会更少,进行这小投资,至少以后可以保障自己,何乐而不为呢、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28 17:19 齐春敏 客户经理

    医疗和大病是一起的,不能分开购买。
  • 2021-09-28 17:16 赵风群 客户经理

    不可以。基本医疗险是必选,买了基本医疗险才能买大病补充险。
  • 2021-09-28 17:13 黄睿多 客户经理

    现在大部分人有医保,但是不清楚医保的费用和作用人有很多,建议你先看这篇:《医保那些你不知道的事》

    接下来给你科普下医保:

    1、医保类型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是医保的构成部分,职工医保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定要给员工购买的,但是并没有说一定要参保城乡居民医保。

    2、医保费用

    职工医保的费用按照固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职工医保,而城乡居民医保缴纳的费用按照规定,每年每人至少要250元,一般大部分去缴纳的费用为250元/年,有些发达的地区收取的费用会高一些。

    3、医保报销

    职工医保可以对于挂号、门诊、买药、住院医疗等费用进行报销,一般报销比例不会低于70%,而城乡居民医保只有住院才能报销,报销比例为50%-70%。

    在医保缴费正常状态下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要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费用在报销范围内,超过起付线、未达封顶线的费用是可以按照比例报销的。但是有部分情况,报销用医保是不行的,具体是什么情况?看完这篇你肯定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医保不能报销?》

    总结

    医保作为国家提供给老百姓的基础医疗保障,性价比高但保障内容并不全面。例如广东省,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报销额度30万元一年,对于靶向药、进口药等不在报销目录上的费用都不报销。

    这点报销额度的作用对于重病来说非常有限,所以要想生活有保障,建议商业医疗险得配置上,这样未来才更安心。要是不知道自己适合哪款医疗险,可以参考:《值得入手的十大百万医疗险》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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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 学霸说保险官网


  • 2021-09-28 17:10 黄盛润 客户经理

    不可以。每个公民必须办理自己的基本医疗保险,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仅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不办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人员是不会为你办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二者属于主次从属关系,我们不能舍木逐未,应该首先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需要再办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 2021-09-28 17:07 黄益溢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一普通的城镇职工医保是这么规定的:
    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2009年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7272元。因此2010年统筹基金报销上限低于12万。
    因此平安公司的人的说法是错误的。
    二您若参加成都补充医疗保险,月缴最多204元。
    自愿参保后,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 2021-09-28 17:04 齐敦益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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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待遇生效期是怎么规定的?您需要看看以下权威的解说:
    ①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其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享受时间一致。
    ②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参保个体人员,连续缴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突发重大疾病,经本人申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其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
    ③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初次参保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后,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予以享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中断4个月以后再缴费视为初次参保。
    ④未参加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但在本办法实施前按规定参加《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成办发〔2005〕123号)且连续不间断缴费的人员,到期后的3个月以内参保,初次享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无等待期限。
    另外,哪些费用可以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您可以参考:
    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家庭病床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含起付标准的费用)以及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
    其实您当初要购买了健康类商业保险,其报销是比这个要多的奥,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您,若您在今后想了解更多关于健康险之类的保险产品,请您点击我的logo,进入官网后查看。

  • 2021-09-28 17:01 齐晓娟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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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医保住院报销指南,2017年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报销比例,2017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成都医保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成都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开始执行最新标准,平均提高4%,最高提高10%。同时,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门槛费也由原来的50元提高至100元,其他级别医院的门槛费不变。目前,成都已按新标准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成都记者查询到,其中,按第二档缴费人员、学生儿童在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幅度提高最多,由65%提高至75%。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未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医疗与工伤保险处处长李筑生说,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调整后的报销比例】
    按第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按第三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2%,三级医院65%。
    学生儿童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大学生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医保报销流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新消息
    为了规范医疗保险基金使用范围,防止医保基金被滥用、盗用,成都社保局对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支付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快捷办理报销手续,我们小编对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进行了总结。
    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成都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险种医院等级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
    一档二档三档学生儿童
    居民医疗保险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60808580
    二级医院20055658065
    三级医院50035506550
    乡镇卫生院5065909090
    备注:1、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2、门诊支付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累计门诊限额200元。
    成都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险种医院等级起付线(元)报销比例(%)备注
    职工医疗保险一级医院20092在上述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二级医院40090
    三级医院80085
    乡镇卫生院
    社区服务中心16095
    成都特殊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6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
    3、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两次起付标准,且不逐次降低;第四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不计起付标准。
    【最新咨询回复一、非成都市农村户籍人员在成都参加职工社保,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和成都本地人有区别吗?
    【回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于参保人员户籍无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保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二、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样吗?起付线一样吗?
    【回复】: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一样,起付也不一样。
    三、成都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成都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0%。详情咨询028-123333。
    医疗保险就像一个巨大的资金池,有人不停往里投钱,有人也从里拿钱。只要资金池还有结余,投保者患病时就能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
    一、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基本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60元/人·年、320元/人·年两个档次。
    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460元/人·年、230元/人·年两个档次。
    缴费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医疗待遇享受时间:2017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大学生为2016年9月1日零时至2017年8月31日24时)。
    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6个月等待期(学生、儿童除外)。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待遇有哪些?
    (一)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持社会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即可办理结算。具体如下:
    成都市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一览表
    项目
    险种
    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大病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重特大疾病
    医疗保险
    起付线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1000元。
    17690元
    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无起付线
    封顶线
    20.08万元
    无封顶线
    460元档次40万元
    230元档次20万元
    15万元
    (治疗年度)




    成年高档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
    82%;三级医院65%。
    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5000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000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6%;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
    例为91%。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
    460元档次,0-10000元剩余部分报
    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230元档次,0-10000元剩余部分报
    销比例为38.5%;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4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42.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60%。
    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支付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70%的标准支付。
    成年低档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
    75%;三级医院50%。
    学生
    儿童档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
    75%;三级医院55%。
    报销序列
    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费用和民政救助费用的总额
    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200元。
    2、门诊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3、犬伤门诊:在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发生的伤口处理、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份报销不超过200元。
    (三)生育补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另行缴纳生育保险费,便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
    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新生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报销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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