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北京上的生育保险,去外地生孩子能报销...
黄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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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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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3:00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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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3:09 黄登盛 客户经理
可以建议在怀孕时 去社保做个备案(去生育险处)注意:1、外地医院一定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2、医院的收据、明细单 特别注意明细单一定要齐全 3、医院的诊断证明等其他材料(同在京生产),生产将票交单位,办理手工报销住院费手续 查看原帖>> -
2021-09-28 13:06 管火金 客户经理
如果缴纳生育保险,是可以报销生育险的。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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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3:03 黄登盛 客户经理
我们广州这边是生育险满一年才能报销与申请补贴的,就是怀孕十六周的时候到社保局备案,然后他会拿个医疗证给你,就是每次产检都是免费的,只需交挂号费,当生育后带齐资料到社保局报销与办理补贴,产假90天,晚婚晚育15天,独生子女30天这样来算补贴的。 -
2021-09-28 12:57 齐新玉 客户经理
北京上的生育险在外地生孩子是可以报销的,其报销范围要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并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才可以报销。如在港澳台或国外生育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二)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三)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四)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七)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扩展资料: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第十六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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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2:54 赵风英 客户经理
北京上的生育险回老家生孩子是可以报销的,其报销范围要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并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才可以报销。如在港澳台或国外生育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二)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三)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四)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七)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扩展资料: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第十六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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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2:51 龚巧云 客户经理
能报销的!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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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2:48 齐晓彤 客户经理
可以!
外地人在北京参加了生育险,现在去外地生孩子,在京参保的生育险还能用吗?
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本市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的生育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标准按照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执行。
据了解,由于一些非京籍职工的家人在外地居住,而非京籍职工生育后,往往在短期内需要家人帮助抚养孩子。为此,部分非京籍职工虽然在京参加了生育保险,但生育却选择在家人居住的外地进行。
为了保障这些在京参加生育险的非京籍职工的合法权益,本市允许在京参加生育险并去外地生育的非京籍人士,使用在京参保的生育险来报销相关费用。
同时,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非京籍职工选择生育的外地医院应是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后,非京籍职工需要把相关医疗费用的单据交给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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