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雇赔偿的问题,以新劳动法为准,谢谢

关于解雇赔偿的问题,以新劳动法为准,谢谢
符胜忠 来自: 网页 2021-09-27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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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18:13最佳答案

,现在公司若要解雇我的话需要赔偿我多少个月的薪水?
7年
是否除去4年工作年限所需赔偿的4个月薪水外,另外新签的三年合同未到期部分的年限还能得到另外赔偿?
不会!
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要加一个月代通知金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27 18:31 赵颖轶 客户经理

    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合同未履行的年限不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 2021-09-27 18:28 黄益民 客户经理

    单位解雇员工的情况不同,有的有赔偿,有的没有。看你是哪一种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没有赔偿的:
    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2021-09-27 18:25 齐新海 客户经理

    不能辞,不然中计了,自己辞没有赔偿
  • 2021-09-27 18:22 龚小英 客户经理

    1.公司的各种奖金,是为了激励员工更积极表现的措施。这不是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发放的,既然要解雇你,估计你也拿不到了。
    2.你工作已经超过试用期,因此公司不能再以不符合上岗条件为由解雇你。公司要解雇你,就要承担经济赔偿金,并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你,或者加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你说的一个月赔偿,就是指代通知金,并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因此,你要向公司主张两项,第一是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第二是你已经工作一年一个月,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要求给予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总共是两个半月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也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金。但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这个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地方法院认定没有违法条款,并且必须提前公布给所有员工。说你违反,也必须提出相应证据,例如,过失单,违反纪律通知书等等。最重要的是,这个“严重“,并没有判断依据。所以,你自己看看是否签过类似的文件等等。如果没有的话,法院不会采信公司的说辞,毕竟没有你的签名。
    3.你绝对不能自动辞职。自动辞职的话,除了你会失去所有应得的赔偿之外,甚至公司还可以扣除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以上的劳动纠纷,你带好自己的工资单,劳动合同,开除通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不要钱的。提请劳动仲裁,刚才说的这几点,都是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的,谁都跑不了。你要去之前,最好先把劳动合同法打印出来,把相关的那几条都看熟了再去。别自己什么都不懂,可能连仲裁委都为了省麻烦给你推了。
  • 2021-09-27 18:19 章要在 客户经理

    劳动者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辞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随着《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在2001年10月6日被废止,辞退违纪职工针对性的法律依据也相应没有了。辞退违纪职工的权力实际上被下放给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制定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现在所谓的辞退实际已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因此,现在辞退员工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
  • 2021-09-27 18:16 连亚玉 客户经理

    第一,关于年终奖是公司的制度,法律并没有强制公司要发奖金,所以公司可以选择不给你;
    第二,你已过试用期,公司如果以你不符合上岗条件为由解雇,你可以得到违法解除赔偿金一年两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为一个月。见劳动合同法第47条及87条的规定。
    第三,当然不能答应,如果你是自动离职,则没有任何补偿金或赔偿金。
  • 2021-09-27 18:10 米培燕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生效,之前的劳动法规没有规定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如果是合同到期了,只能按照你20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4.5个月工资。
    如果现在2010年7月,你被用人单位辞退,就要分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是合法解雇你的话,而且解雇不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的规定的话(这种情况主要规定在39条),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的规定,就要支付2005年1月到2010年7月的经济补偿金,10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非法解雇你的话,就要支付赔偿金,即20个月工资。
    要注意的是,月工资不能高于当地的平均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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