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

我哥在08年6月6日在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意外死亡,获得赔偿金32万,丧葬费用去2万,剩下30万,家中有母亲72岁,和妻子04年在一起没有领结婚证,有一个儿子现在3岁,现在不知道剩下的30万应该怎么分,具体分多少,想咨询一下,请尽快解决
黄生龙 来自: 网页 2021-09-2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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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11:30最佳答案

8、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按照遗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有父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奶奶、母亲、子女平均分割,与他的兄弟姐妹无关。 8、奶奶的赡养由在世的子女负责,已经去世的子女不应承担赡养费。 8、奶奶去...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27 11:42 齐晓娥 客户经理

    首先,确认的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第二,作为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当参照《继承法》分配。
    第三,最为《继承法》作为第一顺位,应当平均分配,即配偶,父母,子女均分。
    第四,在39万的赔偿金扣除丧葬费,交通费等必须的开支之后,以及专属于他人的补偿金,就剩余的金额死者丈夫儿子爸爸妈妈平均分配。
  • 2021-09-27 11:39 赵风莲 客户经理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确认的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第二,作为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当参照《继承法》分配。
    第三,最为《继承法》作为第一顺位,应当平均分配,即配偶,父母,子女均分。
    第四,在64万的赔偿金扣除丧葬费,交通费,以及专属于他人的补偿金,就剩余的金额平均分配。
    祝福!
  • 2021-09-27 11:36 赵顺起 客户经理

    工伤死亡,不属于遗产,绝对不能按照遗产进行分配,工伤死亡的赔偿金,是死者的直系供养亲属,因为失去供养人,生活条件造成下降,或者很难维持生活,给予的生活补偿,是生活重要来源,因此,只能给付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有生活来源,不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虽然是直系亲属,也没有权利进行分配,这个是工伤死亡赔偿的重要原则,一般来说,赔偿金的补偿,是依据死者生前供养人口和具体人员进行赔偿的,应该按照死者生前供养的人员进行分割,其余人员没有权利要求分配 ,很多人解释为按照遗产进行分配,是违背了赔偿金的宗旨和实际意义,既然不是遗产,为什么还要按照遗产进行分配呢,
  • 2021-09-27 11:33 齐景娥 客户经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死亡补偿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补偿金的形成及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补偿。

    因此,死亡补偿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该在其近亲属之间合理分配,不是配偶先得一半后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并未规定全部作为儿女享有,而是由其近亲属共同享有。

    农村生产社的股份是可以拆分继承的。房产不可拆分,可由部分继承人继承,然后给予其它继承人适当补偿。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 2021-09-27 11:27 齐景岳 客户经理

    江华律师解答: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关于工伤死亡赔偿金的问题。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在工亡赔偿金规定笼统,又未指明享受对象时,容易出现工亡赔偿金分配争议。因此就要了解工伤死亡赔偿金到底是怎么分配的。鉴于丧葬费是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并且数额固定,所以,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然后,再算出各个供养亲属应得的抚恤金,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平均分配。在工亡赔偿金高于或低于实际应得工亡赔偿金的情形下,应先扣除丧葬费,然后按照依法计算的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的比例,来分割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工亡补助金。
  • 2021-09-27 11:24 连东英 客户经理

    1、工伤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的问题,赔偿金不是遗产,可参考继承法,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分配。《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工伤赔偿参考:按《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死亡赔偿包括如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赔偿金不是遗产,可参考继承法,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分配。
  • 2021-09-27 11:23 米增建 客户经理

    工伤死亡赔偿金分配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参照《继承法》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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