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退休人员到北京看病的异地医疗保险问题

我父母天津已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天津子女都北京工作居住且有北京户口由于父亲年纪大身体好目前需要住院而天津没有任何亲属我想让父亲北京看病方便照顾知医疗保险何处理
齐春对 来自: 移动端 2021-09-23 16:06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9-23 16:24最佳答案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规定:
《办理“易地就医”审批须知》
一、审批范围:
1、在职长期驻外工作的参保人员
2、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二、审批所需材料:
《北京市医疗保险易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一式两份)。审批单应填写完整准确,并加盖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公章以及所在单位或社保所公章。
三、审批流程:
1、在“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网站的“下载专区”栏(网址: ),下载打印《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易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
2、准确完整填写《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易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一式两份),选择两家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经所选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所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
3、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或社保所签署意见并盖章,并在参保人员所属社保中心变更人员信息(将人员类别由“在职”或“退休”改为“在职长期驻外”或“退休异地安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将人员类别由“本市婴幼儿或老年人”改为“长期异地居住婴幼儿或老年人”)。
4、在参保人员所属医保中心易地安置审批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四、经办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五、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可选择异地两家乡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并保留一家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更改需到参保人所属社保中心办理。
2、异地安置审批有效期限以审批表登记日期为准,如需续批的请提前办理续批手续,续批所需材料与流程与首次相同。
3、经审批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易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医保中心留存一份备案存档,参保人员个人留存一份,请妥善保管。
4、审批有效期限内需更改异地安置医院的,所需材料与审批流程同首次审批。
5、在异地安置审批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了医疗费用后,请将就医的诊断证明、收据、费用清单、处方明细等报销相关材料妥善保存,及时报送至所在单位或社保所,减短医疗费用垫付时间。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23 16:30 龚小芹 客户经理

    不能,退休人员不能办理关系转移。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扩展资料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9-23 16:27 齐昆明 客户经理

    医保不可以转,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三、规范异地就医流程

    (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六)规范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

    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计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七)强化跨省综合协调。部级经办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经办规程)负责协调和督促各省(区、市)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对无故拖延拨付资金的省份,部级经办机构可暂停该省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各省级经办机构负责协调和督促统筹地区及时上缴跨省异地就医预付及清算资金。

    四、加强异地就医管理服务

    (八)实行就医地统一管理。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将异地就医人员纳入本地统一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医疗信息记录、医疗行为监控、医疗费用审核和稽核等方面提供与本地参保人相同的服务和管理。

    并在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中予以明确。探索实行与就医地付费方式改革相一致的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办法。

    (九)规范待遇政策。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十)明确传输信息内容。参保人员直接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按照统一格式向参保地经办机构传输大类费用信息,医疗费用明细信息延后传输。

    (十一)高起点、全兼容。根据需要为其他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参合人员提供服务。新农合由其他部门管理的统筹地区,其参合人员需要到北京、上海、广东等已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和制度整合的省份就医。

    统筹地区应预留社保信息系统接口,确定信息系统对接及相应业务流程,通过参保地系统对接为确有需要的参合人员一视同仁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9-23 16:21 车广义 客户经理

    不可以!
    已经退休的人员,社会保险关系不可以转移的,医疗保险关系不可以从外地转移到北京。但在北京市居住的,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医保局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居住就医备案手续。之后在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住院就医的费用,直接在北京市居住地经办机构结算。
    根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20号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便捷。坚持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三、规范异地就医流程
    (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六)规范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计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 2021-09-23 16:18 齐景宪 客户经理

    我国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是“以收定支”原则,管理上是“属地管理原则,医疗保险是区域性封闭运行的。所以,不能跨市转移医疗保险关系,这种现状将在很长时期内不会改变。
    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参保人员可以在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诊手续,即在外地看病,回当地报销费用。先道当地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再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诊手续。
  • 2021-09-23 16:15 梅金莉 客户经理

    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根据《关于外埠进京落户人员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批复》(京劳社就复[2004]287号)文件规定,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进京落户人员,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这些人员按照原所在地的规定,享受原所在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您还想了解劳动保障政策,可以拨打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
  • 2021-09-23 16:12 赵顺起 客户经理

    已经退休的人员医疗保险关系不可以转移,但可以在当地医保局备案,在北京市住院治疗的费用,通过人社部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在北京市就地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扩展资料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9-23 16:09 齐晓强 客户经理

    在北京退休,医疗保险关系不可以转到外地。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仅限异地就业的在职职工,已经退休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可以转移。在病假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可以转移到外地。
    但对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以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报备,选定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先行全额结算,持单据回京报销。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问题解答
    离休统筹人员如何在异地就医?
    答:离休统筹人员在异地就医应到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离休统筹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为离休统筹人员出具相关单据。对于离休统筹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离休统筹人员应将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交到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于每月1-20日向单位所在区县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相关百科精选

  • 中国人寿资...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中...

  •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产险”)是安邦保险集团旗下专业子公司。凭借一流的企业文化和创新机制,安邦产险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全国分支机构最全的财产保险公司之一,在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都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