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的医保交够多长时间才可享受?我怀孕8...

武汉市的医保交够多长时间才可享受?我怀孕8个月了,才了解到有生育保险,请问我还能参加生育保险吗?
龙家铸 来自: 网页 2021-09-13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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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11:50最佳答案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13 11:47 齐明杰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要交多长时间才可以报销?

  • 2021-09-13 11:44 管火金 客户经理

    社保中生育保险需要交多长时间才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

  • 2021-09-13 11:41 赵飞虎 客户经理

    要满一年。

    生育前要缴费满1年的生育保险。即使您没有交满,但是如果您爱人交满一年的社保也是可以报生育的费用的。但是没有女生特有的4个月的工资补贴。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上述规定说明我国生育保险的范围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且扩大到了用人单位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但是,我国各个地区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也是有所区别的,具体覆盖范围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信息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9-13 11:38 齐景国 客户经理

    一年。

    生育前要缴费满1年的生育保险。即使您没有交满,但是如果您爱人交满一年的社保也是可以报生育的费用的。但是没有女生特有的4个月的工资补贴。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9-13 11:35 章要在 客户经理

    要缴纳满一年才能报生育险。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根据国家规定标准全部报销。
    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书等,以上材料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 2021-09-13 11:32 车广义 客户经理

    武汉生育津贴产假完了后申领。

    产假是法定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是由单位在你休完产假后申报,社保部门按缴纳基数确定发放。

    相关法律规定:

    《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

    《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当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拨付的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差额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足;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结余归入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其职工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另行结算。

    《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在下列产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

    (一)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

    (二)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0天。

  • 2021-09-13 11:29 齐晓峰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的,生育时在保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报销100%,不足12个月的,报销30%。
    参保人无参加生育保险的,有医疗保险的,按规定进行报销。

    资料拓展:

    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的特点:

    (一)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二)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三)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四)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五)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时的接生和助产,则是通过医疗手段帮助产妇顺利生产。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

    (六)产假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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