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但是合同中只在投...
齐晓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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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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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11:18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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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11:21 黄盛毅 客户经理
如果保险公司认定出签字非被保险人签字,那保险公司可以拒赔或拒绝履行合同。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最好是去保险公司做个签字变更。 -
2021-09-07 11:15 辛国爱 客户经理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监护关系,被保险人未成年的话,投保人可以代签。至于电话回访怎么说无所谓,即使对方录音也不能否定本应该有效的保险合同。
如果被保险人已经成年,则保险合同必须得到被保险人的认可签字才有效,假如是代签,发生保险责任时,保险公司都会核对签名,签名无效的话可以拒赔。
假如你的是第二种情况,在保险事故没发生前,叫被保险人去补签字确认就行了。 -
2021-09-07 11:12 宇文献花 客户经理
没关系的,可以不一致,不影响的,但是比如车险,是公司的车,但是投保人是私人的话,按私人的费率来计算, 这里有一些保险的计算,发你看看 -
2021-09-07 11:12 龚安静 客户经理
1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条件,必须要被保险人签字同意,如果投保人签字同意,不具有效力。
2.财产保险合同中,不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一致。你说的那种情况,车险合同有效。 -
2021-09-07 11:09 赖鹏举 客户经理
一位老朋友得知他为儿子买了份保险后,提醒他投保单需被保险人自己签字才能生效,如果没有他儿子签字,就是一份无效保单。但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人员却告诉他不必担心---不是所有的投保单都需被保险人签名。张老伯有些迷惑,到底谁说得对呢?前一问题答案很明确,投保单必须是投保人本人亲自签名,但如投保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投保单可由其监护人代签,但不得由其他人代签。如投保人因残疾等身体原因无法自己签字的,可通过法律程序由其指定的营销员代签。后一个问题稍复杂些,可按以下三种情况分析一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这就无任何问题,投保单必须投保人签字,这也就意味着被保险人已签字;二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两个人,且保单不含死亡责任。这种情况只要有投保人签名就可以了,而无须被保险人亲自签名。三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两个人,且保单含有死亡给付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保单是无效的。《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合同无效。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质押。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这条规定限制。值得一提的是,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作为被保险人并认可保险金额,与在投保单上签名并非同一概念。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名不仅对投保单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明白了上述原理,张老伯的这种情况,只要搞清他保单有没有死亡给付责任,如有,则其大儿子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必须亲自签名,如无则无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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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11:06 齐文生 客户经理
案例:某女甲在家淋浴时煤气中毒死亡,其丈夫为其在A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意外险,每份保险金额10万元,在B公司为其购买了五份意外险,每份每份保险金额10万元,在C公司买了一份,保险金额10万元,我们在接到A保险公司委托后进行查勘,在了解到其投保情况后很慎重,分别向其丈夫某乙、其父母都详细了解了情况,没有证据表明其属自杀,也向当时出警的公安机关了解了情况,警方经现场勘查后认为属非刑事命案,准许家属将尸体火花,法医的结论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在审核保单时发现投保人一栏里填的是死者甲的名字,被保险人一栏里填的也是甲的名字,而保单下面签字栏里投保人一栏签的是其丈夫某乙的名字,被保险人签字栏未签,空白。保险公司营业部门证实,是其丈夫一人到营业部购买的保险。
A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作出了保单无效,拒赔的的结论。(据了解,B保险公司认为该案有疑点,向公安机关报案)
仅就A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来说,个人有如下几个疑问:
第一、此份报单的投保人是谁?
在保单开头投保人一栏里填的是死者某甲的名字,而保单结尾处投保人签字栏里签的是其丈夫某乙的名字,哪一个才是投保人?
如果某甲是投保人,那保单结尾处被保险人一栏里的签字是否一定必要?如果是,那其中的逻辑就是“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需经自己书面同意”,这显然是没必要的,所以,如果投保人是死者某甲,那保单应该是有效的。
如果其丈夫某乙是投保人,那似乎能适用《保险法》五十六条的规定,保单无效。
个人观点认为投保人应为死者某甲。“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本案里,是谁与保险人定的保险合同,谁支付的保险费?难道需要去考证这笔保险费是从谁的财产中支付?那如果是从夫妻共有财产中支付呢?所以,认定投保人只能是保单所载明的人,即投保人一栏里载明的。虽然事实上是其丈夫到营业部购买的保险,虽然保单结尾处投保人签字栏里的签名是其丈夫某乙,但这份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也应该是死者某甲,其丈夫只是为其购买保险的经办人员,而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
第二、保险人承保时审核不严格
如果保险人在承保时严格审核,那上面所说的情况是不会出现的,而既然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为其签发了保单,是否可算作是对因被保险人未签字拒赔权利的放弃呢?这种情况下,是否能适用弃权与禁止反言原则?如果能,即使本保单的投保人是死者丈夫某乙,保险人似乎也不应主张保单无效而拒赔。适用保险法第五十六条拒赔,是否过于死板?
第三、在团意险中很多保单都没有被保险人的签字
在团意险中,尤其是不记名投保的情况下,大多数保单都没有被保险人的签字,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死亡,这些保单是否都可以按照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主张无效?在实际操作中,还没见过一例这样的案子保险公司主张保单无效的。
因此,个人认为本案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似乎不是很正确,如果怀疑案子有问题,慎重是必要的,我觉得按B公司的做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稳妥些。 -
2021-09-07 11:03 龚宇飞 客户经理
签名有效。
但合同成立与否,要看保险公司是否转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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