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聘员工劳动法如何规定赔付工资问题?

企业解聘员工劳动法如何规定赔付工资问题?
黄百煜 来自: 移动端 2021-09-03 11:20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9-03 11:35最佳答案

一、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

二、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拓展资料

1、《劳动法》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宪法。

2、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3、以上内容,在有些国家是以各种单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国家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劳动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03 11:44 樊振玲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2021-09-03 11:41 车广伟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用人单位根据上述规定依法处理违规员工的,是不需要给予赔偿
  • 2021-09-03 11:38 龚峰毅 客户经理

    建议直接打电话咨询当地劳动仲裁机构 一般都有咨询服务的 他们会比较清楚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按照你的工作时间来算,应该是正好满六个月,可以按照一年算
    2、公司如果提前三十天通知,解聘理由为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经济补偿为一个月工资
    3、关键在于公司是否能证明“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和“绩效工资”是否计入平均工资,前者要看公司和你的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并且是否满足,就是公司能不能举证……“绩效工资”是否计入好像没有统一的说法,要看具体情况,所以还是咨询一下比较好。
    4、个人意见是参考HR意见主动辞职并且向公司索取一定补偿款就好了……档案上好看点……
  • 2021-09-03 11:32 赵风莲 客户经理

    你的问题没有说的太明白,签订劳动合同了么?缴纳社会保险没有?
    1,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复工上班。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单位拒绝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可得到4个月工资。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应从2008年2月起至现在的双倍工资,17个月工资。为什么是17个月而不是11个月工资,是因为单位超过一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已视为单位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在没有正式签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前,也应支付双倍工资。
    前2项,单位应支付4个月+17个月工资+1个月代通知金=22个月工资。
    4,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非员工本人过错,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单位应支付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加上1个月的代通知金,即5个月工资。
    这里说的工资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就是你12个月实得工资的平均数。公积金虽然也是福利待遇,但是没有纳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之中,因此不能做为补偿的要求。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则要求单位必须补缴。
  • 2021-09-03 11:29 赵飞行 客户经理

    (1)最新劳动法条文上关于公司对离职员工的补偿问题有专门的名词离职补偿金一说。下面具体介绍情况。
    (2)首先要确定自己离职的原因。离职的原因不同,就涉及有无补偿金,和多少的分别。具体包括以下12种可以获得补偿金的情况:
    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④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⑤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⑦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⑧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⑩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
    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3)其次,确定金额。符合以上情况的, 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工作时间满六个月到一年的,都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工作时间超过一年的。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12年
    (3)向公司提出,这是公司必须补偿的
    (4)特殊情况。
    ①工资高于本市基本工资的。补偿基本工资三倍,低于本市基本工资的按基本工资补偿。
    ②补偿金依法交税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1-09-03 11:26 龚小芝 客户经理

    单位解雇员工的情况不同,有的有赔偿,有的没有。看你是哪一种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没有赔偿的:
    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2021-09-03 11:23 黄皓炜 客户经理

    这种到期之后老板不续约。请问有多少补偿金。 补充: 工作13年。合同到期了。他年龄已经达到50岁了。应该得到多少补偿金。确切点的数字。 满意答案北極中天9级2011-06-30那你就是说在单位干了14年,那你可以拿到14个月经济补偿 补充: 那就是1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和好多岁无关,我不知道他的工资是多少,无法给你具体数字 其他回答(4)明月出天山8级2011-06-30合同到期,企业不算违约。补偿金为1年一个月基本工资。Agoni4级2011-06-30补偿两个月薪水 补充: 要是私企,连续工作10年以上,需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意思就是员工可以随时走,但公司没权利辞退。如果公司不录用该员工,新劳动法规定:连续在一家公司工作超过10年以上的,公司辞退员工,需赔偿 该员工在该企业工作年限乘以一个月工资 ,就是 14个月的劳动薪水! 热心问友 2011-06-30问一下劳动局,一般可能只有违约金吧!阿尔托莉雅4级2011-06-30你问的有点笼统,能不能拿补偿或赔偿得看不续签的理由,如果仅仅是单位不续签,并且没有其他任何法定情况的话,那么单位应该给予你经济补偿金 补充: 补偿金计算是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这也只是原则性的,还得看你的月工资是多少,若超过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了,那又另当别论。另外提示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同样可以把大部分注意力放在经济补偿以外的赔偿或补偿上。

相关百科精选

  • 中宏人寿保...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国内首...

  • 保单复效 保单复效就是停效保单自停效之日起两年内,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办理有关手续后,使保单恢复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