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卡看病如何报销?

北京社保卡看病如何报销?
梅金莉 来自: 移动端 2021-08-31 15:31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8-31 15:46最佳答案

分析如下:

1、使用社保卡看病的报销流程: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社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社保和医院结算该社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社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社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2、如果持社保卡的患者患病后要去医院看病,那么持社保卡去社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社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4、注: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5、社保卡看病报销比例。

6、特殊病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详情如下:

(1)使用特殊医用材料或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以及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和置换,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国产普及型价格支付90%;

(2)慢性肾功能衰竭在门诊做透析,器官移植后在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在门诊化疗、放疗、介入治疗或核素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

(3)门诊特殊检查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4)连续缴费与报销比例挂钩,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后,报销比例增加到71%,连续参保4年后,报销比例增加到72%,以此类推。

扩展资料

社保保险待遇

一、门诊

(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报销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31 15:55 齐新玉 客户经理

    拿单位发的社保卡去医院看病报销,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参保人去看病时,拿社保卡去挂号处挂号。
    2、参保人拿挂号单去就诊科室看病,医生给参保人看完病后,都会开一张药方缴费。
    3、参保人拿药方到医院结算窗口计价后,直接刷社保卡支付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即可。
    4、如果药方中有些药品不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则需要参保人自付现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关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的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参保人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发生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承担。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经费标准按单位服务综合成本核定,所需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
    (4)在境外就医的。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2021-08-31 15:52 连丽艳 客户经理

    社保卡是实时结算,自己交的费用应该是已经报销完之后自付的部分。
    1、首先是能报销的医院:自己选的定点医院+a类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急诊
    2、在职职工:门诊报销起付线是1800元,住院起付线是第一次是1300,第二次及以后减半。

    上面的网站是北京社保卡服务平台。可以查询最新的定点医院等。
  • 2021-08-31 15:49 龙安顺 客户经理

    是的,不过门诊是1800以上起报的,70%报
    还有是要社保范围内的才能报
    商保的话可以问我
    我是北京的代理人

    扩展阅读:

  • 2021-08-31 15:43 辛培兵 客户经理

    门诊看病,要过1800才能报销,去看病挂号要用社保卡信息会储存进去.定点医院是入社保时可选几个医院不是你选定的医院看病不报销,专科和中医医院不用选属于开放医院.
  • 2021-08-31 15:40 龚子龙 客户经理

    有人打架?看来只能由本人来一锤定音了。
    foolc的回答比较接近事实。只有一点错误北京门诊报销限额为20000,不是200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基本医保+补充医保<大额互助+退休人员补充医保>
    门诊报销
    在职工起付标准1800元非指定社区医疗机构报50%指定社区医疗机构报70%
    最多只能报销20000元
    70周岁以下退休职工起付标准1300元以上部分报85%
    住院报销
    在职工首次住院1300元以上部分报销以后650以上报销
    3万以下报85%3-4万报90%4万以上报95%最多报7万超过7万部分参加大额互助的人员可以按70%报最多报17万
    退休人员首次起付标准1300以后650
    3万以下91%3-4万94%4万以上97%
    然后回答你的疑问:
    1:“医保”就是“院保”?
    对于大多数的城市而言,这个说法没错。大多数城市确实不负责门诊责任的。但是少数大城市,比如北京,上海,天津等,是可以报销一部分门诊费用的。welcome小地方的人,没听说过这些,你不用太在意他想当然说的话。
    2:友邦精灵提供的确实是北京现行的医保制度。之所以他说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和foolc有一定出入是因为foolc的计算还包含退休人员补充医保,而友邦精灵说的仅仅是基本医保。我建议你使用foolc提供的数字,因为目前北京大多数退休职工都有退休人员补充医保。(ps:foolc提供退休人员住院的报销比例也要略高于基本医保,也是因为他的计算加入了退休人员补充医保)
    3:小张今年感冒十次,花销超过1800元,难道超出的部分也可以报50%?无论是否住院??
    在北京是可以赔偿的,不需要住院。只要去门诊,积攒够足够的消费就ok了。但是在大多数城市,几乎只有住院才能获得报销。

    扩展阅读:

  • 2021-08-31 15:37 赵骏凯 客户经理

    首先你要确定,并不是所以门诊或者手术的费用都属于医保的范畴。只有属于医保范畴而且达到起报线的才可以报销。
    在职职工看病有1800元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超过1800元以上的按70%报销。住院的话另有一个1300元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按所住院的级别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
    3医保个人账户每月都会返还钱,不管你看不看病这钱都是你的,按缴费基数不同、各人年龄不同,这个数也不同。35岁以下的是2.8%,35-45岁是3%,45岁到退休前是4%。
    4你花多少钱看病与你的医保存折上的钱没有关系。只是你的报销上限是门诊2万,住院的话根据病不同上限也不同。
    5在北京那医保卡看病,属于医保报销的部分,会直接实时结账,不需要单独去报销,缴纳医保暂时没有拿到的可以事后拿着病例和缴费单据到医保中心报销。

    扩展阅读:

  • 2021-08-31 15:34 米大丽 客户经理

    在职员工确实要超过1800才报
    挂号,看病,拿药都要用社保卡,但是没有打折这么一说,你看完病信息会记录在卡里,当时就按比例结算了,你只要交自费的钱就行了
    只能定点医院,不然不报
    定点就是你自己选的那五个医院,和北京市规定的那几个不用社保卡也能报的大医院,其他的不行

相关百科精选

  • 第四章工伤...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资产”)成立于2012年12月4日,公司的业务范围是: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