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论文

求助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论文
齐斯琴 来自: 网页 2021-08-2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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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5 11:53最佳答案

出版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年08月
ISBN: 9787563817221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程是国际贸易、物流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基本理论和实际工作流程。《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就是为高职高专《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程所编写的教材,应用型本科院校也可选用。
在本教材的编写过程中,我们突出教材的先进性,紧扣本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贯彻“管用、够用、实用”的教学指导思想,充分吸取高职高专在探索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教学成果确定课程内容,阐述了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以及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业务的基本技能。
全书分10章:第一章:国际货物运输及其代理人;第二章:国际货物海运(一):海运概述与租船运输实务;第三章:国际货物海运(二):班轮运输实务;第四章:国际货物海运(三):集装箱运输实务;第五章:国际货物航空运输实务;第六章:国际货物铁路运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实务;第八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第九章:国际货物海运保险实务;第十章:其他运输方式货物保险实务。 第一章 国际货物运输及其代理人
第一节 国际物流与国际货物运输
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的构成、对象与运输要求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及其服务内容
第四节 国际货运代理的行业管理
【个案分析与操作演练】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 国际货物海运(一):海运概述与租船运输实务
第一节 海运基础知识
第二节 租船的方式
第三节 租船合同
【个案分析与操作演练】
【复习思考题】
第三章 国际货物海运(二):班轮运输实务
第一节 出口货物班轮运输业务
第二节 进口货物班轮运输业务
第三节 货运单证和海运提单
第四节 班轮运费
第五节 有关班轮运输的国际公约
【个案分析与操作演练】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 国际货物海运(三):集装箱运输实务
第一节 集装箱运输概述
第二节 进出口货物的集装箱运输
第三节 集装箱海运的运费
【个案分析与操作演练】
【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 国际货物航空运输实务
第一节 国际货物航空运输概述
第二节 国际货物航空运输的经营方式
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航空运输代理业务
第四节 国际货物航空运输运价与运费
第五节 有关航空运输的国际公约
【个案分析与操作演练】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25 12:11 梅金莉 客户经理

    国际货运代理是服务性行业中的一种类型,1926年5月31日在维也那成立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作为联合国的常设顾问机构和一个在世界范围内最大的非政府和非赢利机构,其对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人并不是承运人,货运代理也可以依这些条件,从事与运输合同有关的活动,如集货、报关、报验、收款。”我国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对其定义为“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可见传统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为当事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国际货运代理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精通业务,熟悉国际货运市场的供求变化,航线运价的季节变化,熟悉各种运输手段及相关法律规定,与承运企业、贸易方、以及保险、银行、海关、商检、港口等有着广泛的联系和密切的关系,从而在较大范围内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提供较好的服务,并在国际贸易运输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虽然已经有百年以上的历史,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基于国际互联网的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当代物流行业的发展和逐步形成,传统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和冲击。作为国际化的服务行业,中国年轻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一样不可避免地要面对这种挑战和冲击。其实中国的国际货代行业在2000年已经走向分化,2001年我们将看到已经开始的分化所带来的更明显的效果,传统的货运代理业将感受到更加巨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
    在此背景下,必须从战略的角度去分析研究中国货代业的形成、结构、走势与前途。货代企业也必须重新思索自己的定位与归宿。
    一、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形成及演变
    综观我国货代业短短几年的发展,以下几个阶段可以反映货代行业的阶段性兴衰与变化:
    *国家垄断阶段,1993年以前,由中国外贸运输总公司暨业内常说的中外运(SINOTRANS)在国家政策保护下高度垄断外贸运输业。
    *1993-2000承运人控制的货运市场阶段。
    前期:货代市场由垄断走向开放经营(但对外资企业依然严格限制),目前国内的大部分货代企业都是这一时期设立和发展的,目前总数已经在2000家以上,市场空前繁荣。由于在这一时期航运市场并没有完全开放,但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增长带动进出口贸易猛增,中国航运市场的需求大于供给,按照经济学的规律,供给方占据了更有利的谈判地位,货运市场的控制权转移到承运人一方,有些基本的现象可以证明以上的分析,例如目前中国至欧洲航线的运价水平还没有90年代中期的水平;那时因船舶舱位不足而甩货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等。在这一阶段,航运市场供给不足、运价信息不透明、由于政策的保护而很少有外资企业的竞争、承运人货运网络不完善而对货运代理的依赖等原因,使国内贷代企业用简单的经营手段却赚取了超额利润,享受了短暂的“黄金时代”,完成了一定的资本积累,也形成了行业的初期规模。
    后期:这一阶段是货运市场分化的前导,国内中国远洋运输公司(COSCO)中国海运公司(CSCO)等大型承运人企业纷纷设立自己的货代机构,航运市场的开放使外资船公司-这些大型全球承运人开始直接向国内的货主企业揽取货载(目前交通部批准的已有15家以上外国船公司在华设立独资公司,另有270处以上的代表机构,全球20大班轮公司无一例外进入了中国市场,OOCL东方海外班轮公司不但介入了12条内支线,还同铁路部门合作,开出了郑州-香港等6条铁路集装箱干线专列)在舱位与订舱回佣决定着传统货代业经营与利润空间的市场里,货代中间人的身份受到挑战,经营环境日趋恶化,老牌的SINOTRANS也无力阻挡市场的规律。例如上海航运交易所的设立及运价指数的公布使运价市场信息公开化,可以标志着货代暴利时代的结束:2000年6月以来,上海9家班轮公司以市场变化为由,先是取消上海至东南亚各地区的到付运费佣金,接着到欧洲、澳、新航线的到付佣金由2.5%降到1.5%,虽然经各方交涉而有所抵制,但佣金制度已经动摇。船公司在其自身已经具备货代功能的前提下,对公共货运代理的依赖性显著降低。承运人一体化销售的成熟,并不仅仅威胁到眼前的代理佣金,而是作为中间环节的传统货代企业面临被淘汰的威胁,货代企业在这一时期比前期明显衰落,如果继续在市场中生存必须寻找新的利润空间,构筑新的核心竞争能力。这也是我国货代市场走向分化的动因。
    *2000年开始的分化时期。国际航运、国际贸易市场的规范和完善使货代企业面对严峻的生存市场环境,开始反思与探索,靠出售提单、倒卖差价、套取佣金牟取暴利的时代已经过去,货代业在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条件下经历了畸形的不正常时期而开始自我调整,在服务创新、企业转型等方面开始战略思考,正在向提供增值服务,创造市场价值的新经营群体转化寻找突破。
    货代行业的最初结构,很大程度上是由行业内的竞争者,供给者和需求者的运行方式决定的,这种结构极不稳定,在大规模的经济、技术变革和竞争变化的条件下,行业结构就会发生变化,上面的过程就很好的说明了这点。
    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当前的宏观环境分析
    在政治法律、经济、科技、文化等众多宏观因素中,两个因素将对国内的货运代理业产生影响,一个是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一个是以INTERNET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
    1.辩证唯物论要求我们从两个方面看问题,对于中国加入WTO,我们既要看到带来的威胁,也要看到带来的机会。
    威胁:威胁主要来自于对竞争的担心。由于WTO的加入,中国将逐步彻底开放货运代理市场,逐步取消目前对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独资企业的限制,国外的货运代理公司将在中国市场同中国企业直接竞争,他们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雄厚的资本、国际化的网络经营不可避免的要冲击国内企业。但这也给了国内企业更多的学习借鉴的机会,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在竞争的国际市场上狭隘的民族主义是不足取的,只有市场的规范、规模、繁荣,才能带来企业的成长,“窝里斗”的市场不会造就强者。《孙子兵法·势篇》“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求于人。”既只能借助于自己强大不可战胜之势,而不要指望别人不来攻击。
    机会:机会主要来自于货运代理市场的规模、其容量将随着WTO的加入而得以扩大。商品运输和商品交换是互为条件的,货物运输市场是经济贸易对货运劳务需求基础上产生的。与世界经济、国际贸易息息相关,当经济处于高速增长时期,国际贸易将出现相应的增长,货运市场也伴随着出现活跃繁荣的景象。中国加入WTO,其对外贸易规模将大幅度提高,根据海关统计,国际贸易额中80%是通过海运完成的,无疑,国际贸易规模的提高将扩大对货运市场的需求,将给行业内的每一个企业带来更多的机会。
    2.基于国际互联网的信息技术普及应用对每一个行业的影响都将是深远的,我们虽然称未来是信息的时代,还是不可能窥其全貌。但对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至少信息技术极大的提高了效率,(包括服务,管理等多方面),同时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向物流企业发展提供了极大可能。
    三、行业动态分析
    货运市场是需求和供给的矛盾统一体,需求方为广大的货运服务消费者,即客户,供给方就是众多的货运公司,业内的众多企业都是竞争者。企业要想在经营中取胜,除了分析大的宏观环境和自己企业控制的资源外,还必须对所处的行业环境进行认真的分析,制定出自己的经营策略和战略,方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1、国际货运代理市场客户需求的特点及影响需求的因素
    A客户需求的特点
    *客户需求的无限扩展性:如过去未曾有的对货物流向跟踪并提供信息的需求现在已成为货主选择货运服务的主要条件之一。客户的一种需求满足了,又会产生新的需求,循环往复,作为货运企业要不断开发新服务项目,以适应客户不断提高的需要。
    *客户需求的多层次性:客户的需求是在一定支付能力等条件下形成的,因此其多种需求不可能同时得到满足,需要根据支付能力、客观条件的可能、有轻重缓急的逐步实现,这便是客户需求的多层次性。例如出口商强调运价的低廉及舱位的保证,而进口商可能更重视到货的服务,如通关能力,安排内陆运输的费用等。客户需求的多层次性为企业选择目标市场提供了可能。
    *客户需求的可诱导性:客户需求的产生有些是基本的,有些是外界诱导有关的,货运企业营销的影响、社会交际的启示等会使客户的需求发生变化或转移,在这一点上,说明客户的需求是有弹性的,企业通过适当的营销途径,正确的影响和引导客户需求,可能将潜在客户变为现实客户。
    *货运市场客户的分散性:随着国营外贸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被逐步打破,大量中小型生产企业、民营企业、外商在国内的投资或独资企业都可以独立的经营外贸进出口业务,客户群数量激增,在地域上分布的更加分散,同时在每一单的托运量也比较少,但频率高。这要求货运企业应采取灵活的揽货方式和服务方式,适应货运市场结构的变化。
    B:影响客户需求的基本因素
    *经济因素-价格,货运服务价格影响了商品市场中的商品的成本,进而影响商品的需求,商品需求的变动直接影响了货运市场的需求。因此客户都比较注重对货运价格的选择。然而随着货运市场价格信息的透明及深加工高货值产品对货运价格变动承受力的增强,经济因素已并非决定性因素。美国总统轮船APL公司向托运人所做的一次问卷调查表明:托运人最关心的需要中,及时交货占第一位,货运企业全面负责占第二位。说明货运市场上客户更关心稳定、可靠、全面的服务。
    *货运服务质量因素:货运服务质量是客户选择企业的最重要因素,具体的货运服务质量可表现为1)全程服务时间,这需要货运企业合理选择航运公司,安排接货或提货,安排联运或转运等,还包括可提供班期的频率、密度。2)设施,包括可能提供的货箱的多样化,具体操作的场站设施的作业情况,交通便利情况,甚至包括公司业务是否电脑化,是否能EDI报关等具体细节。3)文件制作。包括能否代理制作通关单据、提单取得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后期的报关单,退税单等返回的时间长短等。这些工作直接影响客户的时间,利润甚至经营风险。文件制作反映了公司员工的业务素质及敬业精神,影响着客户对提供货运服务企业的选择。4)客户服务。这项工作贯穿货运的全过程,好的客户服务可以影响其对货运企业的选择。包括了舱位能否得到保证?货物是否得到妥善的照顾?业务员是否有较强的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提供的服务环节是否够广泛?付款条件是否优惠?是否能及时准确的提供货物动态?电话询问是否得到热情亲切接待?企业间的竞争实际就是为客户提供服务的竞争。5)后期服务。后期服务包括定期回访,及时提供新的价格行情或航线动态等,也是客户服务的一部分,并且非常重要,是培养企业忠实客户的重要手段。
    *社会文化因素:有些客户只信任本国的货运企业,而有些客户坚信国外货运企业能提供优质服务。但在非货运质量因素中,企业本身的商誉和形象会成为影响需求的主要因素,而公司的内在企业文化常常决定了企业的商誉和形象。企业文化体现了集体荣誉感和集体责任感,他能帮助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从而影响客户选择提供货运服务的企业。
    2、业内竞争者分析及市场定位策略
    分析和了解业内的竞争情况,是企业制定竞争战略和市场定位策略的基础。企业必须明确:谁是自己的竞争者?竞争者的经营目标是什么?他们的优势和弱点何在?
    *竞争者分析
    1)识别企业的竞争者:广义的竞争者包含了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但具体分析时应结合产品细分和市场细分,分析的范围过大,草木皆兵,既无必要,也会浪费大量人力物力。
    2)确定竞争者目标:在明确了本企业的竞争者之后,应尽可能的收集其资料,包括货运成本、运输质量、技术水平、揽货渠道、促销手段、投资规模、财务状况等等,借此了解竞争者的重点目标,例如是市场占有率,获利能力还是技术领先、服务领先,从而正确估计其竞争反应,一个以“市场占有率”为主要目标的竞争者,对其他企业在降低运价方面的反应,比在降低成本的技术突破的反应要强烈的多。
    3)评估竞争者的优势及弱点:这项工作有时必须通过二手资料,借助行业协会,调查公司,客户联谊会等形式获得,发现竞争者的弱点也为本企业找到了争夺某一市场份额的突破口。
    4)建立竞争情报系统:明确本企业所需要的主要情报是什么,最佳来源是什么。将整理分析的情报通报给企业管理者,作为制定和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及具体策略的重要依据。
    *选择本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定位策略
    1)“直接竞争”式定位:既同竞争者争夺同一个细分市场。企业实行该种战略,必须能比竞争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产品;必须在容量足够大的细分市场;必须比竞争者更有资金和实力。
    2)“市场利基”式定位:即填补市场上的空位,这些空位为大企业所忽略的但为许多客户重视的细上部分,在这些小市场上通过专业化经营获取最大限度的收益,例如专业从事冷冻集装箱运输货运服务的企业。
    3)“特色”式定位:当企业致力于同行业内强大的竞争者全面对抗时,为获得绝对优势地位,可根据自己本色条件先取得相对优势,突出与众不同的特色,例如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拥有雄厚的资金或提供一流的服务等。
    四、国内货代企业发展趋势预测
    1.第三方物流提供者。对于货代企业来讲,发展物流是一种必然,过去的一年,中外运(SINOTRANS),中远(COSCO),外代(PENAVICO),中海(CSCO),招商局、华润集团等国有货运企业都提出了明确的物流发展战略,国外的FREIGHTFORWARDER也有这一趋势,事实上国外的很多物流公司都是从货代企业演变而来,在继承货代业务的同时,积极发展包括SCM(SUPPLYCHAINMANAGEMENT)管理,信息管理在内的纵深物流能力。同时货代企业固有的以客户为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及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更有利于为客户提供“量体裁衣”的个性化物流服务。在简单的中间人难以继续为生的时候,通过第三方物流提高增值服务能力,由此增强核心能力发挥市场价值,将成为我国货代企业实现二次创业的主要途径。这也是货运代理人经营理念上的回归。
    2.独立的运输经营人。传统的货运市场(非物流市场)货运代理人的被动局面是由于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造成的,过分依赖政策性保护,依赖订舱佣金使很多货运代理人失去了构筑自身行业优势与核心能力的机会。但由于客户需求的不同,货运代理人在传统货运市场仍然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外PANAPINA、SCHENKER等公司独特的经营方式也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而KUANNAGUL(德迅)公司作为传统货代业的代表,目前已在60个国家设立了400个以上的营业部,雇员超过10000人,年营业额一直在30亿美元以上,利润近5亿美元,这一数字甚至超过了很多班轮公司的营业规模。这证明传统的货运代理企业通过客户细分与市场细分,建立与承运人和谐的分工与协作,是可以以独立的运输经营人身份在该市场进行成功经营的。通过门到门的多式联运,灵活的吸引散户的拼箱业务,个性化的专业大型货物的货运服务,积极开发中小客户,集中货源、规模订舱是货运代理人作为独立经营人的重要服务内容,也是其优势所在,中国的货代企业小而散,上述业务仍处在待开发状态,有意识的向独立经营人转化,提出明确的规范化产品概念,提供全过程的独立的货运服务是我国货代企业在传统货运市场继续生存与发展的最主要途径。
    3.寻求稳固的战略联盟。不管是发展物流业务还是独立运输经营人,中国的货代企业必须解决小而散的问题,因为WTO的加入,中国将不晚于2004年取消货运业的全部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国内企业必须利用在此之前的这段时间发展壮大,而国内货代企业的联盟与重组未尝不可尝试,在国际货运代理业联盟与重组还未闻有先例,但其他行业的成功经验可以提供借鉴,无论是联合方式、交互方式还是通过资本市场的并购手段,只要打破货运代理市场中,国内企业恶性对抗性竞争的习惯思维,寻求同国内企业的联盟与重组,以此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效果,将为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会,并将有可能为以后进一步同外资企业建立全球性战略联盟积累经验。
    4.外资企业并购。规范化、规模化的货运代理市场对目前众多中、小货代企业是一个严酷的现实。市场竞争与发展的结果是“皮包”式的货代公司将被逐渐淘汰,自由但混乱的竞争将逐步变成寡头竞争,无法做大的中小货代被外资企业并购也是一种很现实的选择,毕竟,外资企业通过并购已有的国内中小企业比重新设立独资企业能更快的了解所进入的国内货运市场情况,更快的获得更多的资源,有更大的成功经营的可能性。
  • 2021-08-25 12:08 齐斯琴 客户经理

    报关在国际货运中的地位 为题 应该还行
    补充一句: 自己写吧 上了几年的学 都是快要离开学校的人了 写个论文还要别人帮忙 不是我打击你 你太失败了吧
    自己写 以后还有点东西回忆 还可以多学点东西
  • 2021-08-25 12:05 黄盛洁 客户经理

    参考:
    浅析可保利益原则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运用
    一、可保利益原则概述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 因具有各种厉害关系而享有的为法律所承认并可
    以投保的经济利益。可保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所 必须遵循的原则。
    1.构成可保利益的条件
    并非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任何利益关系均可 作为可保利益。构成可保利益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l)投保利益必须是一种已确定的,可实现的利 益。已确定的利益是指现有的利益,可实现的利益 是指将来可以获得的利益,而非主观臆断可获得的 利益。
    (2)可保利益必须是可以以货币计量的经济利 益。被保人或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其丧失在保险标的上的经济利益需要得到补偿。但是,若 不能用货币衡量其价值损失,则难以确定应予补偿 的标准。
    (3)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可主张的利益,而不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获得的。
    2.可保利益原则在实践中的作用
    (l)可防止将保险变为赌博行为。判断保险行 为与赌博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投保人对其投保的
    标的有无可保利益。若以无可保利益的他人财产或人身作为保险标的投保,则是一种赌博行为。
    (2)可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道德危险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获取保险赔款而故意地作为或不
    作为,由此造成或扩大保险标的的损失。若投保人对其投保的保险标的无任何利害关系则容易滋生道德危险。若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某种利害关系—可保利益,则投保则只是为了获得损失补偿或定额给付。
    (3)可限制保险赔偿程度。在财险合同中,可保利益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经济损
    失所能补偿的最高限度,因此,坚持可保利益原则可以防止通过保险获取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可保利益的金额,从而避免违背保险经济补偿的目的,诱发道德风险。
    二、可保利益原则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运用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所规定的国际贸易术语决定着双方承担的风险的转移时间,而风险转移的时间又与可保利益的转移时间紧密相关。因此,国际贸易术语的选择不仅是对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划分,也是对保险的安排。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商品,都需要办理保险,因此,贸易术语的选择对买卖双方都至关重要。只有依据交易中所采用的贸易术语,才能在货物发生损失时,判定是买方还是卖方享有可保利益,以及何方对保险人享有赔偿请求权。国际货物运输中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对风险转移时间以及由此决定的可保利益的转移时间随贸易术语的不同而各异。
    根据国际商会1990年颁行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INCOTERMS1990),13种不同特性
    的价格术语可归纳为E(启运)、F(主运费未付)、C(主运费已付)、D(到达)四组。据此可具体阐释风险及可保利益在买卖双方的转移时间。
    1.E组。E组只有EXW(ExworkS)工厂交货一种术语。这一贸易术语代表了在商品产地和储
    存地交货的交货条件,因此此类交易在形式上类似国内贸易。采用EXW成交时,卖方只要在本国内地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承担的风险也随着义务的完成转移给买方。买方则要负责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再将货物自交货地运至目的地。因此,买方自卖方国内接受货物之后,就将对需要装载和运输的货物承担一切风险,从而具有可保利益。此后若货物受损,买主即对保险人享有赔偿请求权。
    2.F组。F组包括FCA(FreeCarrier)货交承运
    补充:
    人,FAS(FreeAlo吧side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onBOard)装运港般上交货。采用F组术 语,卖方须自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而 由交货地至目的地的主运费和货物灭失的风险则 概由买方承担。具体而言,采用FCA术语时,风险 转移是以货交承运人处置时为界,因此,在履行交 货义务之前,卖方应承担风险,对货物具有可保利 益。而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 之后,则风险转移给买方,买方将承担从交货地到 目的地仓库的风险,同时享有可保利益。采用FAS 时,买卖双方负担的风险和费用则以船边为界划 分。卖方承担的货物风险至货物运送到起运港般 边为止,因此卖方承担的是内陆运输风险,在船边 交货之前,对货物具有可保利益。买方则应承担自 货物有效移交到船边之后的风险,从此时起对货物 享有可保利益。在FOB条件下,买卖双方负担的 风险以船舷为界,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包括 货物在装船跌落码头或海水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 卖方承担,因此装船之前卖方具有可保利益,买方 则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的一切风险,由 此越过船舷后买方享有可保利益,卖方丧失可保利 益。 3.C组。C组包括CFR(6standFreight)成本 加运费,CIF(C冶stInsuraneeandFreight)成本加保 险费、运费,CpT(CarriagePaidto)运费付至指定目
    补充:
    的地,Clp(Carri眼eandInsuraneepaidto)运费、保 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C组术语,尽管仍类似 于F组术语,属于“装运合同”,但此类合同卖方将 负担主运费。具体而言,采用CFR术语,同FOB一 样,卖方将承担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同时 负担主运费。在此之前,卖方对货物具有可保利 益。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除运费之外的一切风 险和费用将由买方承担,此时买方具有可保利益, 且在投保货物发生损失之后享有索赔权。采用 CPT术语则风险的转移以货交承运人为界。同 CFR一样,卖方须承担主运费,即货物运至目的地 的运费,但卖方也同CFR下的卖方一样,不负担货 物的保险费。在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前,卖方对货物 具有可保利益,而在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风险转移 给买方,买方对货物享有可保利益。CIF与CIP类 似,两者与CFR和CPT的区别就在于卖方是否承 担货物运至目的地途中的保险费。在CIF和CIP 下,卖方都要多承担一项费用,即不但要承担运费, 还要负担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用。在CIF条件下,货 物的风险及可保利益的转移时间与FOB和CFR相 同,在CIP条件下,货物的风险和可保利益的转移 时间则与FCA和CPI,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4.n组。D组包括DAF(Deliveredatfrontier) 边境交货,DES(Deliveredex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 DEQ(Deliveredex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dutyunpaid)未完税交货,DDP(Deliv- ereddutypaid)完税后交货,采用D组术语订立的 合同属于“到货合同”(Arriva!Cbntract)即卖方须负 责将货物运送到合同约定的目的地,并承担货物运 抵该目的地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因
    补充:
    此,在D组术语下,卖方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之前对 货物具有可保利益,享有标的损失后获偿的权利。 在目的地(包括边境、轮船、码头、指定地点等)交货 之后,买方才承担相应的风险,以及享有对货物的 可保利益。限于篇幅,在此不再一一分析每种术语 下买卖双方的风险及可保利益的具体转移时间。 应当指出的是,按海上保险惯例,由于国际贸 易货物在售货方、承运人及购货方间多次转移,保 险人往往不追究投保时间的可保利益,(即保单可 允许被保险人背书转让),然而发生责任事故,则必 须强调索偿权必归对所保货物具可保利益者所有。 三、结论 通过对以上四组国际贸易术语的分析,我们可 以认识到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仓至仓”原则应 依具体术语区别对待。买卖双方何时何地应承担 货物损坏和灭失的风险,决定着买卖双方何时何地 对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享有可保利益。只有享 有为法律所承认,可以投保的经济利益,即对合同 中约定货物享有可保利益的一方,才能在货物遭受 损失和灭失时向保险人按经济补偿原则提出索赔 要求,享有自己的权利。也只有据此,保险人才能 判定何时应有效地履行保险赔偿的义务,何时可对 不享有可保利益的权利要求人予以拒绝。’
  • 2021-08-25 12:02 黄百煜 客户经理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海运货物保险
    2.陆运货物保险
    3.空运货物保险
    4.邮包运输保险
    5.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6.案例分析
    一.海运货物保险又分为:海运货物风险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1.海运货物风险:海上风险:自然灾害和海上意外事故
    外来风险: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由于特殊原因引起的风 险
    2.海运货物保险中的损失:全部损失:运输中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损。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部分损失: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未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它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3.部分损失:共同海损:指船舶在海运提制途中遇到危害,船方为了挽救船、货,使得船舶继续行驶,有意地采取某些合理的措施并为此付出某些额外牺牲和费用。
    单独海损: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利用进保险货物遭受海损后。
    二.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
    基本险别: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附加险别: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1.平安险: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意外事故造成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货物遭受自然灾害前后,又遭受意外事故的部分损失;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运输工具遭海难后,发生的特别费用。
    2.水渍险: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和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
    4.一般附加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渗漏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包装 破裂险和锈损险。
    5.特殊附加险:交货不到险、战争险和罢工险
    三.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协会货物条款(A )I CC (A )
    协会货物条款(B )I CC (B)
    协会货物条款(c )ICC (C )
    协会战争险条款
    协会罢工险条款
    恶意损害险条款
    1.ICC(A)相当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规定的一切险
    2.ICC(B)相当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规定的水渍险
    3.ICC(C)仅承担重大意外事故的风险
    四.陆运货物保险:
    1.陆运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2.陆运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陆运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同海运水渍险相似,陆运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同海运一切险相似。
    五.空运货物保险:
    1.空运风险与损失: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各种外来风险而导致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2.空运货物保险的险别: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
    3.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的责任起迄采用“仓至仓”条款
    六.邮包运输保险:
    1.邮包运输风险与损失
    2.邮包运输保险的险别: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
    七. 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的订立:
    1.保险投保人的约定
    2.保险公司和保险条款的约定
    3.保险险别的约定
    4.保险金额的约定
    5.保险单的约定
    八.案例分析:
    某外贸公司按CIF 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以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植110%投 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载货船舶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圆,数日厚意,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有遇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圆。
    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是否赔偿,为什么?
    这只是个引子,太多了。你要是有心的话够用了。
  • 2021-08-25 11:59 赵驰北 客户经理

    报关与国际货运
    [摘 要〕 本文针对传统的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课程体系的诸多弊端,通过对大量外向型经济企业和相关单位的广泛调研,对报关与国际货运工作岗位技能进行了分解,提出了按具体工作流程的先后顺序设计技能模块课程体系的新思路。
    [关键词]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 课程体系 技能模块
    一、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传统的课程体系
    传统的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课程体系多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的三段式模式,课程之间就像若干个简单的拼盘,彼此割裂。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课程的开出顺序本末倒置;课程之间的内容重复现象时有发生,各科课程的定位缺少把握,很容易造成知识点的疏漏;部分课程的设置缺少科学性,极不利于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部分教材选用陈旧,甚至是本科教材的翻版;授课内容上重理论传授、轻实践操作训练。结果是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很差,离岗位技能的要求相差甚远,就业面临较大压力。
    二、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技能模块课程体系的构建
    为了真正了解外向型经济企业对报关与国际货运人才需求的标准,本课题组成员到多家企业和相关单位做了广泛的调研,并与相关单位行业专家及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通过对原有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分析,找出了与一线报关与国际货运业务操作所需技能的差距,并对报关与国际货运工作岗位技能进行了分解,提出了按具体工作流程的先后顺序设计技能模块课程体系的新思路。
    1.技能模块课程体系设计的原则
    (1)突出专业特色。首先,细化专业方向,把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定位为报关与国际货运代理方向;第二,专业课程的设置均为突出专业方向服务。比如将专业英语《报关英语》调整为《货代英语》,更加提高了课程的实用性。
    (2)以能力为核心。即以培养学生具有报关与国际货运实际应用和操作能力为核心,构筑基础理论+专业技能+全面素质教育的课程体系。理论课程以适应职业岗位能力形成所需的理论知识为依据,侧重针对性、实用性,并以够用为度;实践课程以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操作能力为目的,加大实习、实训的比重,技能培养要贯穿教学的始终,增加职业综合能力的实训课程;增设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通过对原有课程的重组、归纳、整合和删除,实现课程的综合化、能力化、模块化。比如:《英语听力》和《英语口语》合并成《英语听说》课程后,大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英语听说能力。
    (3)以就业为导向。突出岗位的针对性,突出行业的适应性,突出职业的地方性。在课程体系确立的过程中,从学生职业能力的训练与培养到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与实施,都要紧紧围绕学生将要从事的具体职业的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来进行设计和展开教学。从新生入学开始,就进行专业认识实习,增加学生对专业的感性认识,为学生后续专业学习打下基础和铺垫,逐步培养学生的专业和岗位意识。始终坚持重点培养学生的岗位操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职业生涯发展能力、创新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
    (4)双证书教育。将专业教育与职业岗位资格证书的考试相结合,注重学历教育与岗位技能培训的统一。在技能模块课程体系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模块技能的培养与相关行业资格证书的吻合。一是课程的设置要与资格证书考试内容一致;二是课程开出的时间要早于或同步于考证的时间。这样可以大大地提高学生职业资格证书的通过率,为将来的就业备好敲门砖。
    (5)工学结合。积极与企业合作,同行业专家和企业生产一线专业人士共同研究制订技能模块课程体系。建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泛吸收企业的相关专业人员参与教学过程,以此扩大工学合作、产学合作的渠道。按照“校企融合”的思路,人才培养“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实践教学“校内与校外一体化”。
    2.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技能模块课程体系
    改革后的技能模块课程体系具体构成如下:
    (1)公共基础课(略)
    (2)职业基础能力课。开设课程:国际贸易实务、进出口商品学、对外贸易政策与法律法规、对外贸易英语、英语听说、商务英语写作、商务英语翻译、电子商务、海关法、国际金融、涉外礼仪、商务心理学
    (3)专业核心能力课。
    ①国际货运代理能力(租船订舱、缮制单证、函电及口语沟通)。开设课程: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货代英语、外贸函电与单证。考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主考部门:中国国际货代协会)、国际商务单证员证书(主考部门:商务部)
    ②货物运输与保险能力。开设课程: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实务。
    ③报检报验能力。开设课程:进出口商品检验与检疫考证:报检员资格证书(主考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④报关能力。开设课程:报关实务、商品归类、国际贸易时事政治。考证:报关员资格证书(主考部门:海关总署)
    (4)职业素质能力课。开设课程:专业综合能力实训(国际货运代理仿真实训)、职业教育(团队精神、企业文化、人际沟通)、就业指导
    (5)职业创新能力课。开设课程:揽货管理、客户管理(客户满意管理)、企业管理、国际货物运输管理、市场调查与预测
    (6)集中实践课程。认识实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7)选修课。开设课程:国际贸易概论、经济法、国际商法、物流概论、国际贸易业务员综合业务知识、物流会计与统计、毕业设计指导
    考证:国际商务跟单员资格证书、国际贸易业务员岗位资格证书(主考部门:商务部)
    三、结论
    技能模块课程体系的设计,将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认证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操作能力,使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大大地提高。同时还能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能力和职业创新能力,为学生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希望能帮上忙!!!给分吧!!!!
  • 2021-08-25 11:56 黄盛林 客户经理

    浅析可保利益原则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运用
    一、可保利益原则概述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
    因具有各种厉害关系而享有的为法律所承认并可
    以投保的经济利益。可保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所
    必须遵循的原则。
    1.构成可保利益的条件
    并非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任何利益关系均可
    作为可保利益。构成可保利益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l)投保利益必须是一种已确定的,可实现的利
    益。已确定的利益是指现有的利益,可实现的利益
    是指将来可以获得的利益,而非主观臆断可获得的
    利益。
    (2)可保利益必须是可以以货币计量的经济利
    益。被保人或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其丧失的
    在保险标的上的经济利益需要得到补偿。但是,若
    不能用货币衡量其价值损失,则难以确定应予补偿
    的标准。
    (3)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可主
    张的利益,而不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获得的。
    2.可保利益原则在实践中的作用
    (l)可防止将保险变为赌博行为。判断保险行
    为与赌博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投保人对其投保的
    标的有无可保利益。若以无可保利益的他人财产
    或人身作为保险标的投保,则是一种赌博行为。
    (2)可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道德危险指投保
    人或被保险人为获取保险赔款而故意地作为或不
    作为,由此造成或扩大保险标的的损失。若投保人
    对其投保的保险标的无任何利害关系则容易滋生
    道德危险。若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某种利害关系
    —可保利益,则投保则只是为了获得损失补偿或定额给付。
    (3)可限制保险赔偿程度。在财险合同中,可保
    利益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经济损
    失所能补偿的最高限度,因此,坚持可保利益原则
    可以防止通过保险获取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可保利
    益的金额,从而避免违背保险经济补偿的目的,诱
    发道德风险。
    二、可保利益原则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运
    用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所规定的国
    际贸易术语决定着双方承担的风险的转移时间,而
    风险转移的时间又与可保利益的转移时间紧密相
    关。因此,国际贸易术语的选择不仅是对货物风险
    转移时间的划分,也是对保险的安排。无论是进口
    还是出口商品,都需要办理保险,因此,贸易术语的
    选择对买卖双方都至关重要。只有依据交易中所
    采用的贸易术语,才能在货物发生损失时,判定是
    买方还是卖方享有可保利益,以及何方对保险人享
    有赔偿请求权。国际货物运输中常用的国际贸易
    术语对风险转移时间以及由此决定的可保利益的
    转移时间随贸易术语的不同而各异。
    根据国际商会1990年颁行的((国际贸易术语
    解释通则》(即INCOTERMS1990),13种不同特性
    的价格术语可归纳为E(启运)、F(主运费未付)、C
    (主运费已付)、D(到达)四组。据此可具体阐释风
    险及可保利益在买卖双方的转移时间。
    1.E组。E组只有EXW(ExworkS)工厂交货
    一种术语。这一贸易术语代表了在商品产地和储
    存地交货的交货条件,因此此类交易在形式上类似
    国内贸易。采用EXW成交时,卖方只要在本国内
    地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
    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承担
    的风险也随着义务的完成转移给买方。买方则要
    负责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再将货物自交货地运至
    目的地。因此,买方自卖方国内接受货物之后,就
    将对需要装载和运输的货物承担一切风险,从而具
    有可保利益。此后若货物受损,买主即对保险人享
    有赔偿请求权。
    2.F组。F组包括FCA(FreeCarrier)货交承运
  • 2021-08-25 11:50 管爱娟 客户经理

    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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