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企业向两个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

某企业向两个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属于重复保险,保险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和2000万元。在保险期内遭到泥石流发生全部损失,损失金额为1800万元,那么该企业应该获得的赔款是A0万元B640万元C1800万元D2000万元为什么
连伯才 来自: 移动端 2021-08-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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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2 10:12最佳答案

分别向三家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构成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22 10:24 龚崇松 客户经理

    1-110W
    2-120w
    3-108w
    关于合理的抢救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本保单为不足额投保,按投保比例赔付
  • 2021-08-22 10:21 齐春春 客户经理

    一、张某行为构成重复投保。但是重复保险并不能导致两份保险合同无效。认定保险合同有效无效的法律根据主要是《保险法》和《合同法》。《保险法》规定的财产保险合同无效主要有一种情形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5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众利益;5、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确定张某的三份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讨论赔偿才是有意义的。
    二、你只是说了财产实际损失,没有说投保时的财产总额。比如,财产总额是100万,投保50万,实际损失就赔1/2。
    如果总财产在18万一下,3家各赔5万。
    总财产高于18万,不足额保险的公司按照比例赔偿。又分几种情况:
    3家按比例算出后数额后相加,小于15万,按照原数额赔偿即可。
    3家按比例算出后数额后相加,大于15万,则涉及重复保险合同的分摊
    a.比例责任b.限额责任c.顺序责任
    限额责任。这是指假定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各家保险公司按单独应负的最高赔款限额与各家保险公司应负最高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分摊责任。
  • 2021-08-22 10:18 齐晓娥 客户经理

    (2)A、B两家保险公司应否向李某赔偿?为什么?(3)本案应如何处理? 又是你怎么你要发这多的问题上来问呢?这里可以肯定的是么的重复保险!因为
  • 2021-08-22 10:15 赵顺贵 客户经理

    这是企业财险中的除外责任。即一份保险标的物如果存在两份以上的保险,保险公司只承担比例分摊的部分。如一家厂房,投保了两份保险,一份火险,一份财险,保险公司赔付时只按比例承担。
  • 2021-08-22 10:09 辛国爱 客户经理

    您好 我在财产保险公司工作 以下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助您
    这种重复保险只针对以财产作为保险标的保险合同 因为财产保险规定 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 所获得的赔偿不能超过该财产的实际价值 也就是说不能通过保险而获利 比如说您给自己的汽车买了车辆损失险 车辆投保时 新车购置价是20万 您在A公司为您的车购买了足额的车辆损失险 又在B公司购买了足额的车辆损失险 当您的汽车全部损失 向保险公司索赔时 不可能是A公司赔您20万 B公司也赔您20万 正确的应该是每家公司各赔偿您10万(是按照两家保险公司在您总的投保额度中所占比例来进行赔偿的,如果在3家保险公司为您的车投保足额的车辆损失险,也是这个道理,按照刚才所述的例子,每家保险公司向您支付的赔款应该是20/3=6.67万
    而人的生命是无价的 比如说一个人为自己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向A公司投保10万 同时向B公司也投保10万 如果这个人发生了意外 其受益人获得的保险赔偿金是A公司的10万+B公司的10万 一共是20万的赔偿金额
    无论是企财险还是责任险 还是其它任何形式的保险 如果保险标的是人 那么根本不存在比例赔偿的问题 如果保险是财产 那么就存在比例赔偿 责任险和信用保险也不受比例赔偿的限制
    最后帮您回答一下问题补充中的疑问
    其他保险不包括国家法定的工伤保险 因为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 而我们说谈论的 都是商业保险 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正确的理解是各算各账 互相不影响
    希望这些对您有一些帮助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 可以随时给我发消息 我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您解答
  • 2021-08-22 10:06 齐晓影 客户经理

    不是,赔偿是按损失价值来计算,几家保险公司是按比例来赔偿的,但不超过损失的总价值。
    例如:一家企业价值100万,再A保险公司保了80万,又在B保险公司保了60万,总保额的就是140万,超过企业价值了,这就是重复保险,赔付时是按照比例赔付,就是说两家公司总的只能赔付100万,A赔80/140*100=57.14万,B就赔60/140*100=42.86万
    两家加起来一共赔100万,因为财产保险都是遵循补偿原则,既损失多少,赔多少。
    一般只在财产保险中存在重复保险。
    重复保险可分为超额重复保险和未超额重复保险。从理论上讲,重复保险与保险的损失补偿功能相悖。在保险实务中,重复保险容易诱发道德风险,极易引发保险诈骗,危害甚大,所以各国法律对重复保险都作了专门规定。
    重复保险是 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我国《保险法》第40条第3款规定:“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从条款字面上理解,我国《保险法》对重复保险概念的规定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规定更为明确、具体。但是,我国《保险法》对重复保险进行定义时,存在一个严重的缺憾,即忽略了同一保险期间或相容保险责任起止时间应为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因此,重复保险应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对于同一保险事故,在同一保险期间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 2021-08-22 10:03 黄真敏 客户经理

    一般只在财产保险中存在重复保险,举个例子,一家企业价值100万,再A保险公司保了80万,又在B保险公司保了60万,总保额的就是140万,超过企业价值了,这就是重复保险,赔付时是按照比例赔付,就是说两家公司总的只能赔付100万,A赔80/140*100=57.14万,B就赔60/140*100=42.86万
    两家加起来一共赔100万,因为财产保险都是遵循补偿原则,既损失多少,赔多少
    人寿保险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无论投保了几家公司,保了多少就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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