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分公司缴纳社保合法吗
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分公司缴纳社保合法吗
辛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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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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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7 11:24最佳答案
合法。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主体还是总公司。除非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才不合法。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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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7 11:21 米国超 客户经理
您好,不合法。
劳动合同中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主体是总公司,也就是说是总公司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以及相关福利待遇,但是现在提供福利待遇的是分公司,应属不合法,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2021-08-17 11:18 齐昆明 客户经理
不合法。
因为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是独立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除了隶属关系外,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而社保的缴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由总公司变成分公司,已经不属于原公司了。因此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
《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
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2021-08-17 11:15 黄盛权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和分公司签订,工资由总公司支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社保,个税由地方支付,就有一定风险了,不知道你所说的这个第三方支付(社保办理)是以什么单位名义办理的,如果是以总公司名义办理,就没有多大风险。 -
2021-08-17 11:12 齐智娟 客户经理
合法。分公司不是单位法人机构。不能鉴定劳动合同。但分公司财务属于总公司。因此分公司和总公司谁缴纳社保都与职工没有影响。
不需要啊,为什么要出这个证明啊。
当然,我所说的合法的前提是,你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才可以。 -
2021-08-17 11:09 赵顺财 客户经理
您好,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不能独立与外界实施民事行为。考虑到社保问题视由总公司缴纳,我建议你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免以后麻烦。 -
2021-08-17 11:06 龚小芹 客户经理
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代缴社保公积金这样合法吗?是合法的。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就标志着你和公司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而且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由分公司缴纳五险一金这在法律上是完全合法的,同时也是一种人性化的合理安排。

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很多企业都有总公司和分公司之分,特别是销售型的企业,除了总公司以外,各省市建立有分公司,但是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只是派出的关系,分支机构的关系,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只需要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注册手续,取得相关的营业执照,即可以开始经营。但是子公司不一样,子公司是属于总公司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财务独立,经营独立,人员独立。按照社保的相关管理制度,社会保险是实行的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即公司注册地在哪里,就在哪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等,只要是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其五险一金的缴纳,就只能按照属地化的管理原则进行缴纳,也就是在公司的注册地缴纳 -
2021-08-17 11:03 齐智娟 客户经理
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法。
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由总公司承担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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