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不上班,相关保险费用...
员工未经公司同意自动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公司也未给此员工发工资,因为一直找不到此人,解除劳动合同书也未得到本人的签字,导致劳动关系的调动受到影响。想问一下,此期间,公司在此员工无工资的情况下,还有义务负担此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吗同时,是否有相关文件对此例做出明确的相关规定呢谢谢高人指点了
赵飞虹
来自:
移动端
2021-08-15 12:15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8-15 12:36最佳答案
不可以只要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停缴社保的,员工长时间不上班是什么情况?依法请病假还是旷工?
依法请病假,是有医疗期时间规定的,超过医疗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间按病假工资支付。
旷工,先按法定流程解除劳动关系再停缴社保。
未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停缴社保的风险:劳动者可因为单位未缴纳社保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依法请病假,是有医疗期时间规定的,超过医疗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间按病假工资支付。
旷工,先按法定流程解除劳动关系再停缴社保。
未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停缴社保的风险:劳动者可因为单位未缴纳社保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15 12:39 齐明柱 客户经理
对于社保而言,只是存在在职与离职两种情况,前者都是正常参保缴费,后者应当暂停缴费。
既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应当为其正常参保缴费,否则就是欠费。 -
2021-08-15 12:33 米增建 客户经理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就应有单位来交。并且你有权要求单位给你补假,但若未经领导批准而离职就是你的责任了 -
2021-08-15 12:30 连保军 客户经理
这种情况,看似简单,实际还真应有点复杂。1988年离现在快30年了,那时候,应是在国企或者是集体企业?当时也一般不存在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就成了(除非是零时工)。既然个人没有办理调动手续,那就还是该企业员工。但是,这30年来,个人与单位关系是怎么处理的,得梳理下。是办理的停薪留职还是请假等,然后与单位去协商。 -
2021-08-15 12:27 连书耀 客户经理
劳动者发生疑似工伤或者职业病,应该要求单位出面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予理睬,可以自己去劳动局申诉和做工伤认定。
如果经过认定工伤,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单位也要负责。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没有劳动合同,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否则单位属于违法。而如果没有为当事人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经过鉴定当事人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
2021-08-15 12:24 齐景国 客户经理
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可以登记员工擅自离职登记表,请相关人员证明,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关系,当然,要证明联系过本人,但是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就不用承担其保险义务。 -
2021-08-15 12:21 龚巧丽 客户经理
按照社保规定,只要是还在合同期内,没有解除合同的话都需要缴纳社保,不管员工上不上班。你可以看看劳动法先。
但是你也不是什么都做不了:
第一若是病假,需要病假条,而且需发放80%的薪酬,若没有假条则按旷工处理,旷工时间长的话,你是可以开除的。
第二:病假是有病休期的,按照他工作的年限不同,病休期是三个月到半年不等,比如他是半年的病休期,半年后还不来上班,可以辞退。
第三:若是事假,事假期间你可以不给其发放任何薪酬,保险他也自己承担,总的来说单位是一分钱不用掏的。
第四,不要轻易的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你说的来看,还不构成解除的条件。如果执意解除,会有大量的赔偿金。
ps:你单位员工还承担单位的费用说明员工不错,如果他不承担,你也没辙。
纯手打,不懂的可以追问,一定要采纳哦 -
2021-08-15 12:18 齐智富 客户经理
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就不能停缴社保,否则他出了什么事情还算你单位的员工,你单位要负责,没有社保,全部费用由你单位支付。
长时间不上班属于旷工的话,按旷工处理,解除劳动关系后才停社保。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