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我解除劳动合同不协助办理领取失业保险...

单位给我解除劳动合同不协助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怎么办
赵风英 来自: 网页 2021-08-1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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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15:48最佳答案

1、公司主动提出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可以自己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即可以办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12 16:00 齐景娥 客户经理

    有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必须要注明是公司原因并且符合其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劳动者需要在60天内办理相关事宜保险金领取手续,缺一不可。
    如果是失业保险办理人员刁难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社保局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失业保险办理中的领导反馈。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2021-08-12 15:57 龚家逵 客户经理

    员工在满足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之后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办理程序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进行执行。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2021-08-12 15:54 车巧怡 客户经理

    主动辞职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
    失业保险累计到下次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时一起计算
    要非本人意愿失业,才能领取失业金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1-08-12 15:51 赵颖辉 客户经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可以在6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登记手续。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1-08-12 15:45 赖鹏博 客户经理

    劳动者没有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补缴社保,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后,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就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依法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劳动者也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阅读:

  • 2021-08-12 15:42 齐景岳 客户经理

    单位鼓励我们退职却不协助办理失业手续怎么办、
  • 2021-08-12 15:39 龚家贱 客户经理

    单位给我解除劳动合同不协助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理由是申请劳动仲裁,等仲裁结束再说,但是仲裁要等很长时间才能开庭等开庭后我已经过了申请失业金2个月时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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