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户口,退休职工,75岁,内地有医保。...

我父亲在内地有医保,但现在长年和我住在一起,又不符合随迁深圳户口的条件,所以现在如果出现病痛,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都是需要全部自费的。我听内地的朋友说,好象他这种情况,可以在深圳重新申请办理住院医保,也就是和他在内地的医保完全不挂钩
黄盛松 来自: 网页 2021-08-0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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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09:41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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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都有很多人认为非深户不管交了多少年深圳社保,到了退休年龄都只能转回户籍地办理退休,或者认为虽然可以在深圳办理退休,但只能享受老家的待遇,而实际上非深户是可以在深圳办理退休并按深圳的标准享受社保待遇的,条件很简单,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享受深圳的退休待遇。
1.退休前在深圳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且最后参保地是在深圳;
【注】满足这个条件的非深户参保人,不分广东省内或者外户籍参保人,其他地方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年限,可以合并到深圳,累积计算退休金,达到退休年龄以后就可以按深圳的标准领取退休金,如果医疗险年限还不够,那就一边领取退休金一边单独交医疗保险,直到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后,就可以停止不交并免费享受医疗待遇;
2.退休前在深圳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0年以上,合并其他地方年限后满15年,并且最后参保地是在深圳;
【注】如果退休前合并其他地方后满15年,这种情况没分广东省内或者外户籍,都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直接办理退休,但如果是达到退休年龄时在深圳的累计缴费年限是在10年至15年之间,其他地方又没年限可合并,就要通过延交至满15年以后才可以办理退休,这里延交就有分广东省户籍和非广东省户籍了,广东省外户籍参保人只要退休前在深圳累计交满10年以上就可以办理延交,并没有连续缴纳的要求,而广东省户籍参保人延交的条件是要有在深圳连续缴纳5年以上养老保险的记录才可以办理延交,也就是说如果这累计10年里面没有连续5年的记录,那就是不能办理延交的;
如果以上条件都不能满足,那就要在退休前把户口迁进深圳,这样也可以通过延交或者一次性补交后,在深圳办理退休,但如果是在退休后才把户口迁进深圳,那就没有用了,退休后才把户口迁进深圳,就享受不了深圳的养老待遇。另外,如果只是差一年半载才满足延交条件的参保人,就先不要转走,更不要退保,先放着,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马上就出来了,看一下到时有没有机会可以继续交,有一些参保人已经在深圳交了10年以上了,而需要去其他地方工作的,也不建议现在就把深圳的社保转出去,留在深圳将来有机会可以选择在深圳办理退休,等确定在哪里办理退休了再办理合并。在深圳办理退休的优势不仅是社平工资比较高、增长比较快,更重要的是可以享受深圳的医疗待遇;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06 09:56 辛国爱 客户经理

    户口在深圳、社保关系没转入深圳的可以办居民医保
    不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只能选一个报销,而且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般比职工医保都低
    有外地职工医保,可以去当地社保局申请长期异地就医,选深圳的医院做定点医院,每年回参保的社保局报销就可以
  • 2021-08-06 09:53 黄皖疆 客户经理

    非深户在深圳办理退休后回老家领养老金,在深圳办的退休,那医保也在深圳不能转回老家,但是可以把老家看病了的单拿回深圳报销。
  • 2021-08-06 09:50 辛培勇 客户经理

    今后,在深圳连续参保6年,医保待遇不设最高支付限额;随子女入户深圳的无医疗保障的退休老人也可在深参保;中断参保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昨天公布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17大新举措,全面提高医保待遇水平。该《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新闻发布会昨天召开,会议由深圳市政府秘书长李平主持。
    随子女入户老人可参保
    新《办法》在5个方面采取了17大新举措。新《办法》扩大医保覆盖范围,将5类人纳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内。如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后随子女入户深圳的无医保的老人和行业统筹驻深单位非深户退休老人等,均可在深圳参保。按规定,这些老人首次参加深圳医保时,必须以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1.5%×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袁建勇解释,以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0元为例,老人需一次性缴纳7万元左右。
    新《办法》提高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取消封顶线。袁建勇介绍,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连续参保3年以上的最高20万,提高到连续参保6年以上不设最高支付限额。满3年不满6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则为20万元。
    中断3个月内可累计年限
    备受关注的基本医保一中断参保年限就不能累计的旧规定也被修改。新《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中断参保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
    新《办法》还加大对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按骗取金额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透露,全面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后,深圳医保基金每年多支出5亿余元,但医保基金仍可保持收支平衡。
    ■新办法新变化
    五类人纳入基本医保
    在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将以下人群纳入到深圳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1.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后随子女入户深圳的无医疗保障的老人;2.行业统筹驻深单位非深户退休老人;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深户非从业居民;4.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上低保人员;5.在深大专院校在册学生等。
    非深户籍享生育医保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在职人员可以与深户在职人员一样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的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将非工作原因、非他人责任、非本人故意行为、非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住院医保增门诊待遇
    在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每人每月从住院医疗保险费中划出6元用于建立门诊医疗基金。住院医保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待遇、就诊程序、结算方式和服务管理等参照深圳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住院医疗待遇保持不变。
    退休者每月享20元补助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可享受一次性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退休启动金500元,并按月享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补助20元,由市社会保险机构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并划入其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的健康体检。
    自行市外就医限额报销
    老办法规定,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就医不予报销。新办法规定,参保人自行到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报销比例按办法规定降低20个百分点;参保人自行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报销比例按办法规定降低40个百分点。
    个人账户可支付体检
    1.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的“门槛”,由2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降为1个月;2.“门槛”以上的积累额可以用于支付健康体检;可以用于预防接种费用;可以用于其已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
    门诊大病自付段降低
    在原3种门诊大病的基础上,新增糖尿病、冠心病等14种门诊大病,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患这14种门诊大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且属于门诊大病相应的门诊专科范围内,医疗保险年度内门诊费用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以前为10%)以上的部分,超过部分的70%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四进口器官最高限额取消
    参保人住院时因病情需要,在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中的诊疗时,使用特殊医用材料、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或置换、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的,由原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50%提高到6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取消4种进口人工器官(人工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和3种进口特殊医用材料(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和心脏血管内球囊)的最高支付限额。
    农民工大病记账比例提高
    农民工医保药品目录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执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起付线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住院期间使用规定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一般医用材料等的费用,列入记账范围的比例与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相同;门诊大病的记账比例由50%提高到90%;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记账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90%;输血费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床位费标准由27元提高到35元等。
    社区医疗费用个人付七成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医疗服务站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药品目录的门诊药品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患门诊大病由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的除外)。如果参保人在市内大医院看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药品目录的门诊药品费用,则由个人账户支付100%.
    缴费划入个人账户比例提高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提高,增强参保人门诊就医的支付能力。与老办法相比,35周岁以下人员、35周岁至45周岁人员、45周岁以上未退休人员以及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从本人缴费基数的3.8%、4.4%、5%和6.9%提高到5%、5%、5.6%和8.05%.
  • 2021-08-06 09:47 龚崇松 客户经理

    非深圳户口 ,在深圳办理退休后可以回家领养老金 ,养老金领的是按深圳标准发放 的,那么医保的话不用去转 ,因为现在医保实行全国联网 ,就是你在老家去住院的话,也是可以享受这个医保随时结算 的。
  • 2021-08-06 09:44 梅金莉 客户经理

    以下链接是深圳这边社保的局的规定办法,不知道你们是哪个地区的,估计你得参考老人退休地的社保局提供的办法。

    市外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已办理常住内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医院住院费用报销)

    市外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未按规定转诊或登记、自行到市外就医的住院费用的报销)

    本市参保人常住内地就医备案
  • 2021-08-06 09:38 车广伟 客户经理

    一、非深户籍老人,不能在深圳申请购买居民医疗保险。非深户籍老人,只能回户籍地购买居民医疗保险。带身份证、户口本、照片、银行存折(卡)到户籍地街道办、社保局申请办理。

    二、非在职人员按下列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

    (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随迁入户本市且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五)本市户籍一至四级残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七)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

    (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本市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可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

    扩展资料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

    单位缴费8%M:6.6%M至7%M进入统筹账户(1%M至1.4%M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

    个人缴费工资的2%M:2%M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单位缴费1%M至1.4%M)---门诊费用。

    注:住院费用从统筹账户中报销,金额每人都一样;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即医保卡)中扣除,每人不一样。

    2017年5月2日报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80元。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8-06 09:35 龚宇飞 客户经理

    1、非深户籍老人,不能在深圳申请购买居民医疗保险。
    2、非深户籍老人,只能回户籍地购买居民医疗保险。带身份证、户口本、照片、银行存折(卡)到户籍地街道办、社保局申请办理。
    3、非深户籍老人,可以在深圳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老人可以在居住地就近咨询各商业保险公司,货比三家,选择最适合老人购买的商业医疗保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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