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掉了有什么办法拿到失业保险金吗?

在武汉万科签的合同,有办法拿失业保险金吗可是现在我的那份合同掉了,被开除勒,我现在做了两年了
赵顺铃 来自: 移动端 2021-07-09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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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9 15:31最佳答案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7-09 15:40 龚孝雄 客户经理

    领失业保险和合同没有关系。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员工想要领取失业金,用人单位应该到社保中心办理该员工的失业手续,办好后,社保中心会出具“失业登记通知单”,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部门具体办理。
    如果缴纳失业险不足一年,或者因为个人原因辞职而非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都不能领取失业金。
  • 2021-07-09 15:37 龚子龙 客户经理

    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领取失业办现金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 2021-07-09 15:34 齐晓娣 客户经理

    失业保险不能退,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管理中心。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2021-07-09 15:28 符翩翩 客户经理

    可以,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
    4.已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提供原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失业金申领手续办理;
    2.审核资料,告知失业人员享受待遇期限、待遇领取方法等有关事项;
    3.录入失业人员个人信息资料。
  • 2021-07-09 15:25 赵马元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丢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之后去社保申领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阅读:

  • 2021-07-09 15:22 黄益汉 客户经理

    您好!劳动合同丢失,不影响劳动者办理失业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 2021-07-09 15:19 米塞林 客户经理

    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单位解雇
    本人拿身份证、户口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可以领取失业金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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