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黄益溢
来自:
网页
2021-07-05 13:55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7-05 13:58最佳答案
2、您若是查账征收,应不应该有税率为1.2%,此税率应为核定征收的税率,请与专管员沟通到底是采用什么方式征收,一般针对个体工商户是采用核定征收,请核实。
3、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按本月实现的收入填列,若是采用核定征收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按收入核定;一种是按成本核定。若是查账征收则按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再减扣除金额计算个人所得税,故应首先明确到底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才能解决以上问题。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7-05 14:19 龚安静 客户经理
地税是按你营业额的1.5%征收率核定你的个人所得税额的(即20000*1.5%=300元)。
核定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率,每个地方或不同的行业不尽一样,但一般范围在0.5%-3%左右,即按营业额(或销售收入)的0.5-3%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2021-07-05 14:16 齐敬磊 客户经理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
2021-07-05 14:13 米增强 客户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规定:“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51个税问答:个体户可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
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亏损是指个体工商户依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的数额。
-
2021-07-05 14:10 梅金莉 客户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订)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业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个体工商业户属于查账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如果属于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汇算清缴。 -
2021-07-05 14:07 连佩忠 客户经理
个体户都是定额报税,不存在所得税问题,你发生的个人借贷也只是你个人行为。 -
2021-07-05 14:04 黄登盛 客户经理
以后个人所得税要不要年度汇算呢?
不用了。你这种征税方法属于核定征收,与收入、成本、费用都不挂钩(无关),年底不用再做所得税纳税调整(汇算清缴)了。
计提时的分录怎么做?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等
补充问题:查账征收要做汇算清缴。 -
2021-07-05 14:01 齐晓姝 客户经理
需要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
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发布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时间:2020-04-30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需要统计个体工商户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等数据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中国平安人...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依托集团整体资源及境外专业力量,发起并设立的资产管理机构。股东均具有丰富的海内外保险经营和资产管理经验,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太平资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