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买了康宁定期保险已经6年啦,以前业...

p我09年买了康宁定期保险已经6年啦,以前业务员说的是患病有报销可是现在她说是没有的,到底为什么呀brppbrp
龚富贵 来自: 网页 2021-07-0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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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2 14:18最佳答案

您好?看了你说的情况,你2007年买的保险,已经交费5年对吧?现在想退保,现金价值第五年度是不是只退89元?具体退多少钱,你保险合同前几页上面写着保险现金价值呢!上面写多少退多少!另外再给你年度分红,不过少得可怜,反正你只要退保,你已经确定赔大钱了!您说的是下面这个条款吧?康宁定期 - 康宁定期保险条款内容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康宁定期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
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第二条 投保范围凡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四、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上述各款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第七条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恢复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第九条 减额交清保险的选择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办理减额交清后,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第四条四款中的满期保险金按本条所述现金价值的余额退还。第十条 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第十一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重大疾病保险金、高度残疾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第十二条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第十三条 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的除外。第十四条 保险金申请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的,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3、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如有必要,本公司有权检查被保险人的身体,费用由本公司负担;4、如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2、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3、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的,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3、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4、如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四、被保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由被保险人作为满期保险金的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五、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第十五条 借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当时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借款利息应在借款期满日偿还。未能及时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第十六条 欠款扣除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保单借款未还清者,本公司须先扣除欠款及其应付利息。第十七条 可转换权益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本合同生效满二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合同而无需核保,但其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年满四十五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原核保等级、转换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新合同的费率计算保险费。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填写变更申请书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并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上批注、或出具批单、或与投保人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第十九条 住所或地址变更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后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第二十条 年龄计算及年龄、性别错误处理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按周岁计算。投保人应在投保本保险时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本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并提交保险合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凭证和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但本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投保人不得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但如经本公司体检的,则应扣除体检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第二十二条 争议处理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无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依法向保险单签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三条 释义本条款有关名词释义如下:生效对应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的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额:是指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艾滋病:是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艾滋病病毒:是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清学检验中HIV抗体呈阳性,则可认定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先天性疾病:指被保险人一出生时就具有的疾病(病症或体征)。这些疾病是指因人的遗传物质(包括染色体以及位于其中的基因)发生了对人体有害的改变而引起的,或因母亲怀孕期间受到内外环境中某些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因素的作用,使胎儿局部体细胞发育不正常,导致婴儿出生时有关器官、系统在形态或功能上呈现异常。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利息:是指补(或垫)欠交保险费、借款的利息,按补(或垫)欠交保险费、借款的数额,经过天数和利率依复利方式计算。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度公布一次。手续费:是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已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总和。重大疾病:是指下列疾病或手术之一:一、心脏病(心肌梗塞);(注1)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注2)三、脑中风;(注3)四、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注4)五、癌症;(注5)六、瘫痪;(注6)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注7)八、严重烧伤;(注8)九、暴发性肝炎;(注9)十、主动脉手术。(注10)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1)二、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三、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六、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12)七、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13)八、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14)注释:1、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①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②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③典型的胸痛病状。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2、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旁路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3、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①植物人状态。②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③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④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4、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5、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①第一期何杰金氏病。②慢性淋巴性白血病。③原位癌。④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6、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7、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8、严重烧伤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若烧伤是被保险人自发性或蓄意行为所致,不论当时清醒与否,皆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9、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份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肝脏急剧缩小;②肝细胞严重损坏;③肝功能急剧退化;④肝性脑病。10、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1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本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1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1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1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7-02 14:24 符翩翩 客户经理

    一般来说,出现保险理赔纠纷都是在销售的过程中产生的。如果说不用体检,那么就要。购买的客户需要如实告知这个的话,那就需要业务员。做到自己的职业操守。询问客户一些健康问题,客户如实告知。如果客户不如是拒赔。
  • 2021-07-02 14:24 辛培兵 客户经理

    社会养老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并不是一回事的,一个是养老一个是疾病!建议续缴康宁保险!
  • 2021-07-02 14:21 齐晓娟 客户经理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产品测评!我整理的最全的热门重疾险产品与康宁的对比结果都在这里了,请领取:康宁和全国热门的重疾险对比表。

    中国人寿的每个产品,真的是大火啊。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保险都适合每个人去买,康宁也一样。很多人都问学姐,康宁值不值得入手。应大家需要,昨天晚上,我仔细研究了康宁这款产品,然后认认真真做了一份测评报告出来:原来看似完美的康宁重疾险还有这些不足...大家可以看看。

    里面把中国人寿这款王牌产品的优缺点都写得很清楚了。因为稿子里已经有个详细的剖析,这里就不花过多篇幅讲了,随便说几句:

    一、保什么。

    二、康宁重疾险的优点?

    1、保障够用:回归到最基本的保障设计,重疾和轻症保障都比较全面了,不但轻症种类达到了50种,还额外增加了7种特定重大疾病,可以额外赔付50%保额,保障基本够用了;

    2、中国人寿毕竟大品牌,有足够多的服务网点,这是中国人寿本身雷打不动的优势;

    3、投保年龄广泛,最高可60岁投保;

    三、康宁这几个点一定得注意?

    说实话,康宁虽有不少优点,但缺点也着实不少,比如轻症赔付比例低,相比于现在市面上的30%起步的优秀重疾险,康宁却只赔付20%,略低了一些。除此之外,虽然疾病覆盖不少,但仍有所不足,其他比较严重的缺点我都写在了中国人寿【康宁重疾险】怎么样,好不好,值得买吗?这篇回答里,大家可以仔细看看。

    除了康宁,我还对比了今年市面上大公司的热销重疾险产品,由于重点过多,我将精简版内容放出来,你可以看看这篇文章最全合集:2020年十大热门重疾险产品!里面汇总了多个划算的、高性价比的重疾险产品,不要错过。

    以上就是我对"关于退保 07年买的康宁定期保险 由于各种原因现在要退保 交了5年 现金价值是89.000请问可以退多少"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望采纳!

  • 2021-07-02 14:18 连伯才 客户经理

    各保险公司产品不一样;可以看看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保险条款中都有退保的约定;如果不明白可以咨询购买保险时的业务员或者直接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咨询。
  • 2021-07-02 14:15 赖鹏华 客户经理

    说实话,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我觉得您不明白的一点是为什么有合同中的疾病而没有得到赔偿。保险公司对所谓的康宁终身保险中的重大疾病诊断较为苛刻,(一般保险,在大众看来都很苛刻),而且治疗过程也有细致的规定。在条款的最后说明处,有详细解释,建议事先与医生沟通。
    您说的保金应该是指已经交了三年的保费。退保是可以的,但是得除去退保金,保险公司的退保金一般都在70%-80%,前两年基本不累计现金价值,所以,退保后领到的钱大概比第三年交的保费少一些。不可能不退还任何钱的。
    拿回合同这一点很奇特。保险合同您应该在签订保险合同后,得到一份自己的保险单,如果没有的话,有可能是寄出的时候您没有收到,但那应当是在签订了之后一个月左右就应当给了您的。您是在要求退保或者是赔偿的时候把合同给保险公司了?那个就是您的,要回当然是可以的!
  • 2021-07-02 14:12 齐晓彬 客户经理

    不知当时是在什么情况下买的这样一款保险产品?如果,你们认为这个保险产品不“保险”、是骗人的,你们为什么还要去买它?难道你们在不了解条款内容的情况下,就稀里糊涂的买了这个产品吗?还是因为业务员没有给你们介绍清楚条款内容?还是你们早就把业务员的解释、介绍忘干净了?如果是这样,建议你们打开保险合同(保单),翻到“保险责任”一栏,逐字逐句认真阅读。如果你们的业务员目前还在保险公司,最好邀请他(她)再给你们一家人好好地、仔细的讲一遍条款内容。如果你们的业务员已经离司,你们可以致电95519进行咨询或反映你们遇到的问题。
    如果你们在没有搞清楚保险产品的准确内容之前,建议:千万不要去买什么保险!如果,你们选择了购买某保险产品,从某种意义上讲,你们已经了解了这一产品的内容,并确定你们是需要这样一个保险产品的。如果你们没有这样做,至少说明一点:你们对自己购买保险产品的行为缺乏一个负责任的态度。当然,如果是业务员误导了你们,你们完全可以到保险公司去投诉那个业务员。
    康宁终身是中国人寿的一款重大疾病终身险,保的是十大类疾病。在保单有效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如果患了该产品保障范围内的疾病时,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相应的赔付。需要提醒的是:购买这样的产品时,最好有与之相配套的附加险组合,只有这样,它的保障范围、保障效果才能更加完美。
    买这份保险究竟值不值?这个问题应该由你们自己来回答。
  • 2021-07-02 14:12 车广侠 客户经理

    您购买的是康宁定期还是康宁终身保险?但是这两款保险都是健康险,从国人的经济收入、容易罹患的大病来讲,这两个险种非常人性化、保费比较低廉。我个人认为不要单纯听别人的一面之词,因为确实很多人购买保险后没有得到理赔,但是原因很多是因为自己购买的保险具体理赔范围和理赔条件都不是很了解,那么不再理赔范围内的话,保险公司肯定是无法相应赔付的,不可能购买任何险种,发生什么事情都进行赔付。另外,您在购买康宁的时候,也是在业务员的具体讲解下购买的,您肯定也意识到了罹患重大疾病的风险比较高,治疗比较昂贵,那么我们每个人有一份健康保障是很必要的。中国人寿是与共和国同龄的保险公司,也是至今最早的一家寿险公司,从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将近60%,不难看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信誉,也是一家国企保险公司过渡到今天的集团公司,所以在信誉方面,理赔方面您均可以放心,只要满足了合同中的理赔范围和出具理赔手续,您的理赔款一定顺利拿到,很多80年代中国第一批购买保险的人,已经开始享受保险利益了。再有,很多人对保险不是很接受,对保险理赔不靠谱也是道听途说,所以,您可以看一些关于保险理赔的案例来增加对保险的了解。特别更正一下:楼上说这笔赔偿只有被保险人身故后可以理赔给受益人,绝对是对保险合同的不了解。这款保险您如果购买的是康宁定期那么保险期限到被保险人70岁时,是返还所有保费,您交的钱一分不少的退还给您,虽然没有银行的利息,但是,在咱们最需要保障的期间已经享受了保险的保障,只是没有发生理赔,那么70岁返还保费,如果在保险期间,就是70岁之前,被保险人罹患了合同中规定的大病,立即可以得到现金理赔,不论治疗费用多少,都是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理赔,比如,约定保额10万元,那么罹患的大病或者不幸身故均可以得到10万元的理赔款。如果买的是康宁终身,假如保额10万元,那么不行一旦罹患了大病,那么立即赔偿10万元,身故后在理赔10万给受益人,等于是双倍赔偿,更加合适。所以保险是保障,不是存钱,存钱得病花的自己的钱,保险只是用很少的保费换取了高额的保险金,所以,保险与银行存款没有可比性,所以,钱还存,保险也要买,等于是给自己和家人的一个交代。否则一旦生病银行的钱也没了,家人更加着急为难。不知道这样解释您是否理解,什么保险不买,健康险和意外险一定要有一份,而且千万不要听别人的猜测,一旦生病,亲戚和朋友不会随便拿出十万二十万让咱们去看病,但是保费交了,保险公司必须有这个义务和责任的。退保对于您的经济损失很大,保险公司会扣除经营费用、管理费用、业务员佣金等,那么最后能够拿回的钱也就是咱们说的现金价值很少很少,非常亏,保障没了,钱也没有了,所以继续缴纳对您和家人都是最好的选择。如果您还是怕将来得不到相应的理赔,我还可以告诉您,保险监督委员会是对保险公司有监管的,对于这些疑虑您还是不放心可以直接致电保监会咨询,中国人寿绝对是中国保险业的挑大梁企业,很多国家机关政府的寿险均由中国人寿承保,所以您完全可以放心。如还有不明白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追问。祝您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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