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没跟员工签劳动合同,...

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没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车广侠 来自: 移动端 2021-06-27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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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7 12:55最佳答案

要求单位从入职开始补交
如果是入职一年内离职,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要求入职第二个月起至离职当月的双倍工资
如果入职超过一年离职,因为单位没缴纳社保,要求在本单位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和单位无法协商,离职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工作服、出勤卡之类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27 13:01 齐斯琴 客户经理

    最普遍的介绍:赔偿问题

    特点是什么:无合同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劳动合同法

    其它含义:用人单位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赔偿两个月工资。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可以离职

  • 2021-06-27 12:58 樊扬诗 客户经理

    本人持工牌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负有举证义务;可要应签未签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赔偿;
  • 2021-06-27 12:52 齐敦禹 客户经理

    公司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也是要发放工资的,而且是要在办完离职手续后就应当清偿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6-27 12:49 龚安静 客户经理

    这种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也成立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形成了。你是说,公司要解散了,你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已经给你买社保了是吗?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
  • 2021-06-27 12:46 齐新洲 客户经理

    公司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是有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的,对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2021-06-27 12:43 赵风莉 客户经理

    一、微信聊天可以作为证据,法院或仲裁在认定微信证据时争议较大,必须要保证完整性。工资标准的话,一般以单位出具的工资条或转入你卡上的工资为参考。
    二、如果符合的话,完全可以提出辞职。但是要注意技巧,也就是:第一、以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和没交社保等理由书面提出,最好通过快递的形式寄给公司,自己保留好各种快递单子等以备。第二、辞职之后,建议从两个方向找公司索赔:(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三、能不能获得赔偿是看证据的。
    从你的表述来看,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未发放的工资,补缴社保,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是补偿金的双倍,但从你说的来看,大胆猜测赔偿金概率不高,补偿金应该会有),其他的赔偿还要具体看是什么。
    四、以上可以见解,仅供参考。
  • 2021-06-27 12:40 米塞林 客户经理

    这种案件理解不同结果就不同,我就从你的角度帮你解决一下。


    先从《劳动合同法》给你分析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的关键是对前面我加红的“缴纳社会保险”的理解,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足额,你们公司已经缴了,只是没有足额缴纳,不应看做是未缴纳社会保险,补缴即可。所以员工不能拥有单方解除权(也就是不写辞职报告,说走就走的权利),也就不能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甚至还要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当然,对该条的理解不一。能不能让法院这么理解就看你们律师的本事了。


    另外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奉行先裁后诉,不裁不诉。也就是从他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起一年内应当提起仲裁,《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生效,对于签订劳动合同有一个月的宽限期,所以他应当在2008年2月2号其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也就是仲裁期限延长到2009年的2月2号。很明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而且期间他没有提出异议,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就不存在时效中断的情况。

     因此,他已经丧失了对请求双倍赔偿的胜诉权。


      此外解释一下你提到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1年没签合同自动转为无固定期的,双倍赔偿时间是没有签合同的一年,也就是说,双倍赔偿期限最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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