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赔付后单位还需...

我正常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受伤,交警认定双方各负一半责任。但上班单位以肇事方赔付本人误工费为由拒绝支付我的住院费用及期间工资。请问一下这是否合法?
龙安隆 来自: 网页 2021-06-19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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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9 13:55最佳答案

赔偿是不需要的,因为单位没有过错。补偿还是需要的,因为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单位就需要按工伤依法规给予死者一定的慰问金。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19 13:52 车小霞 客户经理

    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遭遇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班途中被撞伤对方全责,应当认定工伤。
    然后来申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享受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自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2113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5261,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4102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1653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2021-06-19 13:49 齐显影 客户经理

    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工伤事故,肇事方赔偿后,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待遇,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补助金。
    但与肇事方赔偿相冲突的部分,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例如医疗费已经由肇事方赔偿的,因为已经没有了原始发票,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再次赔偿。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在合理的路线、合理的时间,本人不负主要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之规定,工亡职工已经获得肇事方按人身伤害赔偿,好可以获得工伤保险除医疗费用之外的其它待遇(丧葬费、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 2021-06-19 13:46 车巧怡 客户经理

    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方理赔,公司是否赔偿,各地的政策不一,到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询。
    参考如下《淄博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 2021-06-19 13:43 米增建 客户经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所以要看你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是机动车造成的,如果不是那也不能算是工伤,如果是工伤的话,那样除了肇事者赔偿你之外,单位或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之后,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单位给你交纳工伤保险的,你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没有给你交纳工伤保险的,发生的相关费用就要有单位支付。所以还是建议你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祝你好运!!!
  • 2021-06-19 13:40 赵颖轶 客户经理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已经进行赔付,且受害人属于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其赔偿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6-19 13:37 连保健 客户经理

    上班的路上发生的事故一般来说不是公司的赔偿范围,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赔点钱,但没有义务赔偿损失。当然如果是已经打卡上班,工作业务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司也负有责任的。
  • 2021-06-19 13:34 黄益江 客户经理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已经赔偿你了,要是再让公司赔偿好像不合理吧,不过你的想法也没有错,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让专业人士给你一个答复,这个事必定关系到你个人利益,也关系到你以后还得在单位上班,慎重一点还是好一点,不要因为这个和单位关系搞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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