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杀死被保险人,还能获得赔付吗?

我们村里面有一个人给他的母亲买了一个20万的意外伤害险,为了获得这份保险的赔偿金,他故意纵火把他母亲烧死,请问他能获赔吗?
符育明 来自: 网页 2021-06-10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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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0 14:22最佳答案

您好
被保险人无理赔的法律事实呀
如被保险人是被受益人杀死,那保险公司可以免赔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10 14:34 龚崇松 客户经理

    既然指定了受益人。保险金就应该赔付给受益人。
    也就是说赔给母亲! 然后 母亲也去世则 保险金时母亲的遗产 按照一般的遗产同样的处理的。。
    这个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 2021-06-10 14:31 米大丽 客户经理

    那要看你买的是什么保险呀?如果合同里没有身故死亡赔偿的条款的话,比如是疾病险,只保疾病不保死亡,那也没得赔的呀!
    如果是有身故死亡赔偿的话那就要看是谁杀死他的了,如果是保险受益人杀他的就没得赔偿;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看看下面的几条条款吧,犯了以下几条的是不赔的!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 2021-06-10 14:28 梅金莉 客户经理

    你好。
    这个问题不是很确定,具体要看法院怎么判了。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不得非法干预”,如果因为你说的情况,被保险人被判处死刑,那国家会“没收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个人保单也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所以,保险公司就没有赔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了,并且,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非法造成的事故,也是不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是一份法律合同,但是这份合同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的。
    如果法院没有宣判“没收个人财产”,那保险合同是专属于被保险人的私有财产,依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依然有效,例如年金给付的责任等。
    所以,具体的结果还是要看法院的宣判结果,你也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下。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 2021-06-10 14:25 齐春怡 客户经理

    1、按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故意危害被保险人的,是不予赔偿的;
    2、在实务操作中,如果受益人指定的唯一的受益人,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但如果未指定受益人,则按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这时候,如果受益人之一杀害被保险人,则其丧失受益权,但并不影响其他受益人受益,因此保险公司仍会赔钱,只是钱不赔给这个凶手,由其他受益人共同领取理赔款。
  • 2021-06-10 14:19 齐春怡 客户经理

    晕哦,被保险人又没有死,根本不符合保险理赔的条件。
    如果是受益人杀死被保险人又自首的,保险人不予赔偿。
  • 2021-06-10 14:16 黄真敏 客户经理

    如果发现是被杀的,一分钱都得不到,受益人杀死被保险人,不能获得赔付,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 2021-06-10 14:13 齐新玉 客户经理

    不能。

    受益人杀死被保险人,不能获得赔付,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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