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首次生育保险待遇津贴能领几个月

我的首次生育保险待遇津贴能领几个月
齐昆明 来自: 移动端 2021-06-09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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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16:25最佳答案

生育保险津贴领取的期限是需要根据当地社保文件为准的,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热线或者直接到社保局进行咨询,部分地区生育津贴申请期限只有几个月,部分地区领取期限是1年。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09 16:45 齐晓彤 客户经理

    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 1、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7、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8、提供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建设银行卡帐号,请将建行存折或银行卡与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
  • 2021-06-09 16:42 龚宇飞 客户经理

    缴费基数要根据用人单位职工的工资水平以及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计算出来的。生育险一个月交多少钱?生育险费是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最高却也不得高于本地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生育险需要单位统一缴纳,职工个人没办法自行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险的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其中所需要的资金都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进行支付的。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而且参保人符合国家计生政策,并且享有生育保险待遇期间一直处于正常缴费的状态,该单位职工从参保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的项目有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以及节育、引产等一些计生医疗费用。这些费用需要符合本地的生育医疗用药目录、诊疗范围、服务设施标准,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扩展阅读:

  • 2021-06-09 16:39 齐斯琴 客户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2021-06-09 16:36 龚小艳 客户经理

    规定的产假90天,即3个月只能由女方享受,这三个月对应津贴必然是女方或女方单位的缴费基数,第4个月为晚育假,女满24周岁头胎享受,女方不享受可由男方享受,也可二人分别休假,但加和不得超过30天,北京的男方没有陪护假的概念。

    不存在5个月的说法,津贴是谁休假谁领取,但实操过程中,社保经办机构不会去审核到底谁休了假,生表如何填写,只要双方单位同意造假,均可行通。

    扩展资料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6-09 16:34 齐显峰 客户经理

    规定的产假90天,即3个月只能由女方享受,这三个月对应津贴必然是女方或女方单位的缴费基数,第4个月为晚育假,女满24周岁头胎享受,女方不享受可由男方享受,也可二人分别休假,但加和不得超过30天,北京的男方没有陪护假的概念。

    不存在5个月的说法,津贴是谁休假谁领取,但实操过程中,社保经办机构不会去审核到底谁休了假,生表如何填写,只要双方单位同意造假,均可行通。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的主要特点有以下:

    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

    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3、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

    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

    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

    5、产假有固定要求。

    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各国规定的产假期限不同。我国规定的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

    6、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

    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而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6-09 16:31 车广义 客户经理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增加生育津贴

    新条例将生育津贴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明确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再为其发放工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新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法定休假期间内,由领取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一是女性从业人员生育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的;二是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但是,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未就业的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

    新条例还对生育津贴发放进行了规定。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按月支付。生育津贴日标准为从业人员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前12个月生育保险费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

    女性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下列规定计算:(一)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二)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按45天计算。(三)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按30天计算。(四)女性从业人员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按30天计算。男性从业人员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15天计算。

    此外,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条例的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生育津贴

  • 2021-06-09 16:28 齐晓娣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津贴领取没有期限限制的,生育保险报销涉及到当事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结算单等材料,一般是在提交材料并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发放到位。

    一、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二、申领生育保险新规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待遇申领无时间限制。

    市民可前往就近的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待遇申领无时间限制。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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