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是否能给予拒赔吗?
梅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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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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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16:06最佳答案
如果有的话,保险公司已经知道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但仍愿意承保,那么保险事故出现后必须承担保险责任,即必须赔.
如果没有的话,保险公司接受客户投保时候,负有核保责任,保险人同意了被保险人的投保,就必须承担保险责任,即必须赔.
但有一定条件下可以拒赔:1是保险公司有根据证明被保险人故意隐瞒带病事实;2是保险合同明确说明投保后2年内因病身故,不承担保险责任,只退回保费.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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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16:18 齐晓娇 客户经理
如果11年的时候你们已经找了保险公司,他们肯定应该知道是带病投保,应该当时就解除保险合同了,保险公司既然没有解除合同,还收了后面几年的保费,那么你要是走法律途径的话,是能胜诉的。 你这情况绝对是保险公司理亏 -
2021-06-06 16:15 符翩翩 客户经理
你好?如果被保险人在明知自己已经有病或者得过病,并且在投保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向保险代理人员如实告知自己得病详细过程,并在保险合同特别声明条款中注明自己得过什么病,并在生病确认空白处打了对勾,保险公司经过核保已经同意给你承保,那么保险公司就会按照保险条款给予如数理赔,如果当时保险公司在核保你的保险信息时,你不符合承保条件,当时就会直接拒保您或者要求您追加保险费。无论哪一家保险公司也不会明明知道符合理赔条件而故意不予理赔,就你说的情况来分析,这件事情不能理赔的原因很有可能和那位保险代理员有着直接关系,当被保险人如实告知自己病情时,业务员没有如实填写告知内容,随手就在被保险人身体正常选项上打了“对勾”,保险代理人员明知道被保险人是不可以投保的,如果被保险人不能投保,那么自己的保费怎么来呢?所以问题就出在保险代理人没有真正按照被保险人所反应的真实意义来如实填写,这样保险公司就会在理赔中认为你在投保前已经得过大病,所以不予理赔,如果当时业务员能按照被保险人所说填写病情详情,那么当时保险公司就会拒保,也不会造成今天的麻烦!你看看保险合同就明白啦,如果打起来保险官司,只要被保险人在回答公司回访电话中明确说明自己已经了解合同所有内容的话,我想这事情也是不好处理的,保险公司回访电话是存有被保险人录音的。因为被保险人现在已经不在,没有办法能证明自己在签订合同遭到业务员忽悠的证据。你可以请律师来处理此事!我的回答仅供参考! -
2021-06-06 16:12 连会有 客户经理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我整理了一些关于健康告知填写的小技巧,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学会这些健康告知的小技巧你就赚了》
被保险人在如实告知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依然承保,那么出险保险公司是要赔的,如果保险拒赔,那么有两点可能:一是保险公司有证据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二是合同条款有规定两年内身故不赔。
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对客户的一个健康调查,包括过往疾病、个人生活习惯、是否抽烟喝酒等等。它是保险合同里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健康告知直接影响了你是否能够购买保险,保障内容是否有效等问题,不同的保险公司对健康情况有不同的要求,询问的内容也不同。
如果你没有如实告知,情节不严重时,你可以选择向保险公司申报,进行补充核保,这样保障还是有效的。
假如你谎报的健康问题太大,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理赔的,可以终止合同的。
在我国大陆购买保险,在填写健康告知时,需要遵循“三答原则”:问什么答什么;不问不答;想清楚再答。如果你是身体有一些小问题的,你在购买保险前最好看看这篇文章:《带病投保只需五步》
目前健康告知审核的方式有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二选一。
如果你是在智能核保时没有通过,你可以再去人工审核一次人工核保会比较的精准,灵活度比较高当人工核保也没办法通过时,就只能选择购买那些对健康要求没那么高的产品了,我整理收集了一些性价比比较高,没那么多的健康要求的产品,需要可以收藏:《这些产品的健康要求真的低》
注意事项
1、一般是不建议在投保前进行体检的。你只需要把你知道的如实回答就可以了。
2、有误诊经历的朋友要记得跟保险公司说,因为误诊也是有医院记录的,不说有可能会被认为隐瞒健康问题的。
以上就是我对该问题的全部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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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16:09 齐明松 客户经理
没有任何办法,很理解你的心情,但是的确是拒赔的,合同条款里写的很清楚。但是不排除业务员误导或者没尽到专业的嫌疑,但是你父亲不在了,也没有任何证据,所以你很难打赢官司。说明一点:保险公司是可以在本省任一医院调出客户的医疗信息的。所以还是不要带病投保,尤其治疗过的疾病。平静一下心情,见到你爸爸的同学好好羞辱他一番。保险业的害群之马! -
2021-06-06 16:03 龚小荣 客户经理
第一 如果没有签订告知合同 和落实到合同书面形式 等于白说 该不赔偿也不赔偿
第二 相信如真的告知带病投保 只要符合理赔范围的 都会赔偿 拒赔要看是什么内容拒赔
第三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
2021-06-06 16:00 连保军 客户经理
陈女士最近被查出患了癌症,她10年前投保了以癌症和意外险保障为主的康乐险,遂向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却告知,陈女士投保时患有心脏病,没有如实告知,不能得到赔偿。陈女士感到非常愤懑,连续10年缴费,最终却换来不能理赔。本刊工作人员已经多次接到类似的带病投保的投诉和咨询,那么,像陈女士这种情况为何不能得到理赔吗? 按照《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健康保险在投保时都要求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既往病史,通常采取列举方式,让投保人选择,便于保险公司对风险做出判断,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是否增加保费。陈女士投保时患有心脏病,没有告知保险公司,在10年后理赔时,保险公司以这个疾病足以影响是否同意承保或者增加保费为由解除保险合同。 陈女士表示,当初投保时,代理人并没有让她告知既往病史。在保险市场上,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很多业务员为了促成业务,减少投保人的顾虑,往往“忽悠”投保人不必如实填写。但由于投保单上有投保人亲笔签名,意味着已经阅读了保险合同,同意相关合同条款。陈女士对业务员的“忽悠”,如果不能举出证据,只能是哑巴吃黄连。在这里也给消费者提了一个醒,不能轻易相信营销员的话,保险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所有的权益要最终落在合同条款“白纸黑字”。 从陈女士的投保情况来看,缴费已经10年才患癌症,不存在故意隐瞒事实的动机,属于过失未告知,因此,保险公司即便不予理赔,也要全额退还保费。 一是保险公司有过错,仍然要赔付,比如陈女士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没有告知是业务员没有解释清楚,或者患有的疾病没有被要求如实告知。 二是未告知的疾病对承保或者费率影响不大。如果陈女士不是心脏病,而是一般的皮肤病或者不要求告知的疾病,都不会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其实,这也暴露出一个问题,对于何种疾病不告知可以解除合同,保险公司掌握决定权,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这显然有失公平。 从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考虑,保险公司应该多走“人性化路线”比如回访提醒,签订权益确认书等,不要等到理赔时再去查对既往病史,保险应该以提供保险金为目的,而不是相反。 -
2021-06-06 15:57 龚子飞 客户经理
陈女士最近被查出患了癌症,她10年前投保了以癌症和意外险保障为主的康乐险,遂向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却告知,陈女士投保时患有心脏病,没有如实告知,不能得到赔偿。陈女士感到非常愤懑,连续10年缴费,最终却换来不能理赔。本刊工作人员已经多次接到类似的带病投保的投诉和咨询,那么,像陈女士这种情况为何不能得到理赔吗?按照《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在投保时都要求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既往病史,通常采取列举方式,让投保人选择,便于保险公司对风险做出判断,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是否增加保费。陈女士投保时患有心脏病,没有告知保险公司,在10年后理赔时,保险公司以这个疾病足以影响是否同意承保或者增加保费为由解除保险合同。陈女士表示,当初投保时,代理人并没有让她告知既往病史。在保险市场上,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很多业务员为了促成业务,减少投保人的顾虑,往往“忽悠”投保人不必如实填写。但由于投保单上有投保人亲笔签名,意味着已经阅读了保险合同,同意相关合同条款。陈女士对业务员的“忽悠”,如果不能举出证据,只能是哑巴吃黄连。在这里也给消费者提了一个醒,不能轻易相信营销员的话,保险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所有的权益要最终落在合同条款“白纸黑字”。从陈女士的投保情况来看,缴费已经10年才患癌症,不存在故意隐瞒事实的动机,属于过失未告知,因此,保险公司即便不予理赔,也要全额退还保费。一是保险公司有过错,仍然要赔付,比如陈女士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没有告知是业务员没有解释清楚,或者患有的疾病没有被要求如实告知。二是未告知的疾病对承保或者费率影响不大。如果陈女士不是心脏病,而是一般的皮肤病或者不要求告知的疾病,都不会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其实,这也暴露出一个问题,对于何种疾病不告知可以解除合同,保险公司掌握决定权,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这显然有失公平。从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考虑,保险公司应该多走“人性化路线”比如回访提醒,签订权益确认书等,不要等到理赔时再去查对既往病史,保险应该以提供保险金为目的,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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