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要求公司赔偿...

本人因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要求公司赔偿,并且同时又向公司提出了辞职,请问我能得到培偿吗?
赵风群 来自: 移动端 2021-06-06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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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08:16最佳答案

未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会处罚公司给员工数倍月薪,约束公司合法用工。建议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06 08:28 齐新潮 客户经理

    首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是保护企业与员工的正当利益。根据你的表述,对方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严重违法劳动法的,你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具体数额按你工作的月数-1然后乘以你的月工资,由于包含已支付部分,所以实际只有一倍)以及经济补偿金(按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计算,不满半年部分支付半个月,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建议不要写辞职报告,可以写成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写明因对方不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这样保险一点。要是写辞职报告的话对方可能以此为借口不予支付补偿金。由于劳动纠纷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因为你应该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仲裁结束15日内提起诉讼。另,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所以你必须收集能够证明你们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资条、工牌、工作服、你签过字的文件等等。希望对你有帮助
  • 2021-06-06 08:25 龚小芹 客户经理

    你好!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公司没交社保的,可以要求补缴,但是对方可以留有证据,证明给你钱了,相应的钱可能会扣除。没交保险提出离职的,还可以有经济补偿金,三年是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2021-06-06 08:22 连亚玉 客户经理

    不要老是想着公司怎么赔偿你。法律上有规定的,如果个人不愿意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公司可以开除该员工。你说你们公司要与你签署合同,你没有答应,现在又要求公司补偿你没有签署合同的补偿金,你是站不住脚的。
    社保是给你钱你自己缴纳,公司做的可以了。因为没有合同,没法缴纳保险的,不给你交也是正常的。如果要补交的话,也是可以的,不过给你的钱要扣除,也许你得到的还没有已得到的多。
    所以以后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就是要求公司与你签合同。
    针对补充的回答:高温补贴要看你的工作岗位,有的是没有的,不过高温补贴也就是一个月一百,三年九百。年休假是工作满一年的5天,因为公司原因不休的支付三倍的工资。如果以前工作过,可以证明满一年的,那就给你15天的三倍工资,如果没有证明以前工作满一年,就是在这个公司开始工作,那就满两年,给10天的三倍工资,有的公司是按照基本工资算起的,就是1000元左右,除以每月上班的天数,得出的数乘以三,也不是很多。不过这个是要争取的,这是你的应得利益。
  • 2021-06-06 08:19 龚宁静 客户经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 2021-06-06 08:13 龙宇飞 客户经理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示合同,如果不是你签订的,则无效。

    但如果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以上,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 2021-06-06 08:10 龚崇栋 客户经理

    1、员工有责任赔偿,但额度需要控制
    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7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发[1994]489号)第16条规定的精神,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工资额的20%。如果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这种情况的赔偿条款,则公司有权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来赔偿公司的损失,但不能超出劳动者工资的20%。如果扣除工资的比例超过了这个数字,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反映。
    2、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超过使用其期限,如果超过可要求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2021-06-06 08:07 管火金 客户经理

    你没没有签劳动合同,应该说没有理由要求公司经济赔偿的。即使你要求了也很难得到,因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还是你主动辞职,如果是公司解雇你那可以考虑要求经济赔偿。你可以在网上查一下劳动法。最好询问你所在地区的劳动监视管部门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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