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如何申请慢性病医保

山西省农村如何申请慢性病医保
齐春敏 来自: 网页 2021-05-21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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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1 18:32最佳答案

1、参加对象凡具有江海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或2007年农村合作医疗在册的居民,均可以本户家庭属于参合对象的全体成员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与子女分居生活的老人参加合作医疗,其子女必须有一户一起参加。2、筹资标准政府财政扶持资金按参合人数每人60元的标准安排。合作医疗分2个档次,其中外海、礼乐街道的村民参加标准档,每人交纳50元;滘头、滘北街道的村民参加提高档,每人交纳70元。集体经济组织要量力扶持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低保户,应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统一向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申请,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给予解决。3、报销标准(1)在市内镇级医院(如外海人民医院、礼乐人民医院等)住院,住院总费用在200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60%;(2)在市内县级医院(如市妇幼保健院、市结核病防治所、市第二人民医院、新会中医院、新会人民医院等)和专科医院(如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希望眼科医院、新会沙堤医院、白石医院等)住院,住院总费用在300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50%;(3)在市内县级以上医院(市中心医院、五邑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含港、澳、台及国外医院)住院,住院总费用在500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30%;(4)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的产妇,顺产补助200元,剖腹产补助500元。合并全宫切除术、卵巢切除术的剖腹产病人,按照其同级别住院医院的报销比例给予报销住院费用,不另作剖腹产定额补偿。(5)参加标准档的村民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7000元,参加提高档的村民每人每年最高报销30000元。(6)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报销其医保个人缴费金额部分。其报销方法是在其医保个人缴费金额部分的基础上,扣除不予报销部分费用,分别按以下比例报销:镇级医院80%,县级医院70%,县级以上和市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50%。如果其医保个人缴费金额部分不足于扣除不予报销部分费用,不再给予报销。4、不报销范围:(1)服务项目类:院外会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特别护士、陪人床位费、膳食费、救护车费等特需医疗服务。(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减肥、增胖、增高项目以及整容、矫形手术,近视、斜视的矫形、矫治手术,医疗事故鉴定,康复性治疗等产生的费用。(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人工晶体、义肢、助听器等器具,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4)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气功疗法、音乐疗法等辅助性治疗项目。(5)其他:①输血、用血互助金和使用血液制品的费用。②各种优生优育、不育不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人流、上环、引产(不含死胎引产)、结扎、安胎、候产等费用。③工伤,交通事故(不含交通自伤)。④违法犯罪或个人过错承担的医疗费用,如斗殴、酗酒、性病、自杀、服毒、故意自伤、自残、戒毒等。⑤单纯检查的住院费用。⑥进入各级疗养院、养老院的费用。⑦住院期间的另外开单的自购药、自费检查,非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医院的院外检查费。⑧因第三者造成参合人的伤害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5、门诊报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村民持医疗证和身份证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卫生院及其下属实行电脑收费的门诊就诊,给予如下补偿:(1)免收挂号费;(2)诊金减收50%;(3)治疗费减收10%,其中对低保户减收15%;(4)辅助检查费用减收10%,其中对低保户减收15%;(5)中医门诊的中药药费减收5%,其中对低保户减收10%。门诊补偿额以户为单位计算,每户当年门诊补偿限额为家庭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乘以10元。门诊补偿定额限当年使用,当年未达到使用限额,不结转下年使用。6、慢性病门诊报销部分大额门诊费用的慢性病可以报销部分费用,具体包括:肝硬化失代偿期、癌症(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肾病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规定项目组织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异治疗、中风后遗症等。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的报销起付线为10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门诊费用报销30%,每季度报销一次,累计全年最高限额为3000元(与住院补偿合计当年住院补偿限额)。慢性病的鉴定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为准,并经区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7、报销程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因病住院,要在入院后48小时内向所在村(居)委会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报告(内容包括户主姓名、本人姓名、患何病、入住何医院),所在村(居)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应及时登记。当事人在办理出院手续后1个月内,凭住院证明、病历、发票原件(复印件不予报销)和费用清单,到村(居)委会填写《江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补偿呈批表》办理报销。超过三个月不再办理报销审批,特殊情况需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由区合作医疗办审批。如病人同时参加商业保险,需在保险公司办理报销手续后再拿住院收据原件回所在村(居)委会办理报销手续,保险公司所报费用不另外在应报费用中扣除,但报销总额不能超过住院总费用的90%。8、外海、礼乐人民医院实行住院即时报销制度。9、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区财政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享受合作医疗报销后,其自付费用超过一定数额的低保户和其他村民,可向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申请资金救助,具体报销办法可在2008年1月1日后到村(居)委会或登录江海区卫生局网站( )查询。10、基金公示与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和村(居)委会均设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情况公示栏,收支和报销情况每月公布一次。11、二次报销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居)委会,可以实行二次报销,即对享受区级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后的村民再给予适当补助或大病救助。但区、村(居)两级合作医疗报销总额不能超过村民住院总费用的90%。12、其他参加人虚报、冒领、骗取合作医疗资金补助的,一经查实,由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通过法律途径向当事人索回损失,并停止该户当年享受合作医疗的补偿和下年度参加合作医疗的资格。跨年度住院的患者,按其住院开始日期界定具体适用报销办法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21 18:44 齐晓姝 客户经理

    1、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 2021-05-21 18:41 黄生龙 客户经理

    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患重症慢性病,由个人或亲属直接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
    办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报销款发放。
  • 2021-05-21 18:38 辛培乐 客户经理

    1、初审申报:

    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

    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

    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扩展资料:

    一、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二、救助形式

    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

    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5-21 18:35 赵风莉 客户经理

    1、初审申报:

    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

    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

    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扩展资料

    农村户口办理慢性病补助的标准:

    1、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起付标准:1200元起付标准:1000元起付标准:800元

    2、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3、糖尿病Ⅰ型、糖尿病Ⅱ型

    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

    5、慢性丙型肝炎

    6、肝硬化失代偿

    7、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8、帕金森病、帕金森氏综合症

    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

    10、支气管哮喘

    11、活动性肺结核

    12、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13、类风湿性关节炎

    14、强直性脊柱炎

    15、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

    16、白塞氏病

    17、血友病

    18、重症肌无力

    19、多发性硬化

    20、自身免疫性肝炎

    21、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22、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23、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24、系统性红斑狼疮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

    2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6、颅内良性肿瘤

    27、肌肉纤维化

    同时患有两种及两种(以序号病种为准)以上慢性病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在原最高补助限额基础上增加1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5-21 18:29 符胜忠 客户经理

    第一、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可以申请门诊慢性病的鉴定。
    第二、1、门诊慢性病范围
    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性);
    ②、原发性高血压病(限50周岁以上人群);
    ③、糖尿病(限合并以下慢性并发症者:微小血管病变、糖尿病脑病、肾病、糖尿病坏足及视网膜病变Ⅱ期以上的)。
    2、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
    3、申报审批程序:患有上述慢性病的参保居民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至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检查检验报告单原件、CT报告单、冠状动脉造影报告单、抢救病历复印件、《居民医保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医保协管员统一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对上报的病历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参保居民病情符合门诊慢性病标准的,统一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复审结果,认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名单并将人员名单逐级反馈给参保居民。
    4、就医程序:经审批通过认定为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同时将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治疗方案,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城镇居民治疗慢性病用药范围限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治疗用药须与本人治疗方案相符,不得开具大处方或使用范围外的药品。
    5、费用结算:认定为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于每年6月底,将认定享受待遇当年度就医的门诊处方、门诊收费票据及化验、检查、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整理汇总后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并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审确认后予以结算。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慢性病补助费用予以支付。
  • 2021-05-21 18:26 赵颖辉 客户经理

    我老公44岁,云南安宁农村人,高血压痛风脑梗后遗证肾衰,肌酐210,左手脚麻,走路困难,可申请慢性病补助吗?
  • 2021-05-21 18:23 辛培勇 客户经理

    请问我是农村人得的是慢性病长年吃药还在当地办了低保户如何办理慢性病卡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每个月吃药都要1000-2000多块钱药,低保户可以直接拿开药的发票去报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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