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燃油助力车身故买的人生意外保险有的赔吗

骑燃油助力车身故买的人生意外保险有的赔吗
龚小芹 来自: 网页 2021-05-14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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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4 07:51最佳答案

意外险只有意外身故才可以得到赔偿,自然死亡不可以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14 07:54 黄益汉 客户经理

    首先交通事故系典型的意外伤害,属于意外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但,值得注意的是:
    一、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承保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伤害残疾,如果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或伤害致残,才可以获得赔偿。这一点同意ying243742615的观点。
    二、如果事故并未导致死亡或伤残,而是一般性治疗费用,则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范围,而是属于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承保险范围,所以建议您仔细对照伤情比对您所投保的险种及条款。
    如果你投保了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绝对免赔额(一般是100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当然,您如果已从其它途径(如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获得补偿,则保险公司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 2021-05-14 07:54 齐晓彬 客户经理

    有没有交警介入?
    医院医生的病例报告上面有没有写因机动车摔伤?
    如果有的话估计就报不了。
    保险报案有学问。
    如果不清楚的话,可以通过主页+我,我帮你详细看看。
  • 2021-05-14 07:51 龚崇栋 客户经理

    一、 骑摩托车发生意外保险理赔条件:
    (1)要看在驾驶过程中有没有摩托车驾驶执照。
    (2)在出事的时候有没有喝酒、有没有违反交通规则。

    二、以下情形中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不给予理赔:
    (1)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
    (6)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
    (8)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三、保险公司理赔手续:

    (1)意外医疗(门诊)1、保单2、最近一期保费收据3、索赔申请书、索赔委托书4、银行结算账户复印件及转账协议书5、被保险人身份证明6、诊断证明书7、门诊病历8、意外事故证明9、门诊收据原件(附处方)。
    (2)意外医疗(住院)1、保单2、最近一期保费收据3索赔申请书、索赔委托书4、银行结算账户复印件及转账协议书5、被保险人身份证明6诊断证明书7、门诊病历8、出院记录、住院小结9、意外事故证明10、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意外伤残意外医疗(门诊)手续的1——8项+残疾鉴定书
    (4)意外身故意外医疗(门诊)手续的1-8项+死亡证明、丧葬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非指定受益人还应有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一般资料齐全,一个月后才能取回医疗费。未给予理赔时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垫付。
    拓展资料:

    意外保险赔偿标准相关法律条款: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1)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3)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第四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5)第五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6)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8)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 2021-05-14 07:48 赵馥洁 客户经理

    要看买的保险的最高限额是多少了,举例说明:1、由于此人购买了10万元的终身保险(终身寿险),说明这个保险的保险最高限额为10万元——身故保险金为10万元。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由于车祸身亡,肇事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赔偿了5万元,可能是由于该司机事先投保了一定数额的《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交强险,保额为5万元,或肇事者自愿给付5万元的赔偿。
    3、虽然被保险人的家属(配偶)已经从肇事司机处得到了5万元的赔偿金,但是这并不影响被保险人(事故受害者)所购买的终身保险的效力。由此其所购买的保险中最高给付赔偿额仍为10万元。
    4、现在被保险人在事故中已经身亡,保险公司按照当时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也是应该的。
    在这里,肇事者给付的5万元与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是两个不同的保险给付的两笔不同金额的保险金。两个保险的赔偿金额互相独立,不因为其中一个的给付而影响另一份保险的身故金给付数额。
  • 2021-05-14 07:48 黄益江 客户经理

    人生意外保险,自然死亡不赔,但定期寿险,既赔意外,也赔因疾病死亡
    自然死亡的不是在保单的范围,所以自然死亡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会陪钱的。。。。。
  • 2021-05-14 07:45 赵风莲 客户经理

    1、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的保险合同规定是不一样的,具体应当以保险条款为准。
    2、一般来说,绝大多数保险条款都规定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驾驶机动车出险是不赔的,但也有少数条款没有此项规定。
    3、燃油助力车在全国各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有的地区可以领到非机动车的牌照,那么在这个地区就不能按机动车来处理,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赔偿。
    有的地区直接规定不允许上路,那么在这个地区的保险可能就不好赔偿。
    有的地区可能是当机动车来处理的,那么在这个地区的保险当然就赔不起来了。
    具体要看当地交警处是怎么认定这个事故性质的(是否需要机动车驾驶证)。
  • 2021-05-14 07:45 龚峻梅 客户经理

    仔细看你的保险责任,单纯的人生意外保险,自然死亡不赔,但定期寿险,既赔意外,也赔因疾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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