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寿险经营中,对再保险手段的运用情况是

在寿险经营中,对再保险手段的运用情况是
樊振玲 来自: 移动端 2021-05-0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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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5 10:19最佳答案

综观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国保险业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保险业基础不断加强,改革向纵深推进,我国保险业正在转型,主要表现在五方面。

一是市场化程度提高,国有保险公司的成功改制标志着以现代股份制为主要特征的混合所有制成为我国保险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保险公司逐步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

二是增长方式出现了转变,保险公司的经营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从单纯追求规模到注重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率的统一,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内涵价值的提升和企业长远的发展。

三是保险的功能作用向纵深发展。随着保险功能不断深化拓展使社会对保险的需求向更高层次发展。对政府来说可以运用保险这一市场经济手段,辅助社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对企业来说,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提高其管理水平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对个人和家庭来说人们在医疗、保险、教育方面的保障更多地需要保险来解决。

四是保险业的外部关联性不断增强。随着保险公司的上市和投资理财型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市场对资本市场的依存度增加。保险公司日益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随着金融综合经营的深化,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合作的范围更加广泛,并向更深层次发展。

五是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外资公司在我国保险市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使国际再保险市场对我国保险产品和定价的影响力加大。

随着保险公司境外融资和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国际金融市场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后,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将逐步融入国际保险市场,成为国际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扩展资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980 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全国保费收入仅4.6亿元。2000年,全国保费收入达1596亿元,年均增长34%,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从世界保险业现状看,我国保险业发展水平还相当低。

1999年,我国人均保费(保险密度)才110.58元(约合11.4美元),与瑞士的4654.3美元、美国的2722.7美元和香港的1072.8美元相比,相距甚远,位居世界第78位;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保险深度)才1.49%,位居世界第66位,而发达国家一般为10%左右。

从国内保险市场发展看,还存在竞争主体偏少,垄断程度较高;中介市场和再保险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保险产品单一,服务方式和手段落后;保险公司资本金不足,资产质量不高等问题。

促进保险市场发展,在发展中解决上述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增加保险机构,扩大保险市场。逐步增加中资保险公司的数量;对经营管理水平较高、偿付能力充足、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股份制公司,增批分支机构;逐步增设一批新的代理、经纪和公估保险中介机构,发展中介市场;适当增加新的再保险公司,培育再保险市场。

(二)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市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国有保险公司;规范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执行分业经营政策。

(三)鼓励创新,完善服务。精心设计和不断完善保险品种,提供更多既安全又具有竞争力的险种,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

(四)防范风险,加强监管。督促保险经营机构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坚决打击非法保险活动,取缔非法保险机构;规范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创造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环境,严肃查处欺诈和误导投保人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05 10:28 连保健 客户经理

    保险经营活动既有商品经营的一般共性,也有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经营特性。因此,保险经营除贯彻一般商品经营原则,如经济核算原则、随行就市原则、薄利多销原则外,还应遵循一些特殊的经营原则,包括风险大量原则、风险选择原则和风险分散原则。 (一)经济核算原则
    1.保险成本核算
    对保险成本的核算,就是要核算保险经营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
    2.保险资金核算
    3.保险利润核算
    保险企业利润核算的指标体系有两个:一是利润额;二是利润率。
    保险企业要在经济核算原则的指导下,通过企业核算和险种核算两种形式,全面衡量企业的经营成果及各险种的经营状况,以达到提高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的目的。
    (二)随行就市原则
    所谓随行就市,是指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保险商品的结构和价格以适应市场的需求。保险企业应根据市场提出的现实要求,随行就市调整保险商品的结构和价格才能实现保险商品供求平衡和保险商品的价格。
    (三)薄利多销原则
    在薄利多销原则下,保险企业可以略高于保险成本的低廉价格,打开保险销路,依靠较大的销售量来保证盈利。
    具体做法是,保险企业在制订保险费率时,应尽可能合理。 (一)风险大量原则
    风险大量原则是指保险人在可保风险的范围内,应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争取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和标的。
    风险大量原则是保险经营的首要原则。这是因为:
    第一,保险的经营过程实际上就是风险管理过程,而风险的发生是偶然的、不确定的,保险人只有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和标的,才能建立起雄厚的保险基金,以保证保险经济补偿职能的履行。
    第二,保险经营是以大数法则为基础的,只有承保大量的风险和标的,才能使风险发生的实际情形更接近预先计算的风险损失概率,以确保保险经营的稳定性。
    第三,扩大承保数量是保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风险选择原则
    风险选择原则要求保险人充分认识、准确评价承保标的的风险种类与风险程度,以及投保金额的恰当与否,从而决定是否接受投保。
    保险人对风险的选择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尽量选择同质风险的标的承保;二是淘汰那些超出可保风险条件或范围的保险标的。
    1.事先风险选择
    事先风险选择是指保险人在承保前考虑决定是否接受承保。此种选择包括对“人”和“物”的选择。所谓对“人”的选择,是指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评价与选择。所谓对“物”的选择,是指对保险标的及其利益的评估与选择。
    2.事后风险选择
    事后风险选择是指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的风险超出核保标准的保险合同作出淘汰的选择。
    保险合同的淘汰通常有三种方式:
    第一,等待保险合同期满后不再续保;
    第二,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事项予以注销合同;
    第三,保险人若发现被保险人有明显误告或欺诈行为,可以中途终止承保,解除保险合同。
    (三)风险分散原则
    风险分散是指由多个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共同分担某一风险责任。
    1.核保时的风险分散
    (1)控制保险金额
    (2)规定免赔额(率)
    (3)实行比例承保
    2.承保后的风险分散
    承保后的风险分散原则应用以再保险和共同保险为主要手段。

  • 2021-05-05 10:25 连书纳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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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本文已作为国际经济学作业上交至导师处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摘要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保险业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潜力对策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一)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6.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7.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二)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参考文献:1.乔桂明:《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12-012.3.魏华林、俞自由、郭杨: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及其监管。《保险研究》,1998(7)、(8)、(9)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

  • 2021-05-05 10:22 齐明柱 客户经理

    在再保险经营实务中,一般有三种再保险安排方式可供选择: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预约再保险。 预约再保险是指分出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业务是否分出,可自由安排而无义务约束,而分入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业务必须接受,无权选择的一种再保险安排方式。

  • 2021-05-05 10:16 樊振清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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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出现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为适应这一新的形势,金融领域也开始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业也随之恢复并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自1980年以来,短短二十几年间,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中国的保险也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亿多元人民币增长到1999年的1384.2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35.8%,大大高于世界年均增长水平;保险公司的数量从一家发展到30家,并且形成了既有内资、又有外资,既有国有独资、又有股份制、中外合资在内的多种形式并存的公司组织结构。在我国,保险业被誉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保险市场已初具规模。
    2004年,中国保险业在深化保险企业改革,探索保险经营方式上"跑步前进"。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国有保险公司的重组改制全面完成。同时,积极探索保险经营方式改革,着力解决束缚保险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全国保费收入4318.1亿元,同比增长11.3%。保险深度3.4%,保险密度332元。截至2004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11853.6亿元,比年初增加2730.7亿元。
    2005年,随着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对外开放、保险混业经营格局的逐步确立以及金融混业经营步伐的加快,我国保险经营主体进一步增多,保险中介机构快速增加,市场竞争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多元化、多层面、多角度的竞争。2005年前9个月,全国保费收入2968亿元,截至9月底,保险业银行存款达3832亿元,同比增长42.8%;各类投资合计3547亿元,同比增长53.6%,保险的市场化程度和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按照这样的发展趋势,到201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十大保险市场之一。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市场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状态,但是,无论是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险业发展的水平相比,还是与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的内在需要相比,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仍显滞后,总体上仍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中的起步阶段,保险市场仍具备高速增长的社会经济条件。
    本报告从保险行业国际背景入手,先介绍了国际保险业的概况和中国的保险业,然后对我国保险市场进行了深入分析,随后对我国保险业的主要区域市场进行了阐述。接着对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社会保险、再保险等进行了细致透彻的分析,并且还对我国主要保险公司及保险业的竞争格局进行了阐述,最后对保险业的发展前景做出了科学地预测,是你全盘把握保险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报告目录
    第一章保险定义及行业特性
    1.1保险定义及相关要素
    1.1.1保险定义
    1.1.2保险的分类
    1.1.3保险的职能
    1.1.4保险的作用
    1.2保险行业的投资特性
    1.2.1成长性
    1.2.2赢利性
    1.2.3竞争性
    1.2.4风险性
    第二章国际保险业发展概述
    2.1国际保险业及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2.1.1全球保险业发展特征及趋势
    2.1.2全球保险业加速结构性调整
    2.1.3国际保险市场发展格局分析
    2.1.4国际保险市场并构及发展模式浅析
    2.1.5全球保险投资监管模式生变
    2.2美国
    2.2.1美国保险业在竞争中迅猛发展
    2.2.2美国保险行业初现融资潮
    2.2.3美国保险业资金运用情况分析
    2.2.4浅析美国保险业产业政策特点
    2.2.5美国保险行业监管制度及其借鉴
    2.3日本
    2.3.1日本保险业发展沿革
    2.3.2日本保险业重组及未来展望
    2.3.3日本保险行业加快进军中国市场
    2.3.4日本保险业漏赔拒赔现象严重
    2.3.5日本保险行业发展新趋势
    2.4法国
    2.4.1法国保险业发展概况
    2.4.2法国出口信用保险体系及借鉴
    2.4.3法国加强金融保险市场的保护
    2.4.4法国大力改革医疗保险制度
    2.4.5法国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做法及经验
    2.5其他国家
    2.5.1俄罗斯保险市场发展综述
    2.5.2哈萨克斯坦保险市场发展历程及规划
    2.5.3越南保险业发展迅猛
    第三章中国保险业分析
    3.1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3.1.1浅析中国保险发展特色
    3.1.22005年6月末境内保险业资产情况
    3.1.3我国保险行业上演人才战
    3.1.4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涉水保险行业
    3.1.5我国保险行业偿付能力及监管手段
    3.2保险业影响因素分析
    3.2.12004年加息带给保险业的影响
    3.2.2六大因素推动保险行业快速发展
    3.2.3外资保险对我国保险行业影响分析
    3.2.4解析我国财税政策对保险业的影响
    3.3保险业信息化分析
    3.3.1保险业信息化发展现状及趋势
    3.3.2信息技术创新支撑保险业稳步发展
    3.3.3保险业信息化面临的挑战
    3.4主要地区保险业发展现状
    3.4.1安徽保险行业异军突起
    3.4.2湖北保险业面临新的发展契机
    3.4.32004年前三季度山东保险业发展概况
    3.4.4上海保险业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3.5保险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3.5.1中国保险行业的机遇与抉择
    3.5.2加入WTO保险行业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3.5.3我国保险业面临发展良机
    3.5.4从保险开放看保险行业面临的挑战
    3.6保险业发展建议及策略
    3.6.1繁荣保险理论研究为保险业发展服务
    3.6.2保险业需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
    3.6.3保险业需尽快建立客户服务管理系统
    3.6.4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发展创新思路
    第四章中国保险市场分析
    4.1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4.1.12004年我国保险市场发展回顾
    4.1.22005年上半年保险市场发展分析
    4.1.3我国保险市场主体发展及构成分析
    4.1.4浅析保险市场运行的非正式制度环境
    4.1.5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承待开拓
    4.2保险中介市场现状分析
    4.2.12004年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回顾
    4.2.22005年第三季度保险中介市场概况
    4.2.3保险专业中介市场发展状况及措施
    4.2.4外资闯入我国保险中介市场
    4.2.5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前瞻
    4.3保险市场承待解决的问题
    4.3.1我国保险市场违规现象有待处理
    4.3.2浅析我国保险行业市场弊端
    4.3.3我国保险市场监管的难点及措施
    4.3.4保险市场挖墙脚现象严重
    4.4保险市场供需现状分析
    4.4.1我国保险市场需求状况分析
    4.4.2我国保险市场供给状况分析
    4.4.3完善保险市场供需不均衡问题的对策
    4.5保险市场发展建议与对策
    4.5.1加强保险市场建设的思考建议
    4.5.2保险业要提高市场开放的深度和广度
    4.5.3保险产品与证券市场对接策略分析
    第五章主要地区保险市场分析
    5.1北京
    5.1.12004年北京保险市场呈现五大特征
    5.1.22005年北京保险市场发展概况
    5.1.3北京保险市场业务结构逐渐优化
    5.1.4北京农村保险市场承须完善
    5.2上海
    5.2.1上海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5.2.2上海合资保险市场份额悄然增长
    5.2.3上海保险市场结构发展均衡
    5.2.42005年上海保险市场发展概况
    5.3深圳
    5.3.12005年前三季度深圳保险市场运行状况
    5.3.22005年深圳市保费收入突破百亿
    5.3.3深圳保险市场体系逐渐完善
    5.3.4深圳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潜力大
    5.4江苏
    5.4.12004年江苏省全面开放保险市场
    5.4.22005年上半年江苏保险市场呈六大特点
    5.4.3江苏省养老保险实施重大举措
    5.4.4江苏保险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5.5山东
    5.5.1山东保险市场发展布局日渐合理
    5.5.2山东省保险市场新军攒动
    5.5.3山东保险中介波动凸显市场隐患
    5.5.4山东省全面整顿车站保险市场
    5.5.5“十一五”山东重点圈定六大保险业务
    第六章人寿保险
    6.1人寿保险定义及相关要素
    6.1.1人寿保险的定义与分类
    6.1.2人寿保险的特征
    6.1.3人寿保险的用途
    6.1.4人寿保险的起源及意义
    6.2人寿保险业及寿险市场现状分析
    6.2.1人寿保险业发展现况及前瞻
    6.2.2我国人寿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及建议
    6.2.3中国人寿保险市场利好因素分析
    6.2.4开拓农村寿险市场面临的困境
    6.2.5我国寿险市场营销环境解析
    6.3主要地区寿险市场发展现状
    6.3.1辽宁寿险市场竞争环境及发展措施
    6.3.22005年上半年上海寿险市场强劲反弹
    6.3.32005年上半年深圳寿险市场运行情况
    第七章财产保险
    7.1财产保险相关特性
    7.1.1财产保险的概念与业务体系
    7.1.2财产保险的特征
    7.1.3财产保险的赔偿责任和赔偿原则
    7.1.4财产保险的可保利益
    7.2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现状
    7.2.1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概述
    7.2.2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特点
    7.2.3“十五”期间财产保险业发展成就综述
    7.2.4财产保险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7.3家庭财产保险现状分析
    7.3.1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简史
    7.3.2家庭财产保险的种类
    7.3.3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现况及措施
    7.3.4家庭财产保险投保状况及对策
    7.3.5新型家庭财产保险凸显五大亮点
    7.4财产保险业营销发展思路
    7.4.1浅析财产保险市场营销机制的创新
    7.4.2解析财产保险整合营销发展思路
    7.4.3财产保险个人营销推进策略分析
    7.5财产保险业发展策略分析
    7.5.1开放进程中财险价格竞争策略分析
    7.5.2新生财产保险企业发展战略探析
    7.5.3浅析我国财产保险服务对象的拓展
    第八章社会保险
    8.1社会保险概念及相关要素
    8.1.1社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8.1.2社会保险分类
    8.1.3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8.1.4社会保险的基本功能
    8.2社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8.2.1国内外农村社会保险发展比较分析
    8.2.2社会保险模式选择分析
    8.2.3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险发展特点
    8.2.4浅析社会保险改革中的三大财政问题
    8.2.5解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8.3社会保险制度及法制建设状况
    8.3.1浅析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8.3.2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的初步探究
    8.3.3社会保险的法制建设问题剖析
    第九章医疗保险
    9.1透视国际医疗保险发展模式
    9.1.1国家(政府)医疗保险型的英国模式
    9.1.2社会医疗保险型的德国、日本模式
    9.1.3私营性(商业型)医疗保险的美国模式
    9.1.4储蓄医疗保险型的新加坡模式
    9.2我国医疗保险发展现状
    9.2.1医疗保险及商业医疗保险发展概况
    9.2.2新医疗保险制度仍存隐忧
    9.2.3我国开展农民医疗保险势在必行
    9.2.4我国医保制度改革的难点及策略
    9.3医疗保险发展趋势及建议
    9.3.1我国医疗保险发展趋势分析
    9.3.22006年终身医疗险成市场新热点
    9.3.3发展我国医保监管模式的建议
    第十章再保险
    10.1再保险定义及发展历程
    10.1.1再保险的定义
    10.1.2再保险的种类
    10.1.3再保险发展历程
    10.2再保险业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
    10.2.1再保险业进入全面竞争时代
    10.2.2我国再保险业面临发展良机
    10.2.3中国再保险业的发展建议
    10.2.4完善我国再保险业监管体系的措施
    10.3再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10.3.1国际再保险市场发展概述
    10.3.2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概况
    10.3.3我国再保险市场目标模式分析
    10.3.4再保险市场出台新规控制风险
    10.3.5中国入世后再保险市场供需分析
    10.3.6浅析再保险市场发展与风险管理
    第十一章农业保险
    11.1农业保险相关特性
    11.1.1农业保险的定义
    11.1.2农业保险的作用
    11.1.3浅析农业保险业务的商业属性
    11.2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11.2.12005年我国农业保险扭转亏损局面
    11.2.2我国农业保险承待解决的问题
    11.2.3中国农业保险改革分析
    11.3农业保险制度现状分析
    11.3.1我国承待建立适应国情的农保制度
    11.3.2浅析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模式的建立
    11.3.3我国农险制度建设的目标取向
    11.4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11.4.1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的矛盾及对策
    11.4.2农业保险市场失灵及纠正策略
    11.4.3我国农业保险创新须以农为本
    11.4.4建立和健全我国农业保险的措施
    第十二章保险业销售分析
    12.1我国保险消费现状
    12.1.1我国城市居民保险消费状况
    12.1.2我国农村消费情况分析
    12.1.3我国保险消费进入套餐时代
    12.2保险消费者分析
    12.2.1保险消费特点剖析
    12.2.2消费者保险需求分析
    12.2.3消费者消费心理分析
    12.2.4保险消费心理的影响因素分析
    12.3保险销售渠道分析
    12.3.1国际保险销售渠道一体化及其借鉴
    12.3.2我国保险销售渠道日益拓宽
    12.3.3直销为保险销售开辟新渠道
    12.3.4银行和邮政代理渠道分析
    12.3.5保险超市仍需跨越四道坎
    12.4保险销售策略分析
    12.4.1保险销售需增大宣传力度
    12.4.2保险公司需增加自身美誉度
    12.4.3保险业需采取多渠道营销
    第十三章保险业资金运营分析
    13.1保险业资金运用现况
    13.1.1国际保险资金运作模式分析
    13.1.2全球保险资金运用比较分析
    13.1.32004年保险资金运用简况
    13.1.42005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状况
    13.1.5保险资金运用国际化战略起航
    13.2保险资金入市分析
    13.2.1我国保险资金入市现况分析
    13.2.2保险资金入市需求剖析
    13.2.3浅析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规模与途径
    13.2.4探析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市场影响
    13.3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分析
    13.3.1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日益拓宽
    13.3.2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渠道扩宽
    13.3.3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及风险管理
    13.4保险资金有效管理的建议
    13.4.1保险公司应对资金运用风险策略
    13.4.2保险资金运用定位精细管理分析
    13.4.3合理构建保险资金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13.4.4浅析保险资金高效运作机制的建立
    13.4.5保险业需强化保险资金管理
    第十四章中国保险业营销分析
    14.1我国保险营销概述
    14.1.1我国保险营销观念分析
    14.1.2保险商品营销的内涵
    14.1.3保险商品营销的特点
    14.2保险业营销模式分析
    14.2.1我国保险业营销模式面临变革
    14.2.2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期待变革
    14.2.3非寿险营销模式的内涵及构建分析
    14.2.4我国保险营销模式多元化势在必行
    14.2.5探析寿险公司营销模式的变革
    14.3我国保险业营销现状
    14.3.1我国保险业营销管理承需规范化
    14.3.2我国保险营销渠道之战方兴未艾
    14.3.3我国保险经代营销存在盲点
    14.3.4浅析我国保险营销的理念误区
    14.3.5中国承待完善保险营销制度
    14.4保险业网络营销
    14.4.1保险网络销售时代来临
    14.4.2传统营销和网络营销的比较及整合分析
    14.4.3保险网络营销突破需注意的问题
    14.4.4网络保险营销策略剖析
    14.5保险业营销策略分析
    14.5.1浅析欧美银行保险营销策略
    14.5.2保险市场转型过程中营销策略探究
    14.5.3财产保险个人营销推进策略分析
    第十五章主要保险公司分析
    15.1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15.1.1公司简介
    15.1.22005年上半年中国人寿收益状况
    15.1.3中国人寿收购大众保险进军财险领域
    15.2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2.1公司简介
    15.2.22004年平安保险盈利状况
    15.2.32005年上半年平安保险经营状况
    15.2.4平安保险全力打造年金业务
    15.2.5平安保险实施洋人才战略
    15.3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公司
    15.3.1公司概况
    15.3.2太保集团启动新财务系统
    15.3.3太平洋保险欲意发行次级债
    15.3.42006年太平洋保险欲整体上市
    15.4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5.4.1公司概况
    15.4.2太平人寿独吞跨国公司年金业务
    15.4.3太平人寿创扩大医疗保险范围
    15.4.4太平人寿承保我国个人寿险第一大单
    第十六章中国保险业竞争分析
    16.1保险市场竞争格局特点及演变趋势
    16.1.1保险市场总体竞争格局分析
    16.1.2保险市场产品竞争格局分析
    16.1.3中外资保险公司竞争格局分析
    16.1.4保险市场地域竞争分析
    16.1.5保险业竞争格局的发展趋势
    16.2保险业竞争形势分析
    16.2.1保险业人才竞争走向高端化
    16.2.2保险市场即将出现价格竞争
    16.2.3团险业务竞争趋向白热化
    16.2.4保险行业进入理赔竞争时代
    16.3提升保险业竞争力的建议及策略
    16.3.1浅析保险公司市场竞争优势的构建
    16.3.2品牌战略提升保险业竞争优势
    16.3.3保险企业市场竞争方略探析
    16.3.4提高保险行业竞争力的途径
    第十七章保险业产业政策环境分析
    17.1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分析
    17.1.1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理论分析
    17.1.2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发展分析
    17.1.3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17.2保险业法律环境分析
    17.2.1保险市场法律失范状况分析
    17.2.2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现状及发展趋势
    17.2.3浅析加强保险业监管的法律对策
    17.3保险业政策措施及政策取向
    17.3.1加入世贸后保险行业竞争的政策措施
    17.3.2浅析建立保险市场退出机制的必要性
    17.3.3保险税收政策制度创新探究
    17.3.4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政策取向
    第十八章保险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8.1国际保险业发展趋势分析
    18.1.1保险服务贸易扩张趋势及动因剖析
    18.1.2全球保险资产管理呈现六大趋势
    18.1.3全球保险创新趋势分析
    18.1.4全球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
    18.2我国保险业发展趋势分析
    18.2.1浅析保险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
    18.2.2透视保险产品未来发展方向
    18.2.3未来几年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18.2.4我国保险市场险种细分趋势渐显
    18.32006年保险行业发展预测
    18.3.12006年补充医疗保险呈现新变化
    18.3.22006年保险资金运作情况预测
    18.3.32006年北京保险业发展五步走
    18.4保险市场发展前景展望及预测
    18.4.1健康保险市场前景广阔
    18.4.2网上保险市场前景看好
    18.4.3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规模预测
    18.4.42010年我国将成世界十大保险基地之一

  • 2021-05-05 10:13 管火金 客户经理

    一、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尽管保险业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但与国民经济发展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如下:
    1、保险市场正确需求不足和错误需求泛滥同时并存。
    目前,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许多人对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者认为自己不会发生事故、或者认为保险公司是赚钱为目的,保险实际并没有什么好处,没有充分认识到保险是转移和分散风险的手段,对工作和生活中的人身与财产风险认识不足,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这导致对保险的正确需求不足。同时,很多人又错误地认为保险可以赚更多的钱,可以令人暴富,或者把保险单纯地当作投资手段,忽视了保险产品的本质特征。
    2、保险市场有效供给不足。
    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供给主体少、垄断程度高、保险商品少,且不对路。目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与财产保险公司总共不足100家,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占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70%—80%,其余保险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仅为20%左右,这说明中国保险市场属于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由于垄断程度高、有效竞争不足,导致险种少、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服务质量低劣。一方面有些保险产品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有些保险产品过剩。
    3、保险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我国保险祛律法规体系已经初具规模,基本涵盖了保险合同行为、保险经营和监管的各个环节。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一定程度上建立了适应我国保险实践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险监管机构的严格执法对于规范保险经营行为、提高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有利地推动了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我国保险立法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表现为:(l)法规体系的层次不高。我国目前仅有一部保险法律,大量指导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的规范属于规章和一般规范性文件,低层级的法规影响了对保险市场进行规范的权威性。当与别的相关法律发生冲突时,就不能适用专为保险市场制定的法规,这将影响到保险市场的调整。(2)部分法规不能适应保险市场创新和发展变化的需要。目前,针对保险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的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调整。特别是对保险市场的日新月异的业务创新,缺乏预见性,有时存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随着保险业内外情况的变化,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保险实际的需要,与保险市场发展相脱节,一些新的保险违法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律予以规定,原有的相关规定需要加以修改。(3)部分法律法规与上位法相冲突,比如某些监管方面、市场准人方面的规定,实际上与保险法或其他法律相冲突。监管部门存在扩权冲动,导致保险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存在障碍。同时,一些法律法规过于教条,缺少可操作性,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节。
    4、市场竞争不充分。
    行业内的恶性竞争成为我国保险市场的普遍现象,为了达到快速增长的目标(有些保险公司制定发展计划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市场的实际情况),很多保险公司都或多或少地通过高返还、高手续费、提高保障范围等手段在市场上争揽客户。这种不计后果的竞争行为不仅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经营风险日益加大,而且破坏了市场秩序,影响了保险公司的信誉。
    5、保险市场主体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很多保险公司虽然重视服务,但服务质量不高,企业与客户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在服务内容、形式、方式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其次,公司违规现象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屡禁不止,有些保险公司擅自提高或降低费率,扩大承保责任,增加无赔款返还,超规定增加保险代理手续费,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开设新的保险品种。再次,资金运用情况不理想。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狭窄,资金运用机制简单,以银行渠道为主。19%以来,迫于通货紧缩及其预期的压力,中央银行连续8次降息,银行存款年收益率只能保证在2%—3%左右的水平,而许多寿险公司前些年推出的保单回报率却高达9%左右,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形成明显的利差损(保费收人与资金运用收益率)。资料显示:2002年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收益率为3.14%,低于2000年的3.59%和2001年的4.3%,2003年保险公司总资产中银行存款高达50%。
    6、保险中介市场发育不足。
    我国的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规模、市场地位等都处于起步阶段;保险中介市场目前发展还很不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占有率过低,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应有的作用还没得到充分的发挥等等。尽管近两年我国保险中介队伍迅速扩张,但市场现存的不和谐现象仍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在发展中寻求突破也成为当前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据统计,我国保险业务来源有74.5%是通过保险中介,但主要是通过保险营销员和银行等机构的兼业代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占有率较低。其中,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在财产险业务来源中占有的比重还不足3%,寿险所占比重则更低,而在西方一些保险业较为发达的国家,这一比例已接近80%。另外,保险中介自身发展的不规范和创新力度的不足,也是造成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占有率较低主要原因。一方面,我国有些保险中介机构还存在擅自扩大承保范围等不规范的现象,理赔时公估机构很难站在中立的角度,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手续费结算不规范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给保险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我国保险中介机构涉足的业务大多与保险公司的业务重叠,中介机构对新领域开拓力度相对不足,市场定位不准确。
    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
    1、加强对保险业的正确宣导。
    保险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真正走进人们生活的时间还很短,加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很不平衡,整体教育水平比较落后,人们风险意识不强,有的还没有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对国家、组织的依赖意识中摆脱出来,没有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意义和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同时,由于部分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出于利益驱动,对保险业、保险产品做了一些虚假宣传甚至有意误导,很大一部分人又往往把保险产金融与投资就会产生许多纠纷,保险市场秩序因此被扰乱。要解决这个问题,在加强对保险业监管的前提下,治本性的措施在于提高全社会对保险的正确认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业、社会各界都要加强对保险相关知识的正确宣导,充分说明保险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特征,澄清对保险的错误认识。在加大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提高人们对保险误导和欺骗宣传的辨别能力。
    2、促使保险企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由于在信息缺乏披露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很难对保险公月的财务实力·资信等级、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和发展前景做出正确的评价,这样出现被保险人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所以要求保险公司对保险需求者披露有关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条款的详尽信息(尤其是新型寿险产品)。同时保险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保险行业内部信息的公开,建立保险从业人员(包括代理人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库,以利于社会查询。在的资源集合体,这些资源是同某种持久性的丽占有分不开的,而该种网络是大家都熟悉的,得到公披露的方式:(l)建立公开的信息载体,如报纸、网站等,由监管部门发布行业内部的一些信息;(2)建立规章制度,引导保险企业定期通过媒体披露企业的动态;(3)建立完善的评级制度,促进设立评级机构,对保险企业的资产规模、财务稳健性、经营管理和信用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对外公布。
    3、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建设保险市场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完善的保险法规体系是一国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通过立
    法,使我国保险机制在建立的初始阶段就纳人法制化的轨道,以实现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的规范操作和健康发展。目前,针对我国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违规操作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需要尽快出台《中国保险监管基本法》、《保险信用评估法》等保险监管法律体系,从而使我国的保险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保险信誉机制发挥作用。
    4、重建保险市场的社会诚信。
    保险合同是涉信合同,对诚信要求很高。目前,国内整体社会信用文化制度的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之一,诚信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从而在各个层面上掀起了重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浪潮。从市场经营的本质去理解,信用或诚信其实是一种“社会资本”,后者的含义是指实际或潜认的一种体制化的网络。显然,按照这一定义,诚信所具有的特征应该是一种得到社会化公认的、较长期的、但又需要不断进行维护与投人的资源集合体。在以贯彻“最大诚信”为首要原则的保险业中,诚信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保险业经营的一种竞争力要素,即内嵌在产品服务之中、基于共同利害关系的取向而将给公司经营带来持续利润源的一种投人。我们以保单的交易事项为例进行分析,投保人购买的是一种承诺,用现在确定的支付(保费)来换取未来不确定事故发生时的给付(保险补偿)。从投保人的角度来看,可以保障其交易合法性的依据在于保单这一契约,保单法律契约的背后,尤其是跨越相当长时间段的交易承诺赖以实现的基础就是其中内嵌的社会诚信资本要素。显然,在诚信这一社会资本要素的维持过程中,它所依附的一个体制化网络的有效运营包括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经营机构与广大保险利益相关人的不断投人与精心维护。这种投人既包括法律与政策威慑下的影响,也融合了各种社会习俗的良好秩序与氛围,甚至包括社会观念与意识的普及。
    5、规范保险中介市场。
    提高保险市场集约化经营的程度。集约化经营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公司之间的业务分工。首先要加大各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力度,借鉴国外同行的先进经验,转变业务经营观念,逐步将那些应由保险中介公司承办的业务剥离出来,交由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去做,如英国,独立的保险经纪公司有3000多家,各种直接保险经纪人和再保险经纪人达7万多人。在美国,保险经纪公司有170多家,独立经纪人控制着保险市场份额的巧%左右。在美国和日本,保险公估人经营的理赔和承保公估业务占整个保险人理赔和风险评估业务的80%以上。在我国香港,其所占比重更是高达90%以上。这样何以加快保险公司集约化经营的步伐的经济发展么势,以适应专业化经营和社会化分工,为保险中介业的发展提供空间。其次要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公司的专业化优势,设身处地地为保险公司着想,经常给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的培训,将风险发生的事故率控制在最低程度,只有这样才能使保险公司欢迎和接受保险中介公司,携手并进,共同发展我国的保险事业。做到这一点要加强中介机构人员的素质培养,经常地进行政治道德教育,同时做到切实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利益着想。
    6、规范保险监管程序,制定科学的监管内容。
    保险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一样,监管的意义比其他行业和市场要显得重要得多。在我国,保险业的正式监管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IRC)直到1998年才正式成立,此前的监管职责一直由央行承担。由于我国保险监管部门成立的时间短,监管经验和对保险市场的认识并不充分,加上监管机构的行政化、官僚化意识还很浓,存在着监管程序不规范、监管内容不科学、不适应保险业这一新兴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等问题。另外,某些监管机构和部门还存在权力泛化的倾向,对保险市场的一些没有必要监管的问题抓住不放,给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障碍。同时,某些监管内容陈旧过时,客观上使保险市场不得不采用迂回、甚至违规的办法进行回应,影响了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另外,对应当及时发现和监管的问题,目前的监管有时并不到位,也使得保险市场的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正确解决,留下风险和隐患。
    因此,应当下大力气研究制定规范的监管程序和科学的监管内容。比如,可以考虑根据目前的保险市场现状,将偿付能力监管和行为监管一起作为监管中心,并由此出发来设计监管程序、制定监管内容,使监管程序规范化,监管内容科学化,既可以约束监督者,又使得保险市场能够对监管有明确的预期,从而调整市场运行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对监管内容的研究,确保监管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同时,能够促进保险市场规范运行和快速健康发展。

    扩展阅读:

  • 2021-05-05 10:10 黄真敏 客户经理

    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再保险是保险人通过订立合同,将自己已经承保的风险,转移给另一个或几个保险人,以降低自己所面临的风险的保险行为。简单地说,再保险即“保险人的保险”。
    原保险和再保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保险公司在经营上对它们采取不同的方式。首先,原保险关系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保险人直销以及代理人和经纪人的中介作用。再保险除了靠保险人之间主动接触外,更主要依赖于再保险经纪人促成再保险关系的建立。其次,在原保险人承保新业务和再保险人接受分入业务时,他们作出承保判断的基础有所不同。原保险人注重标的的风险状况,例如,财产保险中所保财产的地理位置、构造、安全管理情况,以及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病史、职业、爱好情况等。再保险业务主要考虑业务来源、国家和地区的一般政治和经济形势,特别是有在通货和外汇管制方面的情况;业务的一般市场趋势,包括国际上和所在国或所在地区有关这种业务的费率和佣金等情况;提出分保要求的分出公司和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等。再次,尽管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运用的保险原则基本相同,但合同的基本条款还是有所差异的。比如,共命运条款、过失或疏忽条款等是再保险合同所特有的。此外,原保险和再保险在经营环节、管理手段、依据准则等方面也不尽相同。
    原保险指的是被保险标的选择的是直接向一保险公司投保保障的保险合同。一般这种情况,财险居多,比如A国对(发射)一颗卫星进行投保,涉及资金的庞大,所以全部责任由B保险公司直接承保下来。
    再保险指的是保险人为了分担保险责任,经监管部门的同意,把其相应的保险责任分担出去的保险合同。比如如上所述,再由C保险公司与B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让C保险公司分出一部分业务即所谓的再保险合同。
    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区别就在于再保险与原保险的保险标的没有直接责任,而是通过原保险公司间接发生关系。

    扩展阅读:

  • 2021-05-05 10:07 黄相柏 客户经理

    在寿险经营中,对在保险手段的运用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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