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出来后股价大幅跌破定增价...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出来后股价大幅跌破定增价格,比如说定增价是18,现在股价是14了,而预案发行股票的对象没有确定,那么这个定增会失败还是会调整增发价?或者怎么样?求大神能详细解释下吗?
管火金 来自: 网页 2021-05-0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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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2 10:22最佳答案

股价会下跌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02 10:25 黄睿多 客户经理

    定增不一定会压低股价。正常来说,定向增发后,股本增加,平均每股净利润减少,按相同市盈率算股价是要降低的。如果投资者对定增看好,股价经常会上涨,股价下跌说明投资者对定增前景不看好,用脚投了票。
  • 2021-05-02 10:19 龙小语 客户经理

    这样的增发一般是用于特定项目或用途的,增加的可能是公司的非流通股或者是优先股,流通股数量不变,股价也不会变化,增发的部分是有限售期的,限售期后转为流通股会有相应的规定~
    当然受到增发时间,事由等因素影响,股价是有变化的,比如某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科研股价可能会上涨,而ST股票增发是用来偿还债务,股价就有可能下跌,不一定的~
  • 2021-05-02 10:16 齐景宪 客户经理

    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如果跌破发行价不是很深,如果非公开发行对象是公司控股股东,发行预案一般不会再改变;如果跌破发行价很深,发行对象又不是大股东,恐怕这张非公开发行就要流产,没有溢价优势,只要是大脑没问题的、谁还冒这种风险呢,
  • 2021-05-02 10:13 贾黎黎 客户经理

    很高!

    上市公司为壮大发展,面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增发股份,如今已是常态。持有其股份的个人投资者甚至表示欢迎,而我对此心存怀疑。
    假设某公司增发前总股份1000万股,总价值V1为1亿元,即每股价值10元,但市场价格5元,市值为5000万元。这个市场价格表示价值严重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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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增发后,总价值为V2,那么每股价值就是V2/1010万股,新的投资者获得的价值为10×V2/1010,原来的未参与公开增发的投资者所拥有的价值变成1000×V2/1010。
    非公开增发对象付出的现金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进入公司的现金账户。某些发行只是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维持公司正常运营,某些发行则会将募集资金马上转变为新项目的投资。
    对于前者,现金流入并不显著影响原有价值,我将其看成自由现金流贴现的补充,对应到价值增加的部分,是V2=1亿元+50万元-发行费用。而对于后者,假设流入现金投资后,获得超过社会平均利润率的价值,对应到价值增加的部分,并假设其与初始投资额成正比关系,得到:V2=1亿元+(50万元-发行费用)/d,d为增发获得的现金相对于增发投资新项目未来自由现金流贴现(即价值)的折扣率,简称为“增发投资折价率”。
    假设发行费用为零,在前一种情况下,V2=1亿元+50万元;在后一种情况下,V2=1亿元+50万元/d。取d=1,则后一个公式可以覆盖前面一个公式,表示在不存在增发投资较价值折价的情况下,公司所获增发现金即其价值。
    若要原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则要求增发后拥有的价值大于增发前拥有的价值,即1000×V2/1010≥1亿元。将V2=1亿元+50万元/d代入,得到5000万元/1亿元≥d,即:股价低估程度≥(增发资金/增发所得价值)。
    这表示市值与实际价值之比要高于或等于增发投资折价率,在我们的计算例子中,要求50%≥d,即股价低估50%,增发投资折价率必须小于50%,才能保证原投资者的利益,这要求投进去的50万元必须得挣钱,且不同寻常的挣钱才行!
    原来,若增发不产生新项目投资回报,只有当股票价格高估或等于价值时,非公开增发才不会对原投资者的利益构成损害。这就是其中的玄机!而即使增发产生了新项目投资回报,也只有当股票现价折扣率大于增发投资折价率时,才不会对原投资者的利益构成损害。
    对于非公开增发对象而言,若要求其利益不受损,则50%≤d。正好与原投资者的利益公式相反。
    原来,若增发不产生新项目投资回报,只有当股票价格低估或等于价值时,非公开增发才不会对参与增发者的利益构成损害。而即使增发产生了新项目投资回报,也只有当股票现价折扣率小于增发投资折价率时,才不会对参与增发者的利益构成损害。
    所以,非公开增发符合“利益守恒定律”:当股票价格低估程度小于增发投资折价率时,原投资者的利益部分转移至非公开增发对象;反之,则非公开增发对象的利益部分转移至原投资者。
    民生银行(600016,股吧)(600016.SH,01988.HK)2011年1月抛出215亿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计划面向包括史玉柱控股的上海健特在内的特定对象进行增发,计划发行价格为4.57元/股,相当于2010年年底其每股净资产3.90元的1.17倍,而民生银行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5.23%、20.19%、18.29%,业务蒸蒸日上,显然每股价值远不止这个发行价,而且此时市场价格为5元左右,略高于计划发行价。
    按照上面的分析,如果非公开增发获得通过,则原股票持有者的利益将有一部分转移到非公开发行的对象手中,当时,确实也有许多投资者纷纷揭竿而起,但针对的不是非公开增发本身,而是史玉柱等人的增发价相比市价较低,觉得不公平。
    最终董事会妥协,修改再融资方案。尽管增发仍旧不合理,但投资者没有再掀起大的反抗声浪,可见投资者不患贫,患不均的思想多么严重。
  • 2021-05-02 10:10 赵顺铃 客户经理

    当然可以。不如桐昆股份601233 昆股份6月2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考虑到行业回暖和股价走势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调整2015年非公开发行预案,发行数量从不超过2.09亿股调整为不超过1.41亿股,发行价格从不低于14.3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1.27元/股,
  • 2021-05-02 10:07 管爱娟 客户经理

    定向增发股票是指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的股票。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关于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固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低价的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主要流程:
    一、公司有大体思路,与中国证监会初步沟通,获得大致认可;
    二、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这个时候是停牌发布公告,表现为利好,股价大涨。
    三、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定向增发方案;将正式申报材料报中国证监会;
    四、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五、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具体内容,并公告;(利好出尽,偏向主力出货,股价不涨小跌或者大跌。这个时候确定定增价格,)
    六、执行定向增发方案;
    七、公司公告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由于定增是针对大股东,少数人的的方案,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境外战略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定增价格不会对市场造成直接影响。是由于对未来预期利好造成的间接影响,所以也说不上可以操纵股价。
  • 2021-05-02 10:04 米增奇 客户经理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出来后股价大幅跌破定增价格,那么这个定增可能会因认购对象反悔而失败,但发行价是不能调整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在发行预案出来前就已经签订股份了认购合同,不会出现预案出来了而发行对象没有确定的情况。
    附:
    非公开发行股票操作程序:
    1、停牌申请(选)
    2、签订股份认购合同
    3、董事会决议(决定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股票复牌
    4、向交易所报送文件并公告
    5、股东大会审议
    6、保荐人保荐、向证监会申报
    7、向交易所提交证监会核准文件
    8、刊登发行核准公告
    9、办理发行认购事宜
    10、办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荐人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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