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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yujia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中首次将哪个险种纳入商业健康保险范
贾黎黎 来自: 网页 2021-05-0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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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1 16:12最佳答案

广义上的人寿保险,包括所有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为保险对象的商业保险。它大体上包括,以身故为保险事故的寿险(有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以约定疾病为保险事故的大病险和以意外伤害和意外事故为保险事故的意外险,以及约定年龄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的年金保险,也就是通常意识上的商业养老保险。当然也有新开发出来的其他险种,如以投资理财为目的的投连产品。
而狭义的人寿保险,一般就是说的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明白人寿保险的广义与狭义,基本上就知道两者的区别了。简单点说,广义的人寿保险,主要是有意外险、健康险、寿险和理财险组成的。而养老保险是理财险的一种。狭义的寿险,也就是被保险人不在了,保险公司赔约定的钱。
商业养老保险,因为开发的时候大环境不一样,条款也就有所不同。大体上是约定被保险人到了约定年龄以后,开始从保险公司来领约定的钱,或者一次性领取,或者按月领或者按年领,一直领到被保险人不在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01 16:15 赵顺铃 客户经理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指以约定医疗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长期看护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失去自理能力导致需要看护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1.按投保人的数量分类:个人健康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2.按投保时间长短分类:短期健康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3.按保险责任分类: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保险和护理保险4.按给付方式分类:费用型保险(就是补偿医疗费用)、津贴型保险(就是定额给付)和提供服务产品(保险人直接参与了医疗服务的提供,可依据被保险人的需求而提供相应的服务。各保险公司都有很多种的。
  • 2021-05-01 16:15 齐晓影 客户经理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指以约定医疗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长期看护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失去自理能力导致需要看护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想了解更多健康险行业资讯,请关注平安官网~

  • 2021-05-01 16:12 米大丽 客户经理

    你好。
    恕我直言,看楼主的话语间,应该是没有社保吧?
    楼主有在全球的哪家保险公司听说过楼主所要求的这样的险种么?
    商业保险正经发展300多年了,还没听说过哪家保险公司有这样的险种。
    如果仅仅因为这个原因就说商业保险不好,不给自己考虑保险,那我只能什么都不说了。
    给楼主看下面两个东西,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一:社保,“霸王条款”下的“保护费”
    根据目前缴纳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社会保险主要是个人要缴纳8%,企业缴纳最高达20%。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北京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26元,则缴纳下限为3726元×60%=2235.6元。那所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总额度大约是11%。最后结算出来,要缴纳的社保费大约为1472.4元×11%=162元。
    在北京地区,职工工资低于远低于3726元的非常普遍。北京地区最低工资为700元左右,缴纳的社保费依然是162元不变,占最低工资的2成多,使得劳动者能支配的收入仅为640元左右,这明显会加剧其生活的贫困程度。
    为什么定为8%、20%和60%,这些数字的确定的依据在哪里,有没有经过严格的论证听证程序?这是“霸王条款”第一项。
    由此,政府规章的“霸王条款”浮出水面。
    这不是也不可能是唯一的“霸王条款”。
    根据全国社保制度的规定,个人在办理退保的时候,只能够取回个人缴纳的那部分8%的资金,而企业所缴纳的20%则落于地方政府的口袋。这就政府规章制度中令人愤懑的“霸王条款”。更为荒谬的是,这笔庞大的资金竟然在政府的预算之外。这对地方政府来说无疑是一块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扣留的社保金竟堂而皇之成了地方政府实现“创收”的重要手段之一。这样的退保制度,也从来没有经过听证论证程序。更没有社保的当事人----劳动者和企业维护权益的制度设计。这是“霸王条款”第二项。
    政府规章的“霸王条款”第三项在社保账号的转移制度设计里。目前举国上下正在筹划着实现社保账号在全国范围内自由转移。自2004年宪法修正案里首次规定的建立健全全国社会保障体系以来,历时近5年,社保还没统筹完成,最根本的死结在于企业贡献的20%社保资金如何瓜分。这份本来已经属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金转身一变,俨然成了政府的既得利益。正是其达以亿计的资金,任一个地方政府也不会拱手将这“厚厚的蛋糕”让与其他人。因此统筹社保账号全国转移成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分摊,戏称博弈。在这场利益争夺的博弈中,作为贡献方----企业没有丝毫的话语权。不论出现什么样均衡结果,这场谈判中,企业在起跑线上就已经输了,劳动者还是自食其力,拿着8%的钱。实际的社会保险资金拥有者----劳动者成了局外人,坐观政府的你拼我抢。这是现代宪政社会里的一大怪现象。
    社保费,就是在政府这些“霸王条款”下实现其“保障”功能的。
    我们都知道,社会保障资金是由劳动者和企业同时缴纳,而政府是以“全民福祉”的名义对全社会进行征收。首先,我们要认清的是,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是国家政府机构中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这个部门是国家行政系统的一部分。社保资金的管理部门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在地方是省市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这两个单位均为事业单位,且为独立法人机构。
    且不说主管社保基金的机构没有得到全国人民的授权,然后蜕变成真正的商业机构。就其商业运作社保资金所产生的各种收益,从法律最基本的所有权归属层面上来说,仍属于全国人民,而不是属于国家额外的财政收入。这也是社保资金至今游离在国家预算之外的根本原因。
    该“机构”与全国劳动人民之间的“保障合约”同是建立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没有任何的合约自由,而运用国家公权力强迫劳动者和企业缴纳一定的“款项”。在这场关系中,政府即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规则的裁判者,同时还是规则的参与者。建立社会保障系统不应是国家的敛财手段,而应该将此及所产生的各种收益“还富于民”。
    虽然我们承认在社会保障系统中,政府付出了其制度成本。公务员是人民公仆,工资是全体纳税人的工资,而不应该从社保资金里分出另外一部分作为运营成本。
    到目前为止,全国社保资金的总额达到了1.5万亿,它已经超过国内的增值税税收。社保资金不是税收,对政府来说,却更“优”于税收。国家参与社保关系,制定游戏规则,仲裁社保纠纷,预算外、远离监督运作资金,试问,我们还能相信若干年后,这笔资金依然可以偿付给每一个缴纳者吗?因为,这里有无止境贪婪和数量庞大的“贪官”群体。
    社会保障系统在劳动者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本质与商业保险是没有区别的。“保险费”均有劳动者出资。所不同的是一个是以国家信誉为保障,另外一个是以商业公司信誉为保障。此外,我们至少可以在商业保险中看到自己的“保险费”增值(并且已经将企业的利润计入其中。即使是保险公司破产,清算组织接管下,你的保险金都追回),而在社会保险中,“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甚至在极端的情况下,贪官的一次挥霍,你几辈子的社保资金全人间蒸发,找谁追偿去?风险孰大孰小,一辨则明。
    社会保险,像是一种身份“税收”。缴纳了,政府以国家名义保证你的生老病死,安居乐业,政府都欢迎你加入这个“大家庭”,你也得到了强烈的认同感和安全感;没缴纳,仿佛你不具有国民身份一样,像根羽毛飘零在神州大地。这不就像是黑道的“保护费”一样吗?为了寻求一种身份的“认可”。
    所以,不管是对企业还是对劳动者个人来说,参加社会保险都不算是一桩划算的“买卖”,至少它不是让人心安的“保护费”。
    我们的政府对待削弱政府权力、监督政府行为、关系民生的问题时,总是以“不应仓促出台”、“尚需时日”、“40年后实现”、“历史原因”、“制度不完善”等等借口推诿。这不仅仅是一种无动于衷的态度,更是承认目前政府现实无能。有着种种“与国际接轨”的制度设计,在最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和个人所得税上却与国际、时代脱轨N世纪。
    我国个人所得税只“劫富不济贫”是学界的共识,违背了个人所得税作为二次分配调节贫富差距最重要手段的基本原则。此外,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与个人所得税制度没有任何的关联,这与国际社会严重脱轨。我国对全体劳动者进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也对大部分劳动者个人所得税进行征收。这造成了实质意义上的双重课税。严重加大了劳动者的负担,并达不到均衡贫富差距的目的。现行的合理做法是社会保险与个人所得税进行合并征收。可以参考对高收入群体进行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征收,而对中低收入群体只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方式。
    题外语:古老的犹太教(也称为摩西教)教规中有这样的规定:教徒应将本人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献给圣殿或教会组织,为宗教事业用,主要用于神职人员信奉、教堂日常经费以及赈济,而履行者必能加倍获得上帝的佑护与报答。这就是什一税,也称十一奉献。该税是教会利用《圣经旧约》中有农牧产品十分之一属于上帝的说法而设立的。什一税源起于6世纪,英国却一直征收到1936年。什一税是宗教税,而中国周朝时期农民要将其所得的十分之一纳予国家,却是农业税。而目前我国社保缴纳数额也接近十分之一,其目的好像都是用在公共事业和社会福祉。在这里,国家就是万民的“上帝”。税以上帝之名征收,却控制在俗人之手。社保以国家之名征收,却控制在“公仆”之手。这仿佛是一种历史重演,却更像是舶来品。
    二:论商业保险的重要性
    许多人并不把购买保障型保险当做理财的一部分,其实是个误区。在金融综合理财师课程里,第一课就是谈建立保险,一个要投资理财的家庭或个人先要把自身保障好才能积累发展更多财富。如果说购买保障型保险是未雨绸缪,投资增加财富就是锦上添花。只有创造财富的人有保障,才能织更多的锦,添更多的花。
    很多人对买保险不感兴趣,理由是单位有医保社保。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就是运用小额的资金在风险发生时获得大额的资金支持。许多人都是有社保的,甚至公司也为其购买了很好的保险。但是,如果仔细阅读社保的条款,可以看到北京市17万的医疗保险中其实是三个项目的累加:2万元的门急诊费用、5万元的基本医疗费用和10万元的大额医疗。并且每个单项都是有起付线的,低于起付线的比例需要自行承担,而即使是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也是政府和个人比例承担。另外再谈企业保险部分,很多企业都给员工提供了很周全的保险福利。但是公司的人事部门不会特别提醒你,这些都是以雇佣关系为前提的。如果劳动关系终止,企业是没有义务再持续为你提供保障,而此时你再想加入商业保险,会以患病的原因被拒保。
    社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缺失部分
    1、社保在交通事故和意外保障方面明显不足
    如果意外发生在上下班或工作时,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可起保障作用。其他情况的意外如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或其他不幸,社保是不予负责的;因交通事故社保不予支付医疗费用。
    2、生命保障方面不足
    生活中不幸的案例太多了,地震、矿难、火灾、飞机失事……社保对这些身故的人是没有补偿的,只是把社保中个人账户的钱退给遗属,这个时候,遗属的生活该怎么办,房贷车贷怎么办,孩子的教育怎么办?还有老人家的赡养等, 在美国,9.11受益人获得了年收入20-30倍的保障,这份保障不仅能使受益人维持生活,而且能够让孩子接受高等教育。
    3、高额医疗费用缺乏保障
    举例来讲,社会医疗保险提供的是“低水平,广覆盖”的医疗保障,对于一些多发病、常见病提供的保障是很有效的;但对于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个人负担仍相当重。以癌症为例,很多化疗药物都排除在医保目录之外,一些必要药物、先进疗法,也不在社会医疗保险之内,另外,医保药物目录过于狭窄,许多“救命”的新药、进口药被排除在医保的大门之外。比如,中老年人易患的心血管疾病,需要放支架,材料是进口,动辄几万元,可是进口材料往往也在医疗保险之外。对于疑难杂症、重大疾病,新药、新材料不断推出,但医保药物目录的更新却严重滞后。
    4、当发生伤残及大病无法正常工作时收入就会减少,社保在这方面也无能为力。
    除了医药费无法完全解决之外,得了病住了院,休的是病假,休病假期间自然要扣除奖金和各种补贴,只能拿基本工资,这对于病人的生活无异于雪上加霜。
    解决这样的办法就是在还健康的时候加入商业健康保险计划。现在很多保险具备“保证续保”的特别功能。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健康时购买了这个产品且度过了期限,之后即使患病,保险公司也不能拒绝你的投保。
    商业保险对家庭的重要意义:
    1、身价保证2、稳定资金3、保全资产4、掌控及分配资金5、豁免债权人追索6、短期财务运作节税(财产继承税)
  • 2021-05-01 16:09 黄益泉 客户经理

    商业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内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所导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时获得补偿的保险。

    通常情况下,商业健康保险种类可以从以下两点进行概括:

    1、住院费用报销型保险。

    顾名思义,是以被投保人发生疾病或意外而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该款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社保形成互补。一般情况下要在被保人住院结束后给付,需要提供相应的住院费用发票。

    2、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以疾病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一般情况下,只要被投保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其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额度进行赔偿。


    目前,商业健康保险的分类有许多种划分方法。

    1、按照保险的责任来划分的话,商业健康保险它包括了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这几种类型的保险。

    2、按照投保人的数量来划分的话,商业健康保险则分为两大类,即个人健康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这两种类型的保险。

    个人健康保险主要为个人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团体健康保险则是为投保的被保团体中的每一位成员提供保障。

    3、倘若是按投保的时间长短来分类的话,商业健康保险则分为短期健康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这两种险种。

    短期健康保险与长期健康保险之间的区别就是短期健康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限较短,而长期健康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限则较长一些。

    4、就给付方式的分类来看,商业健康保险有费用型保险、津贴型保险和提供服务产品这几种。所谓费用型保险其实就是补偿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津贴型保险就是定额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而提供服务产品就是被保险人他直接参与了有关医疗服务的提供,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从而提供相应的服务。


    购买商业健康险的好处:

    1.对个人和家庭来说

    疾病是再所难免的,治疗重大疾病的成本又极其高昂疾病,很可能会长期影响您的生活的收入状况。商业健康保险便可补偿因此带来的家庭经济负担。

    2.对企业和单位来说

    由于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商业健康险对企业员工来说已经成为了福利体系的一部分,有助于建立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是一种良好的激励机制。

    3.对国家和社会来说

    有助于建立社会福利机制,更多的为人民的身体健康做出贡献。


    最后:

    在商业健康险的选择方面,奶爸建议各位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购置商业健康保险。在选择商业健康保险之前,对其有一定的了解: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资料来源:奶爸保—保险知识干货整合

  • 2021-05-01 16:09 齐晓娇 客户经理

    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范围的大小往往是根据不同的险种而异的,例如商业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条款就会明显有别于商业住院医疗保险,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内容和商业住院医疗保险显然是不同的。所以,大家在为自己投保商业健康险时要注意区别开来。

    社保保而不包,您更需要商业健康保险来补充!

    先来说说最为常见的商业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商业住院医疗保险通常包括报销型医疗保险和津贴型医疗保险两种,前者主要对医保支付外的费用进行补偿,且报销比例通常更高,不同保险公司报销比例不同。而后者则是根据之前提供的补偿比例仅需给付,与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关系不大,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因医疗而造成的误工损失和医疗费用提供额外的经济补偿。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再来说说商业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哪些,一般保险公司使用的重疾定义都涵盖《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的25种重疾,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这些是最多发的重大疾病,市场上不同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各有不同,大多数从20多种到40多种不等,在选择时不应简单地比较数量,而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投保对自己更有利的条款。

    而长期护理保险则负责提供被保险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接受各种个人护理服务而发生的护理费用,提供的保障范围通常涵盖具有治疗性质的护理服务,如诊断、预防、康复,以及其他不具有治疗性质的家庭护理、成人日常护理等。

    还有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它的保障范围顾名思义,主要补偿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导致的收入损失,即当被保险人因遭受伤害或意外伤害而暂时或永久失能无法工作时,可以得到定期的收入补偿,收入的补偿通常采用按月支付固定津贴的方式进行给付。重疾险怎么买划算?关于选定期还是终身,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保哥提示: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不同的险种其提供的保障服务是不同的,例如重大疾病保险就是针对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重疾提供保险金支持,而长期护理保险则是针对被保险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接受各种个人护理服务而发生的护理费用提供经济支持。总之,不同的险种其保障范围不同,所需要支付的保费也会不同,大家在选购时不仅要做到按需投保,同时也要量力而行。

  • 2021-05-01 16:06 赵颐轩 客户经理

    1、那么什么是健康保险?健康保险真正定义是什么? 健康险是以被保险人身体的健康状况为基本出发点,以提供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补偿为目的的一类保险。 2、健康险与一般人寿险的区别有哪些?商业健康保险特点是什么? 健康险是以疾病的发病率和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率为保险费计算的基础。健康保险的保险事故是指患病和意外伤害,而非死亡,不像其他寿险那样以生命表为确定保险费费率的基础。因此,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率是经验费率,而非一般人寿保险有固定生命表可查。 健康保险的保险事故包括患病、意外伤害等。人的疾病有多种,健康险的险种也有许多不同类型,各种疾病、各年龄层次均可组合,每一险种都有一定的客户群,险种多的,争取到的客户就多,尤其是某些发生率低,但一旦发生,大多数家庭均难以负担其医疗费用的保险,更能凸显费率低,保障高的优势。而一般寿险的险种仅仅是生存领取和死亡给付的组合,险种少。 3、商业健康保险有哪些类型? 商业健康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住院费用报销型保险及住院补贴型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在一般情况下,只要被保险人被确诊患了合同界定的某种疾病,不管发生多少医疗费用,都可按保险合同上的约定额度获得赔偿。 住院费用报销型保险以发生意外或疾病而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按保险合同约定比例报销。这种保险与社会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形成互补,理赔金在被保险人住院结束后给付,需要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费用发票。 住院补贴型保险是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住院,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标准给付保险金补贴的收入保障保险,与社会保险和其他商业医疗保险无关,也是在住院结束后给付。 可以看出,个人商业健康保险的购买,首先应该从理念上进行突破,即如何整合经济资源和养老准备,如何保障养老资源最大化,进行合理定位和分级,根据上述内容,形成对商业健康保险前景及潜力的客观判断分析。
  • 2021-05-01 16:06 齐旺梅 客户经理

    您好,每个公司的健康险种都各有自己的优点,只是看客户信任哪家保险公司,认可哪种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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